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晨,你拉着我来这里做什么?”被乐晨拉到这个已经废弃的小学院落前,大志很是不满,虽然今天礼拜天,但还有一两个月就高考了,今天可是难得学校统一给高三放一天假,本来想抛弃女友小敏去游戏厅打机,却被乐晨抓了壮丁,大志满心郁闷。
不过两人是光屁股长大的交情,大志心里再不情愿,也乖乖的跟着乐晨来了。
王庄小学在王庄村东头,再往东就是绿油油的庄稼地了,北边,不远处就是乐晨家的桃园。
小学院子里两排相对的大瓦房看起来很破败,屋顶上都生了蒿草,铁门外的操场上,红漆斑驳的篮球架倒了一个,而且操场上堆着几垛玉米梗,显然这里已经变成王庄人打麦晾粮食的场所。
“就这破地儿?有什么好看的?”大志骑着山地车,跟在乐晨身后转悠,满脸的不情愿。
乐晨心里却有些小兴奋,他的追求虽然和很多人都不一样,但这块土地,他很快就会成为它的主人,不免心里感觉很新奇,尤其是中国人传统思想,买房置地,乐晨深受古风影响,现今在这苍茫大地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乐晨心里很是雀跃。
又见这片地势,正是明堂可容纳千军万马,楼龙在左,来龙在右,虽然是中规中矩的地势,但胜在足够宽阔,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修葺一番,令在这个院中生活的人受些裨益。
“晚上我请你和小敏吃饭,去锦园!”乐晨笑嘻嘻的说,其实他骨子里受古人影响,重义轻财,更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气。
所以,便是以前最困难的时候,他从牙缝里扣钱也要买药材给来喜儿几个泡药汤,要知道这本来是完全不必要的负担,能照顾好来喜儿几个的生活已经是他的极限。
以前生活所迫没有办法,现今有了钱,自然想到了以前一直帮自己的死党。
“你请我?去锦园?”大志瞪大了一双牛眼,他自然不知道这位老友怀里揣着了一张两百万的银行卡,在这个小县城,那也是有数的大户了。
“去不去吧?”乐晨笑着问。
“去,去,你小子卖桃卖了不少钱?”大志嘿嘿的笑,心里却打定主意,这餐饭得自己请客,看来,要去跟老头子骗点钱了,锦园那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去的。
“唉……”大志突然又叹口气,“这几天不知道沈妹妹去哪了?好久没在店门口看见她了,我这心呐,怎么觉得怪难受的?”
乐晨无语,“那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再说了,你不是有小敏了吗?”
“那能一样吗?沈妹妹是梦中情人,小敏是我现实里要娶的老婆,梦中情人是梦里的幸福,老婆是现实的羁绊……”大志叹着气,似雅非雅的最后做起了文青诗。
“滚你的吧!”乐晨给了他一脚,跳上自行车猛蹬,大志笑骂着追在后面,两人追逐着渐渐远去。
……
说请大志和小敏去锦园吃饭,但乐晨最后无奈失约,不是他不想请,而是高令伟高哥把他叫来了家里。
乐晨本来就想着一两天就来看看高哥的,却不想,高令伟先找了他。
高令伟住在县公安局老家属楼,新盖的家属楼自然没他的份儿,就算老家属楼这边,分到的一室一厅也在顶楼,属于最不好的楼层,由此也可见高令伟在单位确实被人排挤。
不过虽然是旧楼,房间里倒是窗明几亮,干净舒适,比之王庄平房的环境好了太多太多。
乐晨见状不由对住楼房有些向往,但旋即又琢磨,人住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可不及住在平房里接地气对身体健康。
高令伟三十出头,比乐晨年长十五岁,实际也算乐晨的父辈了,只是因为刚毕业时跟了乐纪伟为师傅,所以才一直叫乐晨喊他“高哥”。
几乎和乐晨父亲乐纪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高令伟不苟言笑,甚至便是面对乐晨也跟乐纪伟一样,时常训斥乐晨,唯一的一点区别就是,没跟乐纪伟一般拿皮带抽乐晨的屁股。
对乐晨的学习成绩,高令伟一直很不满意,这次把乐晨拎来他家,就更是说起前阵子摸底考乐晨那糟糕的答卷。
乐晨耷拉着脑袋乖乖听着,在他心里,长兄为父,其实很早很早以前,高令伟和高令伟的爱人便已经和他父母一般,有时候在他们面前,乐晨感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活着一样。
“你不要老说晨晨了,我都有半个月没看见他了,你总骂他,吓得他都不敢来家里了!”见高令伟进门又训斥乐晨走路姿势晃晃悠悠没个正形,嫂子邱淑芳可不干了,一把将乐晨拉进了屋。
在乐晨心里,邱淑芳也和老妈性格差不多,温柔娴淑,长得也漂亮,穿着碎花裙子一看就是平价货,但却衬的她高佻美丽,气质极佳。
被爱人抢白,高令伟苦笑,无奈的摇头,愤愤不平嘀咕:“就你一直惯着他,多聪明一娃儿,学习上变成了傻子……”
邱淑芳没听清他嘟囔什么,但知道不是好话,一瞪眼,高令伟就乖乖闭了嘴。
乐晨心里暗笑,高哥在自己面前是雄鹰,在嫂子面前却是斗败的公鸡了。
在邱淑芳怜惜话语中,乐晨坐在了餐桌旁,满满一桌子丰盛菜肴,都是邱淑芳精心烹制,三个人也根本吃不了,高令伟这次倒没多说什么。
他俩一直没有孩子,也就把乐晨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样,平素乐晨怎样生活高令伟都知道,心里又怎会不怜惜?所以便是爱人破天荒的浪费,他也觉得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