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洛枳低头笑。
“对的对的。你也这么想?”
“这句话在言情小说里面都泛滥了,是个好看的男生,只要不是活泼的过分,一般都这么形容。”
“你说话不那么刻薄行不行?言情小说跟你有仇啊。”百丽继续无奈地翻白眼。“不过,我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活生生的男生配的上这句话。”
“所以呢?”
“所以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你喜欢他。”
“所以我应该喜欢他,因为他很好看?别告诉我你喜欢戈壁是因为他很帅。”
“我的确是啊。当然并不完全是,否则也太肤浅了。不过,如果你不是因为他好看,那又为什么?”
洛枳看到百丽眼中的坦然,所以也不想拼凑什么敷衍的回答。
“我的故事太长了。而且没有什么情节。我解释不清。”洛枳摇摇头。
“你们真的很搭耶。气质上就很配。我想他也应该喜欢你吧。”
洛枳明明白白地苦笑,缓缓地说,“我,很不喜欢‘应该’这个词。”
高二的冬天,学校里面有过传言,关于彼此不认识的“金童玉女”。她向来讨厌这四个珠光宝气的字,然而当她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荒凉的人工湖,得知他们说的是文科学年第一和理科学年第一的时候,嘴角一抹浅浅的笑意透过玻璃反射到她眼里,蒸腾出些许希望。
些许让她在后来倍受打击的希望。
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她问百丽,“吵架了?”
“话不投机而已,旧事重提,他烦了。”
“是吗。“
“其实,高中的时候他也不喜欢我。”百丽耸耸肩脱口而出。
也?洛枳苦笑,江百丽还真是一刀子捅到了她心窝上。
“我当时表白了好多次,觉得自己越来越贱,可是总是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反正他都知道了,反正他也不会理我,反而特别自然地表达自己的喜欢。不过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反而总是觉得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自己过去的举动特别丢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别人觉得我们在一起是他可怜我,以至于连高中同学都不敢见,聚会也不参加——当然,不参加聚会还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见到他以前喜欢的女孩子,总觉得不知所措。”
“百丽……”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我们吵架的时候才会有,虽然平时某些念头偶尔也会浮上来。我都不表现出来的,本来输得就够彻底了,还是不要把家底都赔进去的好。不过,再怎么掩饰再怎么装都没有用,他都记得,他都知道,他始终贯彻着在我面前的优越感。我那么认真地爱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么清楚我有多爱他。”
百丽的眼底有清浅的液体浮动,洛枳急忙去拿面巾纸,手却被百丽按住。
“所以,这段感情破破烂烂的,我却还是不肯放弃——一想到真的分手,是挺洒脱的,可是我会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来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头了,特别贱。”
洛枳所有安慰的话都梗在喉咙里发不出来,呛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丽并不美丽,个性虽然足够真实但也不可爱,如果不是有洛枳这样一个冷漠的凡事无所谓的室友,她们可能早就打得鸡飞狗跳把宿舍楼顶都掀了。然而每当洛枳想起这样一个女孩子装成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奋不顾身地像小说里一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没有办法冷眼嘲笑她的愚蠢。
“他高中的时候喜欢我的好朋友。别看他到处拈花惹草的,其实,他还是喜欢她。”
干巴巴的朴实陈述句,听来却让人只想苦笑。
陈墨涵是百丽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生,又是副市长的千金,和帅气的戈壁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江百丽钝钝地读了上百本台湾小言情,从来没有想过,从普通初中来到市重点的她,会在自己的同桌身上遇到这样狗血的人物设定。
但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并不是最狗血的。最狗血的是,她充当了一次完美的线索人物,直到今天,出场无数次,推动剧情发展无数次,实际上却跟这个故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完美恋人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然后她这个从一开始就没完没了进行阻挠的反派女二号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现在人家经过了漫长的分离和等待,消除误会冰释前嫌,打算再续前缘。
纵使江百丽胸无大志自视平常,并不代表她甘心。
高一的时候她和陈墨涵做同桌。江百丽从县城来到市重点寄宿,第一天里,她对着不同事物暗自咋舌,告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