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续)
第二十五章.把手伸进衣服里
更新时间2010-3-2416:30:30字数:2569
小夕当年到底干嘛要自杀?
在我的印象中,小夕是个从来跟『烦恼』一词无缘的女孩。她开朗,活泼,最喜欢恶作剧,从不与人争执。班里发生过的大事,无论是乐事悲事还是丑事,她从来不会成為事件的主角或核心人物。
她是班里每一个人的朋友,却不属于任何亲密的小团体。她乐于与他人聊天取乐,却极少谈及自己的家庭和私人生活。
她喜欢吃麦当劳的第几号套餐?她有没有挑吃蔬菜的习惯?她好像没有参与课外活动,她到底算是运动型还是文静型的女生?上次马拉松她班里跑第几?最拿手的科目是歷史还是物理?
到底是因為我完全不懂得如何爱一个女人,所以才对当年的小夕如此漫不经心?还是小夕这个女孩本来就跟我一样,是以『平凡』作為目标去建立这疏离的形象,以至我根本无从掌握她的性格?
可是小夕所营造的平凡毕竟跟我的不同。我只是想要凡事跟大家一样,静静地投入在人群当中成為其中一份子。
而小夕,则好像从来不属于任何群体的一份子。直至成為了我的女朋友之后,她在理论上才算是属于我的所有。
小夕為甚麼会喜欢我?為甚麼会选择像我这麼平凡的男人?
说起来,我对于小夕的记忆,就只餘下她偷走我空手道腰带后,待在山顶上看著我时的俏皮;还有我们表白的那一天,出其不意地吻我的温柔;最后就是她吊死在树上时,在那看起来仍是完美无缺的『不生不死』状态下,到底隐藏著怎麼样的心事?
幸福的共同记忆从开始到结束,横跨的幅度只有短短三个月。小夕死去的时候,我们才交往不到两个月。
在那两个月里,我每天都像处身天堂般快活。但她呢?
「当一个女人真正受到伤害,真正觉得绝望的时候,她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她们也不会刻意地开朗起来,而是非常自然地扮演著日常的角色。如果不在她的手提包里搜到安眠药或男妓店名片,即使是每晚睡在身边的男人也不会知道她已经出事了。这是女人在精神上少数比男人强的地方。」髮花的儿子彷彿看穿了我心事地说。
「我…真是个没心肝又没感觉的男朋友…」
「对一个当年才十四岁的男孩,你能期望他会多了解女人的心?」他说,「不过,你真的没发现甚麼蛛丝马跡吗?比如说,在你们亲热的时候?」
「我们还没有过…」
「连脱衣服看看对方的身体,或把手伸进衣服里都没有吗?」
「我们还太年轻了,没有想过这方面的--」
「又或许说,你是故意不去想这方面的事?因為你多多少少可以感觉到,至少活著时的她,非常抗拒跟你的身体有所接触?」
「这…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