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的雷声阵阵,手机震动的声音混着的瓢泼雨声传入沈思朗的耳朵里,他登时心里一惊,旋即小心翼翼从铁架床上爬了起来,在一堆杂乱的衣物中循声摸索着,很快摸到了自己的手机。
他在黑暗中摁掉了来电,转头看了看铁架床上的安然入眠的乔以安,松了一口气后,胡乱抓过衣服套在了身上,然后起身出了门。
来电的人是谭思明。
这么晚给他电话,应该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说,于是沈思朗出了门后,下了一段阶梯后,在一个稍微隐蔽能避雨的地方给谭思明回了过去。
路灯下的雨幕斑驳,沈思朗颀长的身影浸润在昏黄的雨幕之中,宛若一副清隽淡雅的风景画。他是风景里的人,也是画中的风景。
雨声淅沥,沈思朗沉稳开口:“谭警官,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谭思明说话从不拖泥带水:“可能要去滇城一趟了!”
“滇城?”沈思朗的手指沾了雨水,指尖泛着一些薄薄的光点,“那边有情况?”
谭思明说:“李二黑要去滇城见一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他的上家,你现在跟着他,他还算信任你,如果他愿意带你去,你就去,如果他不带你,你就想办法让他带你去。无论如何,一定要知道那个人是谁,这条线才有可能继续查下去。”
“你怀疑李二黑的违禁药物来源是滇城那边的源头吗?”沈思朗声音平稳,视线却警惕地向四下打望着,这是他跟着胡文亮和李二黑他们后养成的习惯。
无论是在格林童话酒吧还是李二黑那里,都需要一定的眼力见和警惕性,否则极有可能被人趁其不备就背后来一刀。
“按照现在的线索来看,的确和滇城有很大关系。李二黑是胡文亮的上家,但胡文亮在牢里却没有供出来,他们之间讲这些江湖道义,给办案带来了极大麻烦。”谭思明叹了声,“李二黑手段比胡文亮高明,很多生意都处理得滴水不漏,所以,如果你有了任何有用的线索,记得及时联系我。”
“我知道……”沈思朗话没说完就被突然一个人影出现打断了,“有人来了,挂了。”
“哟,朗哥……”一个身穿雨衣的人仰着头朝着沈思朗走了来,“雨太大,搁这儿躲雨呢?”
沈思朗适时断掉了电话,冲着来人笑了笑:“路三,这么大雨,你这是去哪里?”
路三走到沈思朗身前,抖了抖雨衣,雨滴溅了沈思朗一身:“黑哥也不知道怎么了,让我来这个贫民窟看着顶上那个铁皮房里面的小伙子,也不知道看什么,这地方这么破,黑哥莫不是吃惯了山珍海味,想捞点野味吃吃?”
“你说的——”沈思朗伸手指着他和乔以安的家,佯装出一番镇定自若,“是那间?”
路三顺着他的手指看了过去,摇头说:“我不知道,我感觉那里根本就没住人,这么大雨,我才不想来监视别人,我还想回去睡觉呢!”路三埋怨了起来,沈思朗顺着他的话说:“那这样,你回去睡觉,哥替你看着怎么样?”
路三眼睛一亮:“真的?……那要是黑哥问我……”
“没事,你就说你什么情况都没看到不就完了?”沈思朗伸手揽住路三的肩膀,好奇问道:“黑哥有没有说,那个人是谁啊?”
路三摇头:“没说,就说让我看着。”
“哦。”沈思朗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可能是欠了黑哥高利贷,让你来看看这家伙有钱还没……”
“可能是吧!”路三说着,张着嘴打了个呵欠,一脸的困意,“朗哥,要不你帮我看一下,我是真熬不住了!”
沈思朗拍了拍他的肩膀:“行,我替你看。你回去吧!”
“那行,谢朗哥!”路三说着,抬脚踏进了一个小水洼中,飞溅的泥水溅到了沈思朗已经被打湿的裤脚上,形成了星星点点的泥点。
沈思朗看着路三往下而去的背影,神色急转而下,眉心紧皱在一起,眼底浮出一抹分明的紧张和愁绪。
“嘟嘟嘟嘟……”
手机的震动声再次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他拿起手机看到来电号码时,面无表情地接听了起来:“喂,黑哥,什么事?”
“在哪儿?”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上去并不高兴,沈思朗却习以为常,他简短回道:“外面。”
“马上过来!”
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命令式语气,彰显出属于他统治者的权威和霸道。
“我——”
话还没说出口,耳里便传来了挂断的声音。
自从胡文亮被抓后,沈思朗就跟了李二黑的团伙。
李二黑来竹城的时间并不长,但却很快就摸清了竹城道上的那些人,并很快混入其中,然后快速建立起了属于他自己的圈子。
在沈思朗看来,他是个狡猾又难以捉摸的人——比狐狸还精明。
沈思朗从阴暗处走了出来,仰头抬眼看向了那个孤清静寂的蓝色贴皮小屋,那里睡着他最爱的人,可他知道,若是再靠近他,势必会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今天在那场混战中带走了他,应该是被谁看到了告知了李二黑,所以他叫路三来打探情况,为的是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从前胡文亮用乔以安威胁他跟他做事,如今胡文亮已经进去了,他便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和乔以安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