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中,由于人们只看到斯密在其《国富论》中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重视经济人的谋利心理和行为,强调“自利”,却相对忽略了其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重视的社会人的伦理、心理、法律和道德情操,从而曲解、误读了亚当?斯密学说。
——'英'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阿马蒂亚?森
昨天,有三个主教主光顾了米勒的书店想买几本《道德情操论》,并问了关于作者的问题。彼得伯勒的大主教说他在一家商号过夜的时候,那儿的人把这本书夸成是世界上最棒的书。
——'英'著名哲学家 大卫?休谟
虽然我敢说您已听到《道德情操论》问世以后受到各界人士的欢迎,但我觉得还是必须将霍姆带来的消息告诉您。他向我保证说,此书在知识界已经人手一册,由于其内容和文体都使人满意,因此受到广泛赞扬。
——'英'威廉?罗伯逊
我们不能忘记《国富论》的作者就是《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如果我们不了解后者的一些哲学知识,就不可能理解前者的经济思想。
'英' 埃里克?罗尔
在维多利亚时代到来前,即使是《国富论》也没有超越它的影响力。
——'英'《真实的亚当?斯密》詹姆斯?布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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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1)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是18世纪英国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斯密于1723年生于苏格兰法夫郡卡柯尔迪的一个海关职员家庭,14岁考入格拉斯哥大学,学习数学和哲学,17岁转入牛津大学深造;1748年,到爱丁堡大学讲授经济学、修辞学与文学;1751年,又以教授的身份返回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逻辑学和道德哲学,后当选为格拉斯哥大学校长,1764年辞职,担任布克莱公爵的私人教师,在陪同公爵到欧洲大陆旅行中,认识了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重农学派代表魁奈和社尔阁等名流,这对他后来经济学说的形成影响甚大。
斯密生前发表了两部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文旧译《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前者影响力在经济圈,而后者则广泛涉猎伦理学说。但在学术圈之外,似乎更多的人只注意到他对经济圈做出的贡献,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一位杰出的伦理学家——这可能是因为西方工业革命导入商业社会的缘故,致使人们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了“利己”上——所以当人们把他的《国富论》奉为经济学“泰斗”级教科书时,对他“不务正业”地研究广含“利他”主义的《道德情操论》伦理观点,就有些不太适应了。
《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形成认识上的冲撞,起于与亚当,斯密同时代广出哲学家的德国。正是日尔曼人首先掀起了关于“斯密问题”(也叫“斯密悖论”)研究和辩论的热潮,以至后来这种热潮席卷全世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然而有趣的是,三百年过去了,有关“斯密问题”仍没有一个能受到公允的解构,以致于“斯密问题”迄今为止仍是学界的一桩“悬案”。
应该说,《道德情操论》作为亚当?斯密伦理学方面的代表作,其地位并不在《国富论》之下。但奇怪的是,《道德情操论》和作者的死亡一样,当时没有引起多大注意,也许人们正在全神贯注地为法国大革命事变和英国农村方面可能引起的反应担忧。他下葬于坎农门教堂墓地,坟上的墓碑很不显眼,上面却刻着:《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长眠于此。很难想象一个能比此更为持久传世的碑铭了。相比之下,他在任教时期写下的《道德情操论》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斯密的名字在我国早已是家喻户晓。《国富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之作,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就由严复先生翻译介绍到中国,并对中国经济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其《道德情操论》却只是在上世纪末才有了蒋自强先生的简体中文译本(商务印书馆,1998年)。由此可见,即使一向以中庸思想闻名于世的中国,对一个经济学家“越俎代庖”地涉猎伦理学说的做法也是不置可否的。其实,斯密本人把《道德情操论》看得远比《国富论》重得多,而且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心血都倾注在《道德情操论》的修订与完善上。从1759年首版到1790年去世,斯密对《道德情操论》先后进行过6次修改,而《国富论》恰恰是在修改《道德情操论》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将这两本书单一地对立起来去解构。
