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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而那些托着大箱小箱的商客则被扣在了码头,官兵挑开箱子翻来翻去。

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商老爷从兜里掏出一袋银子往搜身的官兵手里塞,口中笑道,“小老爷,在下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这点心意还请您笑纳。”

贿赂这件事,真是自古以来就流传下来的习惯啊!陈芸心中感叹。

谁知那官兵将银子往地下一掷,骂道,“你是带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莫不是箱子里有什么走私的违禁物品?”

那个商老爷显然没聊到闽都的官兵这么难缠,想到一箱子的私盐,不由得冷汗连连。

最后,这位商老爷还是被官府请去喝茶了,押人的官兵口中还念叨着,“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孟璋和展平对望了一眼,不得不承认,岭南王确实是个有几分本事的藩王。在他的辖区,百姓生活富足,农产颇丰,律法严明,他自己又深受百姓爱戴,也无怪乎岭南王会生了异心。

孟璋顾及到陈芸,又想到自己不适合抛头露面,便吩咐展平租了辆马车,载着一行人往客栈驶去。

第四十六章

展平出身于扬州的农户之家,在他六岁那一年,家中母亲得了重病,整日整日的咳血,父亲便将他母亲赶了出去,娶了一个手脚麻利身体健康的村妇进门。而他和大他三岁的哥哥见父亲薄情忘义,一气之下便偷了家里几百文钱去找母亲了。

那时候母亲躲在一个漏雨的破庙里奄奄一息,兄弟俩身无几个子儿,没钱请郎中也没钱买药,便商量好回父亲家偷些银钱出来。可是偏不凑巧遇上了一伙官兵,领头的那个人有些女里女气,大家都称他为公公,那公公见兄弟俩衣衫褴褛,但细看之下却生的姣好,便问他们愿不愿意随他进宫。

“进宫是不是就不用挨饿受冻了?”那时候的展平天真的问道。

公公说,“你哄的主子高兴,大富大贵都是有可能的。”

六岁的展平看公公一身锦衣绸缎,羡慕不已,忙拉了拉展翔的衣角,“大富大贵,我们就能给娘买药找大夫了,还可以让娘住好房子!”

六岁的展平眼睛里冒着精光,但九岁的展翔就没那么傻了,他对展平说,“都进宫了,谁来照顾娘?”

展平有些犹豫了,最后,展翔把这个机会“大方”的让给了展平,还得到了公公的三两银子。少不更事的展平还真以为是他的哥哥谦让,才将这“享福”的机会让给了他。

展平就这样心怀感恩的跟着公公回京了,他机灵聪明,学东西又快,最重要的是天生一副好体质,六岁男娃的力气完全不输十多岁的小兵。这个公公看在眼里,心中也颇为惊奇,最后竟改了主意,没有带这孩子回到宫中,而是带到隐秘之处暗中培养训练。

展平是个天生习武的好苗子,待他十三岁的时候,被这个公公以干儿子为名送到了先帝身边,成为御前带刀侍卫的一员。

长大后渐渐懂了人事,展平才明白当初展翔并不是为了让他过好日子而把他送入宫中,而是将他以三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皇宫。

可是他这一路顺风顺水,对他的哥哥倒恨不起来了。他开始派人打听他的母亲和哥哥的下落,可是一直苦寻无果,是还未登基的当今圣上帮了他一把,他才得以和母亲和哥哥取得联络。他虽官居五品,奈何俸禄微薄,也是当今圣上替他安置好母亲和哥哥,还给了他们良田和店铺,让他们在扬州过上了富贵的生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切的代价便是展平要为当今皇上卖命,为他谋害先帝,为他刺杀权臣。

如今,这威望甚高、野心也不小的岭南王便是当今圣上的眼中钉,而孟璋也许也是皇帝眼中的肉中刺。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圣上更希望的是两者皆死。

孟璋何尝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压根就不打算亲自动手。

“岭南王见过本王,以他的精明,本王乔装成哪种模样,他都能一眼将本王认出。而依你所言,一般人根本近不了岭南王的身,你叫本王如何亲自动手?”

孟璋自从来了闽都,在客栈连歇数日,门都不曾出,丝毫没有先前部署经营的尽心。

“更何况,展护卫武艺高强,何须本王亲自筹划动手?”孟璋理所当然的说。

展平何曾想到这璋王殿下有如此无赖的一面,这密旨是对他下的,如今反而把责任落在了他的头上。

孟璋为了怕陈芸出事,特意将陈芸的客房安排在了他的旁边。陈芸一出房门,恰好遇到了黑着脸从孟璋房中走出的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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