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曜似乎次次都没避过意外事故,但次次都活了下来。
这样也好!太子颔首,“二弟,你便陪熙宁走一趟,这狼妖已经饿了十几天,想来是没有什么力气伤人了。”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到不弃敦实的身上,对狼妖来说,口感应该不错。
孟曜面色无波,朝太子一揖,“臣遵旨。”
不弃终于松开了孟琛的袖子,掌心已经被染红,不弃低着头,“小红,你的衣服掉色了,快去换一件吧。”
孟琛鼻子一哼,当先走下游龙阁,没有人看到他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不弃会怎么手持小皮鞭驯服小狼崽呢?
昨天因故没有更新,今天还会有二更。鞠躬~
☆、助攻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不弃和孟曜在花丛中并肩而行。
方才在阁楼之上,并未将满园国色看得细致,此时穿行在花中,身边的牡丹一丛丛浓,一簇簇淡,当真是人间第一香,天下艳无双。
“上一回在街头相遇,便觉得小妹胆识不凡,没想到竟然还懂训狼,”孟曜道,“只是,你这样奋不顾身,琛可会承你的情?”
这大约是不弃同病美人第三次见面。不幸的是,他们的感情并没有随着相见的次数增加而递增,反而随着对彼此的了解而递减。比如刚才这句话,不弃听了就很不高兴,她站住了脚,正色道,“第一,我不懂训狼,也没有把握他会听话,所以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好,第二,那不是狼妖,而是一只在狼窝里长大的小男孩。”
孟曜停下脚步,没有说话。
“我要救他,并不是为了小红。那孩子还那么小,竟然成为你们兄弟争斗牺牲的对象!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我不是要驯服他,而是要告诉他,我会站在他那一边,帮他活下去!”不弃发泄一般的教训了一通,便没有再理会孟曜,自顾自走上前去。
不弃说得理直气壮,其实心里也慌得要死,从前看过不少印度狼孩的新闻,她确信狼孩是可以经过训练重回人类社会,但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不是一时三刻能成功的。
现代知识里哪些东西能用上?一说驯兽,不弃立马浮现出金发碧眼的火爆女郎手握小皮鞭指挥狮子老虎钻火圈。不弃摇摇头,又想起上辈子那渣男养的那只哈士奇,只要摸摸头就在她的脚边打滚。但哈士奇乃是知名狗中废柴,跟眼前的狼孩没有丝毫可比性。
渣男有一本《训狗大全》,不弃当初为了增加共同语言,看得七七八八,什么握手、坐下、过来也记得一些,不知道等下有没有机会用。
太子饿了狼孩十几天,如果可以的话,先喂他十几二十只烧鸡,把肚子撑饱了,便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但太子是绝不会提供烧鸡的……不弃摸摸袖子里的一包东西……东宫的请帖来得时候不弃还没有起床,没来及吃早饭,便在王记打包了一份包子。今天拼质不拼量,不弃对王记很有信心,包子一定能拿下小狼孩。
狼孩蹲在笼子里,不停地对着不弃呲牙。
牙口挺好的!不弃看着他,嘴唇干裂出许多缝隙,猜出他大约连水也很少喝道。心中有点难过,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包子虽然凉了,仍散发出阵阵肉香。
狼孩的鼻子动了动,眼里的凶光四处晃荡,最终落到不弃的手上,显然已经被肉包子深深吸引。
不弃笑吟吟地,掰开一个包子,香味顿时更浓了,她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笼子,用力一抛,将其中一半扔在狼孩眼前,又将另一半放在跟前的地上。
狼孩望着眼前那一点香喷喷的东西,似乎很心动,但满脸敌意地看着不弃。
不弃从地上捡起自己那半个包子,在空中晃了晃,送进嘴里,夸张地咀嚼着,一边吃一边惊叹:“好好吃呀。”
“那地上多脏呀。”游龙阁上的官家小姐们纷纷露出嫌恶的表情,扭过头不去看不弃,似乎多看一眼,眼睛便会流脓长疮。青霏依旧非常担心,但在心里已经选择了相信不弃。
可狼孩并没有去碰地上的包子,他的肚子里发出一声“咕咕”,他是真的饿了。快吃呀,不弃在心里着急地说。
一直默默无言的孟曜忽然蹲下身子,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