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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栗子羹(第1页)

内蒙兵团条件差,两个孩子打生下来就没记得吃过五花肉,现在吃了一个心满意足,顾舜华看陈璐憋火,心里也顺畅,自己吃红烧肉便觉得更香了。

大家伙吃了几块红烧肉,都觉得满足,再吃炒豆腐松,更觉得喜欢,正好解腻,唯独陈璐,她先是没抢过顾舜华,之后又看陈翠月先紧着两个孩子吃心里有些别扭,再之后,就没之后了。

七个大人两个小孩,统共就两斤红烧肉,煮一煮还能损些斤两,又给了佟奶奶半碗,能有多少,她其实就抢了一些零碎,后来是就着汤里的土豆吃的,又吃了一点豆腐松。

土豆当然也不难吃,豆腐松按说也是好东西,但终究不如大块的红烧肉解馋啊!

她不太满足,明明胃里吃饱了,但嘴巴还是觉得馋,觉得不够。

说起来她上辈子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哪里缺嘴过,那个时候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吃五花肉,觉得肥腻腻有什么好吃的,甚至还一度觉得吃素好。

现在沦落到书里头,虽然当了女主角,可肚子里缺油水,人一旦缺了油水才知道,对蛋白质和脂肪的追求是人类生存的最本能,营养过剩的人是永远无法理解饿肚子人的感觉,她真是馋肉啊!

就要颤巍巍的五花肉,要大块的肉!那才过瘾,那才够本!

现在明明有红烧肉吃,却不能吃个痛快,就更难受了。

况且一向疼爱自己的陈翠月,竟然不先紧着自己了,这更让她不舒坦。

这是她为自己加的一道金手指,陈翠月就该天大地大自己最大才是,怎么竟然不给自己红烧肉了?

陈璐想不明白。

陈翠月正收拾着,将洗好的碗控了水放进碗橱里,结果一抬头,恰好看到陈璐正盯着煤炉子旁边的铁锅瞧。

看那样子,也太馋了。

她看了,心里多少有些纳闷,心想这孩子这么大了,怎么就这么馋呢?

不过还是道:“怎么,没吃饱啊?其实每个人吃几块也够了,要是还饿,吃点烤馒头片吧。”

陈璐听到这话,心里更别扭了,怎么叫每个人吃了几块呢,她动作慢,真得没吃到啊。

她考虑着要不要告诉陈翠月,毕竟这个人应该是一心想着自己对自己好的,可想想还是算了,毕竟红烧肉已经没了,现在提了拜拜难受。

而这当口儿,陈耀堂却在和顾全福闲聊着。

陈耀堂吃饱了,舒坦得很,坐在老式靠背椅上,翘着脚,试探着问顾全福:“姐夫,咱饭店就没提过咱的事?”

顾全福手里握着大把儿茶缸子,慢悠悠地喝茶,随口说:“什么事?”

陈耀堂眯缝着眼儿,笑呵呵地打量顾全福:“姐夫那是什么人,有大本事大能耐,让您一直搬菜,可真委屈了您,组织上好歹得有个安排吧?”

陈耀堂问这个是原因的,顾全福以前掌勺,缺不了嘴,手底下时不时能拿回东西来,那些年陈耀堂没少沾光,后来那不是被打成了什么派,不再掌勺,给人家搬菜,这种好处就再没有了。

顾全福当然看出自己这小舅子的心思,呵了声:“哪那么好的事,我年纪大了,有什么好事也轮不上我。”

他没说的是,其实前几天经理和他谈话,透出这个意思。

看他经过了这些年,做事谨慎,所以没露底儿,含糊过去了,以后到底怎么样,还是得看看形势,不敢轻易交底。

过去这些年,今儿一出明儿一出的事还少吗?

陈耀堂听着顾全福这么说,显然有些失望,打个哈哈,也就过去了。

顾舜华本来搂着孩子已经准备过去外屋了,听到这话,在心里冷笑了声,想着那本书可是写得真真的!

在那本书里,她这舅舅可算是一位爷儿,能张罗事儿,再过几年改革开放,他遇到了大商人罗明浩,罗明浩给他投资,大家一起开饭庄,开饭庄请掌勺的,要把自己爸请过去,自己爸不想去,他没办法,只能另请了高明,再之后,他想办法做出了御膳八珍席,结果自己爸看到后,气得跳脚,说御膳八珍席是自己手里的绝活,你们不能做,为了这个去闹场,后来被人家打出来了。

——这是那本书中讲的。

但事实上呢,她这舅舅就是一老炮儿,提着笼子遛鸟无所事事,哪能开饭庄?至于陈耀堂认识的那罗明浩,倒是一位爷儿,生意口儿上混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那人品也是上不了台面,就这,还大商人?

顾舜华本来对于书中这段剧情感到疑惑,觉得按照现实情况,根本不可能。

现在一听她舅这么说,她就明白了,书里是那么写的,事情也是那么发展的,只是书里把陈耀堂和这个罗明浩给粉饰过罢了。

依她看,事实上应该是她舅这个地痞流氓拿着御膳八珍宴的名头兔子进磨房——充大耳朵驴,招摇撞骗,正好赶上一个罗明浩,两个人算是合计到一处去。

可罗明浩和陈耀堂哪里见过御膳八珍宴,哪里会做菜呢,他们书中后来的所谓“祖传菜谱”又是怎么来的?

顾舜华今天看陈耀堂这架势多少猜到了,那就是陈耀堂坑了自己爸爸,骗了爸爸的绝活儿,之后拿着这绝活儿搞饭店,弄噱头,再把自己爸爸摆了一道,狠狠地坑了?

要不然自己爸爸那种小心翼翼的性子,哪可能去招惹陈耀堂那种大爷!

顾舜华想到这里,不免冷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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