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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法,法,法,车到哪里都是罚(1)

美国的法律法规之多,简直多如牛毛,让我深有体会的就是交通领域里的法律法规,你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违法驾驶,然后就等着罚单吧!

开车过程中,学校黄色的校车(这可是宝贝,见到黄色校车,车本身就有Stop标志)你无论什么时候,都得让它,更不得绕到它前面去,否则如同闯红灯。往往有人以为警察没看见,超了校车之后,正暗自高兴,结果罚单寄到了家里,告诉你某年某月某时某地你闯了红灯。

开车打电话也是不允许的,会被罚款和扣分。上车不系安全带或者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统统挨罚。

如果觉得冤枉,在罚单开出的20天以内,你可以写信到市财政局提出申诉。随信附上当时停车、开车相片,说明具体情况。信寄出后,很快你会收到回信,自动给你减20美元。有时候,即使你不是被冤枉的,只要你写信去,都可以减20美元下来。

写完信,如果后来你认错,就只要交减去20美元之后剩余的罚金即可。比如你本来要交115美元(曼哈顿区的交通罚款一向最贵,其他区便宜一些)的停车罚单,你写信之后被减去20美元,而实际上你的确是违规停车了,你又打算认错交罚款,那么你就只需交95美元。

还有一种可能。你第一次收到罚单后,不服,写信去申诉了,罚金被减少了20美元。之后你确实认为自己没错,也不打算认错和交罚款,就不用再去信。

财政局在给你减少了20美元的罚金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还是没有收到你剩下的罚款,就知道你不认错,就有专门的人员来审阅你的申诉,判定你是否有错。你也可以在工作日,直接到处理停车罚单的法庭申诉。不需要预约时间,即来即判。没事走人,有错交钱。就这么简单。

如有时停车时没交钱,是因为那个收款机坏了,如果相关部门调查后确实属实,你就不用交罚款了。如果在确定你的案子时,他们没有接到报告说那个收款机坏了,那就判你有错,必须交罚款。还存在这样的情况,你交完罚款后,他们收到报告,确定当天当时收款机确实坏了,他们又会把钱退还给你。

以上说的是停车违规收到罚单的情况。假如是行车违规,就有点不同。如果你认错,就交钱。如果不认错,就要上法庭,给你开罚单的那位警察也要上庭与你对质。

很多人都希望警察不要出现,希望他半路拉肚子,跑厕所来不及;或者女朋友刚刚跟他说分手,他很伤心没心情来;或者他生病(好像有点坏哦,因为一张罚单,就坏了良心盼警察出各种各样的事,哈哈);最好是他忘了……总之,只要他不出现,这个官司你就赢了,不用罚款,不用扣分。

如果警察来了,有时,只要你证据确凿,有充分的理由,你也会赢。当然大多数情况会输。法官还是偏袒政府一方的,希望政府能多一点收入,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的今天。

罚款是小事,如果扣分,要重新去交通局学习,甚至吊销驾照,重新考试。在纽约考驾照要排好长时间的队。习惯了每天开车的人可等不起,还有公司的生意也耽误不起,所以很多人都希望“蚀财免灾”。于是,在华人社区,就有了专门为你解决罚单的公司帮你去打官司,他们这种公司有专业的律师,专打此类官司,你也不用付太多钱,就可以不用扣分,省了很多麻烦。

法,法,法,车到哪里都是罚(2)

在这开罚单的过程中,也有很多冤假错案,让人“啼笑皆非”。

我们报社新闻部李主任,他的车是特殊牌照——纽约记者车牌(NYP…New York Press),是车辆管理局发给从事新闻工作者的牌照。在曼哈顿,有不少地方是专门辟出来供新闻单位记者停车的,路边的牌子上写着“除了NYP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停靠”。当然,要停靠也可以,就是要交115元的罚单。

有天,李主任下班去取车时,发现他的红色吉普车前,放了一张罚单115美元。理由是,这里是记者停车的地方(NYP only),别的车辆不能停靠。李主任哭笑不得,他的车就是NYP牌子。再看看他前后的车,都不是NYP车牌。他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开罚单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看见这一长溜的车子停在NYP专用停车位,兴奋晕了或者气晕了头,看也不看,就给这一溜车都贴上了罚单,他肯定没发现有一辆是被冤枉的。

