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辰,他们俩经常这样,一会儿就好了。”
卓辰点点头,“那位是谁?”
他指的是和方裕华吵架的那一位,泰宁说:“那是编剧老师,詹瑞,你这次要试的剧本就是他写的。”
卓辰一笑,对泰宁说了声谢,又一次打量詹瑞。
怪人。
那个在酒吧默默听他唱歌听了两个月的怪人,居然是个编剧。
卓辰默默听着他们的辩论,辩论的主题是主角对于爱情的看法,詹瑞认为主角是个社会地位很低的人,他的爱情不会太勇敢,他的告白也不会用直白的字眼。
方裕华则认为,当主角告白时,他的精神状况处于一种极端崩溃的情况之中,被极端压抑之后,他会爆发,他会把情感用最直白的话语宣泄出来,因为再不说就没机会了。
当他们的争论达到白热化的时候,已经是面红耳赤气喘吁吁,像两头熊在决斗。
然后方裕华转过头来,一眼看到卓辰。
他问:“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卓辰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他将爱情二字念出口,没有百转千回,只剩下一声轻笑。
“爱情什么都不是。”
爱情是狗屁。
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爱情是一地粉碎。
两位华国著名的,甚至享有国际声誉的导演和编剧,在这一瞬间同时瞪大眼睛。
怪此刻阳光从办公室的窗口洒进来,那窗户就在卓辰被后,浅白的阳光给卓辰镀上一圈发光的轮廓,也让他的面目变得阴暗,让人看不清楚,他嘴角挂着浑不在意的微笑。
让人看了就心里一寒,但又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他像个高高在上的神,什么都看透了,又像个在泥潭里撒泼打滚的小孩,什么都不懂。
“是,是。”詹瑞着了魔似的说:“对于他来说,爱情还不如一顿大餐,不如一床羽绒被,不如唱歌挣来的几百块钱。”
卓辰一怔,“主角是个驻唱?”
詹瑞上前来,第一次离他心目中的主角这么近,他打量着卓辰的脸,青年的皮肤苍白,如玉的质感,让人舍不得离开视线,忍不住一看再看,从他光洁的额头和深邃的眼睛,从他高挺笔直的鼻梁到轮廓分明的下颌骨,再到柔软丰润的嘴唇,没有一点不完美的地方。
最最完美的是他眼神里的故事感,这种耐人品尝的韵味,天然的破碎感,晶莹剔透,顾盼生辉。
他就该活在镜头里,他应该存在于大荧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