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申申从小在电影院长大,杨老师的名字她时常在大荧幕上看到,那是手握神谕的造梦人啊,而当时的她是一张白纸,她能拿出手的只有诚意。
她小声说:“我当时主要想自己做编剧。”
“是,这个合同上有体现,”律师对着电脑念:“乙方有权在影视剧改编过程中提出原著作者意见,并参与根据该作品进行影视剧作品改编的编剧工作。”
“可现在他们改了我的剧本。”申申说。
“关于这点,”他将电脑反过来,推到申申面前,合同上的一行字标了高亮,“甲方在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时,不得恶意歪曲篡改原作品——这个概念非常模糊,是影视圈一贯会耍的手段。”
周申申那时候刚入社会,连影视圈的门都没摸到,她哪懂这些。即便她察觉到合同上概念模糊,她也不好意思跟杨老师提的,生怕自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律师还没说完,他打开另一个文档:“更何况,你另一份编剧聘用合同上写明了这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和导演及主要演员对剧本创作进行沟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及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剧本进行创作和修改。”
周申申天真地以为,“沟通”、“意见”、“建议”这些正向的词语,理所当然会让剧本一版比一版更好。她不觉得修改剧本是麻烦,从写剧本的第一天她就听人家说:好剧本是改出来的。
那时候的她又怎么会明白,所谓立场也只是各自利益的奴隶罢了。
律师见她像被霜打了的茄子,又和声细语地劝慰:“也不怪你,影视公司都有专业的法务,编剧单打独斗本就弱势。以后记得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请专业律师帮忙把关,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
申申只能点头。
“那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律师问。
“我想把我的版权拿回来,让光耀停拍《寻找周子杨》。”她说。
律师颇为无奈:“想让光耀停拍,这很难。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是否侵权还没有明确的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其行为采取措施,只有在侵权认定后才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
打官司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即便最后官司能打赢,光耀也早就把电影拍出来上映了。
“抱歉我帮不了你。”律师直截了当地说,并不浪费各自时间。
申申一时很难接受这个结果,还没有走上法庭,她就感觉自己已经被宣判了。理智在告诉她你可以走了,可她仍坐在那里,低着头一言不发期盼着上帝垂怜给她指一条出路。
律师不忍道,“你可以先给光耀发一封律师函,要求他们停止这个项目,”他顿了顿,惋惜道,“不过你也知道,律师函只是起到警示作用。”
回家的地铁站里,周申申又看到了奥斯卡,他的广告灯铺满整个通道。
四年前……不,还要更早些,早在她的高中时代——爸爸失踪,妈妈病重,她们卖了房子居无定所,她睡在姨妈家的客厅,夜里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一笔一划地写下小说的名字——《寻找周子杨》。这篇小说最初的手稿上,有许多模糊了字迹的眼泪,谁都没见过。周申申那个时候还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因此成为大人物的绊脚石。
手机在这时响了,申申接起来,是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