李主任气不过,写信给财政局(警察开罚单,但钱是交给财政局)申诉,付上他车子的相片,以及停车的地方。财政局回信说给他减少了20美元,他可以交95美元。李主任认定自己必胜,对于减价和解方案不予理睬。

李主任不理,财政局得请人审阅他的申诉。三个月以后,他收到信说,警察弄错了。我们至今想到这件事都觉得好笑,每次坐李主任的车,下班以后从曼哈顿回皇后区,去停车的地方开车,都要想起“ NYP Only”:明明李主任的车子有斗大的NYP牌子,警察的罚单还要写上“只有NYP车辆才能停”,那个警察当时肯定不是一般地晕了。

除上面讲的罚单之外,车没有保险,没带驾照(不是没有驾照,在美国无照驾驶,是犯法,要坐牢),车灯坏了,都要开罚单。如果你买了保险,只是当时没找到,你可以找到后,拿到法庭,不会被罚款。

我喜欢一边开车,一边听音乐,特别是快节奏的音乐。晚上在没有车的高速公路上,边听迪斯科音乐边开车,会越开越快。有次我在曼哈顿开往长岛的495高速路上风驰电掣般疾驶着,车后面有一辆车,突然打开警灯,一闪闪跟上来。我没意识到警车是在追我,还是开得飞快。可是警察比我还快,终于警车与我平行了,我看见警车里的警员示意我停车。这时我才回过神来:哦,原来是在追我啊!

在美国,警察截停你的车,你停车后得待在车里,不能下车,手要放在警察能看得到的地方,如方向盘上。如果下车,警察可以认为你攻击他的意图,他可以向你开枪。

话说,那天停下车后,老老实实坐在车里等警察过来,一脸无辜地看着他。警察说,看我开那么快,而且丝毫不理会他们的警示,还以为我是逃犯,谁知道是一位老老实实的华人女孩。警察检查过我的驾照、保险等证件后,特地告诉我:女士,你刚才的时速是95英里(相当于国内150公里)。

OH,My God!我怎么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所在的这条高速路最高不能超过时速55英里,即使有时打打擦边球,开到65英里就到头了,如果没碰到警察,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麻烦。可是我今天却开到了95英里的时速。我只好说我有一个紧急采访,没办法,还摆出一副非常着急的样子。结果,警察说再急也得注意安全,开那么快的速度,至少应该扣6分。但我是第一次超速,今天就免扣分,但要罚款30美元,以示警告。

老天,求求你让人把我的车偷走吧

我刚到美国不久,就考了驾照。之后,我就买了一辆丰田车。从那天起,我生活中又多了一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东西。我在中国开了一个自己的影视传媒公司,主要做一些关于美国的节目。因此,那段时间我在中国待的时间比较多,每次来美国,停留的时间都很短。做一些电视节目,节目做完就走,拿到中国国内去播出。所以那一段时间,我的车就放在朋友那里。

有一次,我在中国大概待了六七个月,偏偏这短时间我车的保险到期了,而我当时又在中国。没办法,我只能请朋友,代我把车牌交回交通局,结果他们也因为其他事耽误了,没交回去。

等我回到美国,我被告之,我已经被取消驾驶资格。

我的天!我的驾照,被,吊,销,了!

最后,我只能去交通局,把我的车牌交回去。这下,我买不了保险了,因为车是我的名字,但我没有驾照。换言之,我的车动不了!

那我该怎么办?他们告诉我,要动车,我就去换驾照。换了驾照,我又被告知不能开那辆车。换回来的驾照也是被限制的驾照,我被罚3个月不能开车。

这个惩罚,对于天天跑东跑西的我,真是非常残忍的事——不能开车就严重影响了我拍电视,每次出去拍东西,都要朋友帮忙,很不方便。

再后来,我的驾照没问题了,但我的车还是有问题:依然没有保险,依然动不了。

于是我的朋友想了一个办法,让我把车转到一个朋友名下。这样一来,那车是别人的车,别人就可以为车买保险了,我就可以开车了。

晕死,这是什么鬼法规!

于是,一个朋友的老外老公,我们一起去交通局办手续,我以赠送的方式,把车转到了他名下,他买保险。

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看似很方便:我的车可以给他开,他有车开了;我的车可以买保险了,我要用车的时候有车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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