在《道德情操论》里,斯密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有的民族发达,有的民族落后?他解释说:自私自利是人的普遍本性,但是人还有另一个本性,就是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是独立于个人功利欲望的。意思是说,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观念约束,不要去伤害别人,而是要帮助别人。斯密认为,这种道德情操永远种植在人的心灵里的,人既要“利己”也要“利他”,唯有此,人类才能永恒。斯密本人也不是唯利是图的“经济人”,而是为社会做过多次捐献的英国绅士。可以这么认为,道德情操是斯密思想的原貌,而经济学说正是这种原貌基础上的思想发展。这种说法可以在首版《国富论》首页上标明的“《道德情操论》的作者”字样中得到印证。
《道德情操论》全书分为七卷,前六卷分别从不同方面层层深入地论述了人类的情感和伦理道德产生的原因和基础,第七卷“论道德哲学的体系”是在前六卷基础上对此前的各种伦理学体系所作的述评。斯密从人类的情感和同情心出发,讨论了善恶、美丑、正义、责任等一系列概念,进而揭示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保持和谐的奥秘。在他看来。人天生是社会的动物,时刻生活在他人的评价之中:为了顾及他人的感受,人不得不对自己原始的激情加以节制和改造,从而产生羞耻心和荣誉感,这就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作者用生动优美的语言,从日常琐事和人情世故之中引发出深刻的哲理,如同一位深明事理的老人在絮叨家常,不知不觉之间令人深受感染。这种贴近凡人生活的智慧,跨越了时代和国界的局限,打破了学术的高墙,让每一个普通读者都能受益匪浅。
已有的《道德情操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中文译本,能够完整的把握原著的精神,准确地传达作者的原意,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然而也有关中不足之处。该译本采用直译的原则,大量保留了英文的语法结构,与汉语的语境习惯差距较大,读来不免有晦涩难懂之感;加之原著行文略显拖沓累赘,译者原样照搬,更让人觉得刻板僵硬、枯燥乏味。本着面向大众,普及名著的宗旨,我们这个译本采用了较为灵活的标准,在忠实于原著本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行文流畅通顺。语言朴实活泼,能够引起普通读者的兴趣。同时,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删去了内容过于深奥的第七卷,以及原著中一些冷僻的典故和烦琐的论证,但是这些都不会影响原著的整体面貌。因译者水平有限。疏漏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原谅。
译者200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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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是人的天性
在人的天性中总是有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无论一个人在我们眼中是如何自私,他总是会对别人的命运感兴趣,会去关心别人的幸福;虽然他什么也得不到,只是为别人感到高兴。当我们亲眼目睹或是设身处地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时,我们的心中就会产生同情或怜悯。我们常常为别人的痛苦而痛苦,这是无须证明的事实。像人性中所有与生俱来的感情一样,这种情感决不是专属于良善君子,尽管他们可能对此最为敏感。即使一个无赖罪大恶极,无视一切社会规范,他也不会完全丧失同情心。
要想对他人身处的境遇有所体验,我们只有设身处地地想象,因为我们无法直接了解别人的感受。只要我们自己还能置身事外,即便我们的兄弟在忍受酷刑折磨,我们也感觉不到他们的痛苦。感官从来不会也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只有依靠想象,我们才能对他人的感受略有所知。而想象除了告诉我们如果身临其境会怎么样以外,并没有别的长处。这时我们感官的印象并不是他人真实的感受,而只是对他人感受所做的模拟。我们依靠想象将自己置于他人的境遇之中,以为自己正经受着所有同样的痛苦,又仿佛进入他体内,与他合而为一,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体会到他的感受。于是,当我们全然接收了他人的痛苦并将其变为自己的痛苦时,我们终于为之所动,一想到他的感受就不由得浑身颤抖。任何痛苦或忧伤都会激起过度的悲哀,因此当我们在头脑中为自己构拟出这样一种情境时,就会或多或少的带来一些与之相应的情绪。
正因为我们能够设身处地地想象别人的痛苦,我们才能产生与他们相似的感情。如果觉得以上这些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还有许多显而易见的观察可以证实。当我们看到另一个人的手脚将要挨打的时候,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缩回自己的手脚;如果这一下真的打在他身上,我们会觉得好像打在自己身上一样。当一个舞蹈者在松弛的绳索上翻腾、摇摆,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时候,紧盯着他的观众们也会不自觉地做出类似的举动,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仿佛也正在绳上,身不由己。那些弱不禁风、神经过敏的人常常告诉我们,当他们在街上看到乞丐暴露在外的脓疮溃疡时,自己身体的相应部位也会感到非常不舒服。之所以造成这种恐慌是由于他们联想到自己也有可能经受这种痛苦——如果他们真的成为眼前不幸的人,如果他们身体的某个部位真的受到同样痛苦的折磨——那么他们对这种痛苦的恐惧就会在身体的这个部位造成比其他部位更为强烈的反应。这种意念的力量足以让他们虚弱的身体感到搔痒和不适。无独有偶,再刚强的人看到疼痛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