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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7页)

茉莉会分我一点,我都管她要过好多次了,但实际上她能给我的也就这点东西了,守宫又不会每个月给她发工资。

我身边的人也经常管我借钱,反正我从来不借,大家都一个比一个穷,我的朋友们几乎都在贩毒,但我没见过他们有谁靠贩毒发家致富的。

一个人可以靠毒品维持几年,这不好说。

我见过吸毒十年的,也见过一针就死的,它首先取决于金钱,其次取决于一个人的运气。而前者至少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具体需要多少钱,你大约需要一座金山,一座无穷无尽的金山。它最好能比你邪恶的欲望繁殖地更快。

所以她总是准时出现在我面前,大约是下午四点,卑微得像一只流浪狗。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我,她根本活不下去。

向来都是谁出钱谁就是老大,既然是我花了钱,那肯定是先由着我来。

我确实承诺过会按时分给她,毕竟我是毒贩,而她只是个学生,可事实上我们在关于分赃的事情上吵了无数次的架,我越来越自私,越来越烦她。

她就像个吸血虫一样讨人厌,那都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凭什么分给她?

揍她一顿也不能让她闭嘴,她只会没完没了地哭。

那时的我把自己扎针的行为归因于女高中生对我的拖累,而非我自己不堪的境遇。

我会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受害者,无赖地对她大喊大叫:「我扎针都是因为你!」

「你不是因为我!你是为了你自己!」

「为了我自己??那你他妈就自己想办法!」

那天我没有分货给她,丢下她自己走了。

回到家之后我脱下外衣,距离迎接伟大只有一步之遥,可眼前的景象却让我冷汗直冒。

外套口袋的拉链上方被划了一个口子,周围有不规则的烧焦的痕迹,我太熟悉这样的痕迹了,是扒手专用的能把别人衣服燎一个大洞的小刀。有人偷了我的东西。

这下天真的要塌了。

我并不是第一次被偷被抢,但是在这最紧要的关头简直比杀了我还难受。

我就是接受不了。

我接受不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接受不了自己没能站在最高的山峰上,我接受不了我一个老练的扒手也能犯这种低级错误,我接受不了自己住在潮湿破败的出租屋里,我接受不了我会因为洗澡水突然变凉而暴跳如雷,我接受不了自己吃辣吃多了会拉肚子,我接受不了我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和其他人一样普通的人,我接受不了我和其他人活在一个地球,一个国家,我接受不了和他们一样需要吃喝拉撒,我本该是个遗世独立的天才,我不想和任何人一样,我他妈的接受不了平凡,我就是接受不了!

我像疯了一样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终于在沙发脚和墙壁的缝隙里找到了两片占满灰尘的白色药片,从药片上刻的字母可以依稀辨认出,这是高纯度的奥施康定,精麻药品的天花板。

曾经我把它视为珍宝,比吗啡缓释片还让我欲罢不能,我们习惯把它掰碎了口服,或者碾成粉鼻吸,但它早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了淘汰品。

我把奥施康定片放在一张餐巾纸上,再拿一张餐巾纸垫在上边,用烟灰缸粗暴地把它们敲得粉碎,我怀疑这么点不够用,就从床头柜里翻出了守宫给我的玻璃碴子,这是不得已的最下策。

这东西本身是用来降纯度用的,可以让毒贩们多赚点钱,我每次都偷偷往货里掺,那些不识货的傻逼根本就辨别不了,因为碾碎的玻璃碴在注射的过程中会刺破血管,让毒品进入身体的反应更剧烈,他还觉得是自己爽了呢。

别人买到脏东西关我什么事?我又不强买强卖,可真没想到我也有把玻璃碴子往胳膊里打的一天。

起初很顺利,或者说太顺利了,我不确定到底是我扎针太快了,还是说奥施康定这东西根本就没法直接打到胳膊里,心脏部位很快就出现一种不可抑制的痉挛,我本能得想要双手抱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当时的我认为这种强烈的感受会危及我的大脑,可我发现连带着我的整条左臂都跟着麻痹了。

我突然想起吴垠。在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件事,一个人不仅会死于毒品太纯,还会死于毒品太脏。

也许我已经永生了,我煎熬了好几个世纪,时光永远停留在了白昼,痛苦在无休止地流转,窗外的天空却从未黑过。

钥匙强奸锁眼,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房间的门突然开了。

我以为是警察来抓我了,或者房东来催我交租。

但我却听到轻盈的脚步声,温柔又毫无攻击性。

我看到有个女孩站在我面前,乌黑的头发,扎马尾辫。她穿了蓝白相间的校服,淡粉色的运动鞋,白色的双肩背包,背包上挂了一个毛绒小熊的吊坠,吊坠随着她的身体轻轻摆动,晃地我眼晕。

女孩站在阴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脸,窗外的光照耀她头顶的发丝,形成一圈发蓝的光晕,像数码相机里拍出的对焦失败的照片。

这绝对算是我这辈子最孤独无助的时刻之一,也是我这辈子最害怕的时候之一,我怕她恨我、怕她报复我、怕她在我最无力还手的时候掐死我。

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温柔地对我说,俄切,你还好吗?

我当然不好,我感觉很不好。

她的手里似乎一直攥着什么东西,指缝里闪烁着璀璨的光。

「我也不想一直欠你的,这是我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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