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像是一个炸弹,点燃了引线。
怀里的小姑娘蹭了蹭毛茸茸的小脑袋,开始自言自语起来。
“我从十叁岁的时候,就喜欢你了,咕咕。”
这话一出口,许朝暮直接被钉在了原地。
他一直以为,乔梓是鬼迷心窍,不知道从哪儿认识了这样一个男人。
却没料到,是这么久远的渊源。
他抬头,这才开始打量起面前的男人。
劲瘦挺拔,身上沾染着生意场上的俗气。
可其实,和他们的年纪,上下,并没有差多少。
是他,想多了。
林谷低头,温柔的蹭了蹭她的发顶,声线很柔,“嗯,我知道。”
乔梓摇了摇头,像是在否定他,“你不知道,你不会知道的,我从来都没说过。”
那一刻,男人的手,突然虚空了。
你试过自己的心,被狠狠碾碎,又被拾起,组合好,再一次被碾碎的滋味吗。
林谷在这一刻,尝到了。
好疼。
好疼。
仿佛有一百根针,细细密密的扎在那里,每每呼吸一下,都带着刺痛感。
而这一百根针被拔掉之后,留下了好多孔隙。
鲜血,顺着那些孔隙,杳杳的流下来。
他把头低下去,凑到她的耳边,嗓音很哑,带着颤,“傻的,为什么,不说呢?”
这个问题,他想问了十叁年。
每一次,都在她一次又一次的后退和躲闪里,被他,用两个算了,打发掉了。
他一直以为,只要乔梓想说了,就会说。
可是初中叁年,他都没有等来这四个字。
直到,他们的分别。
这会儿乔梓窝在他怀里,很是安静,像是一只乖顺的小兔子。
“因为,我怕啊。”
怕你不喜欢我,只是吊着我,和我玩暧昧。
毕竟,我们离暧昧越近,离爱情就越远。
怕你,拒绝我,于是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因为只要不说,我们就能保持着这样的关系,你就能,用你的光亮,普渡我,照耀我,温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