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27章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我,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我,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还会再消失吗?
汉克双手掩面:“是的……我辜负了主的恩泽……”当他说出没有神谕的时候,他看见那些村民诧异和失望的眼神,他们像在看一个骗子,而他能够感觉到,力量从他身上被抽走,信仰之光消失了……
他不应该说谎。汉克痛苦地想。他不该因为怕死而说谎,更不该因为怕死而承认自己说谎,他应该让他们点火,哪怕被烧死,也比亲口揭穿自己要强。他这样做,失去的不只是村民对他的信任,还有他们对主的信仰。那位牧师给他留下的任务,他终究是失败了。
他应该死。汉克紧紧捂着自己的脸——神弃者只有这样才可以赎罪,才能得到主的宽恕。
但是,在他死去之前,他仍要揭穿女巫和魔鬼,不能让魔鬼继续散播诅咒,那会害到更多的人。
“你到现在还认为她是魔鬼?”陆希感觉自己也是搞不清楚这些狂信徒的脑回路了,“你说从牧月开始不下雨……”嗯,光明大陆用的历法就是这么称呼的,所谓牧月大概就相当于公历的五月底到六月初这段时间,这仿佛跟法国的共和历很像,就是陆希用起来很不习惯。
“从牧月到现在也就是五个多月,可是这个孩子已经出生三年多了,如果她是魔鬼,为什么她出生的时候神没有指示,一定要等到她长大了才用不降雨来惩罚你们?而且,如果卡玛真的与魔鬼私通那也是她一个人的错,为什么主不惩罚她,却要牵连整个村庄?”
汉克愣了一下,答不上来,好一会儿才说:“但诅咒确实是因为她而起……”
他说着,目光竟然又坚定了起来:“我背弃主的教导,因私心而说谎——我将以死赎罪,但魔鬼若不死,诅咒就无法解除,这里的人会死,还会继续诅咒更多的人……”
“等等,等等——”陆希感觉这事儿更麻烦了。
本来她是准备把汉克当成一个谋财害命的神棍来处理的,但是现在看来,这货竟然还是有坚定信仰的。即使他也有私心,但他居然是真的认为艾米害了人,真的想守护村民不被诅咒伤害——这可真是,怪出人意料的呢。
这样的话,她还真的不能简单粗暴就给他判个邪教的罪名。
啊,人生好t麻烦啊!就不能直接把这人烧死吗?算了,她其实也做不到。
所以陆希只能耐下性子问:“什么诅咒?”
可能是忽悠惯了人,汉克的口头表达能力还不错,于是陆希就听到了一个还比较完整的故事:村长的儿子要结婚了,女方要求办一场体面的婚礼。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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