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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乌干达生活(第1页)

石哥几句话就把大家原本低沉的士气给带动了上来,毕竟事已至此,还是往好的方面想吧,更何况拿这么高的工资也肯定会付出一番代价的。

“那边三个黑女人是店里请来的本地黑人,那个长的最高的叫小桑,最好看皮肤还有些泛黄的那一个叫小云,最后一个叫小玲,都是我给取的名字,大家以后有什么不重要的活尽管交给她们干,不妨事的,只不过一定要防着点,尤其是钱,千万不要让他们接触到。站在门口的那两个黑人不用管他们,只是轻易不要让他们进店就可以了。”

这个叫做刘叔的精瘦男子向众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店里的几个黑人。

坎帕拉市场上百分之四十的手机都是山寨版手机,而林慕所在的这家店面正是出售高仿的山寨手机,所以市场前途很好,每天的销量很大。坎帕拉对于知识产权之类的东西并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的保护措施,所以也不怕本地工商部门的检查,遇到不好说话的也只是交几十美元的罚款就可以了事,这些黑人一般罚款收美元,有时候也收人民币,但是对于本地的货币乌干达先令却不收,在林慕看来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毕竟乌干达先令可是乌干达国家的官方通用货币,怎么连本国的货币都不收,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到后来还是刘叔给他解了惑。

“乌干达这些年来通货膨胀很严重,乌干达先令几乎每天都在贬值,他们当然不愿意收随时都会贬值的货币了,不过我们卖东西却是收的乌干达先令,所以你的任务很重要,一定要及时到银行把乌干达先令换成人民币,要不然我们就亏大了。”

这是刘叔的原话,以后林慕的主要工作也是每天跑银行,一天两趟甚至三趟,绝对不会让乌干达先令在店里过夜的。

林慕每天的工作很简单,白天的时候在店里看着,算是营业员的角色,只不过手机介绍却是由那三个黑女人来做,毕竟这里的黑人尽管大多数都会英语,但也有些人对你说本地的斯瓦西里语和卢干达语。他一方面管收钱,另一方面就是盯着那几个黑人,这是对人的一种极不信任,林慕刚开始的时候其实很排斥这种做法的,但经过刘叔无数次的诉说,他在心里也逐渐认同了。坎帕拉的普通人生活水平很低,教育水平也不高,所以大多数坎帕拉人都有

一种“劣根性”。晚上的时候林慕他们的工作就是给手机贴商标,因为是山寨手机,所以没有什么标志,要想卖一个好价钱必须贴比较知名的商标,像是“苹果”、“安卓”之类的。山寨手机是从深圳空运过来的,进价大都是一百多人民币一个,卖出的价格也不贵,三百人民币左右,不过大部分都是批发性质的,从坎帕拉批发到乌干达的其他城市。

工作很简单,却十分的枯燥,早上八点钟开门就要上班,晚上回去贴商标还要持续到十一点多,每天的工作时间几乎超过了十四个小时。林慕还能受得住,他在家的时候每天的睡眠时间也就五个小时左右,其他时间都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所以这种强度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店里除了几个黑人之外总共有九人。店长就是刘云志刘叔,另外一个是他的儿子刘风,只有十四岁,在九人中是年纪最小的一个。刘叔做饭是一把好手,做的饭菜让大家都是赞不绝口,坎帕拉的菜市场不多,而且有些菜市场根本不卖猪肉和牛肉,可能是由于坎帕拉有相当一部分人信奉教的关系。每次刘叔带着他的儿子去买菜都要去很远的地方,这样一来一回大半天的时间是肯定耽搁了,所以刘叔如果买菜的话一般是中午十一点多出发,晚上六点左右才能回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另外五人就是跟林慕一起来的年青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长得最高而且最瘦的叫陈风,外号“竹竿”;大胖子叫方耀武,林慕目测这家伙至少有两百斤,相处没有多长时间,“胖子”这个外号就很轻易地落在了他的头上;特别黑的家伙叫王龙,如果把他放到坎帕拉的街头绝对跟黑人没什么差别,“黑子”的外号也算是实至名归了,他也是几人中唯一一个“二进宫”的,所以和刘叔比较熟悉;凌云长着一张娃娃脸,而且笑容总是挂在脸上,所以很讨人喜欢,不过林慕却不知道为何大家在私底下给他取了一个“”的外号;还有一个叫张刚,长相十分凶恶,满脸的横肉,据说曾经进过牢房,几人对他都有些害怕,往往都是敬而远之,他也是相处许久之后几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外号的人。林慕他们七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白天做营业员收账,晚上贴手机标签。他们当中为首的就是卢汉,也许是因为年纪比较大的

原因,刘叔也很放心把他们一帮子人交给卢汉看管。

虽然工作很忙,但林慕在卢汉的监视下一丝都不敢松懈的练习扎马步。二楼的隔间是一个小仓库,这就是林慕平常练习的地方。早上六点钟准时起床,先扎两个小时的马步。店面开门之后,如果没有人的话就在柜台前面虚蹲着,练习“简化版的扎马步”。付出并不是没有得到回报,一段时间下来,林慕感觉到自己的小腿、腰腹都变得非常灵活,向前向后仰合四十五度角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慕觉得这段日子过得很充实,摆脱了高考的束缚,压在他心头的最大一座大山搬去了,人变得轻松了很多,虽然有卢汉大叔经常催促自己练武,但林慕只把这看成对自己的一种关心。

“好了,终于贴完了,今天提前了半个小时,可以多睡一会儿觉了。”

竹竿拍了拍有些发酸的腰部,站起了身子,嘴里嘟囔了一句。

“竹竿,你算了吧,多出来的半个小时我们还不如把蚊子给清理一下,这里的蚊子又多又大,就是用蚊帐也顶不了多少作用。”

胖子晃了晃与他那身子比起来极不对称的小脑袋,有些丧气地说道。

林慕也是起身皱了皱眉头,他和卢汉两人平时贴商标的时候都是半蹲着,臀部抬起,活像一个癞蛤蟆,所以他们私底下多了个外号,“小蛤蟆”和“大蛤蟆”,不过在明面上大家喊的是“小林”和“老卢”。

乌干达虽然位于赤道地区,但由于地势较高,再加上河流密布,雨量充沛,所以一年四季温度大都在22度上下的样子。坎帕拉位于维多利亚湖的北岸,空气中的湿度很大,这也给蚊子提供了有利的生存条件,林慕几乎每天晚上都会被蚊子给盯十几个包。乌干达的蚊香一点用都没有,就算是每个人的床头都点一支,蚊子还是照样在房间穿梭不止。

“也不知道洪哥带的那些小妞生活条件如何,那里可是迪拜,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富有地方,不管怎么样肯定比我们这边舒服的多吧!”

黑子大嘴一咧,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这个鬼地方,怪不得石哥连一晚都不肯住,当天就坐飞机走掉了。”

竹竿打了个哈哈,说完这句话就倒在了床上,不一会儿,就传来“呼呼”的声音。

“我觉得还不错啊,比我在工厂里面打工舒服多了,除了蚊子多一点也没什么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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