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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你是哪里毕业的?”现在的女人说没什么文化,那可是大有文化了。

“厦门双十中学高中毕业,沃顿商学院大学毕业。”双十中学?!沃顿商学院?!天哪,这还叫没文化。难不成都是“海龟”?要说这两所学校,我可是如雷贯耳。沃顿商学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号称全球第一商学院,里面出来的人可都是商界人才,不过这个人才怎么会跑到我们小公司来?

“你不要这么震撼好不好?其实我很笨的。”很笨?这不是在严重打击我的自尊心吗?能考上沃顿的人还笨?听说国内的学校有“择校生”一说,不管是高中还是大学,但是国外好像不流行这个。

“我们这小庙怎么能容得下你这尊大佛?姑娘你吓死我了。”想当年我悬梁刺股、挑灯夜读,最后还是考个“下流”的学校,她这么“笨”的一个女人一下子就从国内名校“蹦”到国际名校,这不存心气我吗?

“在家里呆着我聊,出来透透气呗。你可别死呀,你死了小说谁写下去。我跟你讲,我可是看入迷了。”才看多久,这么快就入迷了?难道我的文字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还是写这些文字的人特别有魅力?

整个上午我也没干活,就陪她聊天。而她也利用“熟悉业务”的时间对我“死缠烂打”,非要我把故事的结局告诉她,看文字的还不过瘾,非得我口述不可。对于写小说我从来没想过结局也没有任何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什么时候有灵感什么时候写,没灵感的时候Word一关就看电影。因为我认为艺术来源于生活,而生活是多变的,如果提前订好提纲,那这样的生活就是样板戏,依托于这种生活的小说也是千篇一律,还没开始就知道结束,这样的小说全然无趣。

通过交谈,我知道了她更多的情况也了解更多关于莉莎的情况。她和莉莎是在美国的时候认识的,因为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也都是迫于父母的“这是为你好”而出国深造的孩子,所以“情投意合”,有同样的兴趣爱好,同样的话题。只不过莉莎酷爱文学,而叶秋则专注于经济学。大学毕业后就一起回国,叶秋的父亲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董事长。叶秋回国后就帮父亲打理公司,后来因为一次重大的失误,叶秋被她父亲“关禁闭”,让她永远不能干涉公司的事情。对于这样一个衣食无忧的女孩,在家里呆了三个月,把该玩的都玩了,最后还是觉得无聊,就随便找家公司“透透气”。

莉莎的父亲也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不过由于莉莎在商学院“不学无术”,倒是天天研究中西文学。后来不得不在自家的公司当文员,日子也过得极其潇洒,有时候写写文章赚点稿费,或者帮报社翻译一些文章。

对于这样的富家子女,在什么公司上班都是一种消遣,她们不在乎薪水的高低,不在乎公司的大小。只要她们觉得好玩,她们会认真的工作,哪天让她们觉得心烦,或许拍拍屁股就走人。Lucy和Lily是莉莎他们公司的员工,在中国也有三个年头了,不过由于中文的高深莫测,三年过去了她们两个也只会讲少量的蹩脚的中文。

找份好工作不如嫁个有钱的老公,嫁个有钱的老公不如找一个有钱的老爸。钱真是万能的,不仅能是鬼推磨,还能使磨推鬼。看看自己瘪瘪的钱包,我还能怎么样,苦笑呗。

第四十一章

下班铃声响了,很优美的音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一听到这铃声我就有一种撒腿就跑的冲动,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开电梯,然后等其他人到齐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餐馆占位置。但是当我们抵达餐馆时,空调旁边的桌子已经有人,只好在一个冷气从不光顾的地方坐下,然后再向路过的人形象生动的解释“挥汗如雨”的具体场面。

铃声一响,我以最快的速度打完卡,然后刚想以同样的速度冲到电梯的时候,一只纤细但是还蛮有劲的手把我右手紧紧拉住。根据我的初步判断,这是女人的手,但是在公司敢抓我的手的女人除了冰儿没有第二人。况且她是一直支持我快速去餐馆占位置的人,准确的说是我奉她的命这么做的,再者她还安静的坐在座位上。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叶秋。差点把这个新同事给忘了。

“怎么了?下班吃饭呀。”我看她紧紧抓住我的手臂,满脸的委屈。还好冰儿此时正专心的敲着键盘,要是让她看到我们如此“亲密接触”,醋坛子肯定大翻。

“我是第一天上班,不知道哪里有饭吃。我早上为了能赢你,我都没吃早餐,现在肚子很饿,你带我去吃饭吧。”天哪,为什么女人都喜欢装可怜呢?不就肚子饿想吃饭嘛,跟着我走就行了呗,干嘛说得可怜兮兮的,好像我上辈子欠她似的。我瞥了一下冰儿,她还是很专心的在电脑前捣鼓着,这丫头一工作起来就是一头牛。

“嘿嘿,原来你也没吃早餐。跟我走吧,但是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你先把我的手放开吧。”咱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四好男人,要是被人看见跟一漂亮姑娘在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成何体统。至少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嘛,比如汽车旅馆之类的。最好再配一个高清晰的数码相机,不然那些成人网站就没办法坚持天天更新了,这对网站的SEO影响很不好。

“我就是不放,走吧。”她两只手抓住我的手臂,用力的甩了一下再放开,然后像小兔一样蹦蹦跳跳的,还转过头冲我做了一个鬼脸。我到底招谁惹谁了?二十岁之前,从没有一个女人鸟过我,当然街上发传单的小女孩除外。二十岁之后,女人接踵而至,当然其中有部分是“红颜知己”。我承认我是一个定力很差的人,你们也可以把这理解为花心,或者说我是色狼也是名副其实。我禁受不起女人的诱惑,准确的说是抵挡不住女人的美,看到漂亮女人我通常会心跳加速,然后利用三十秒至一分钟的时间做白日梦,最后用两秒的时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前提是那个女人不鸟我。像刚才这种情况,我做白日梦的时间会延长到一至三分钟。我对自己很担心,恐怕不能“守身如玉”,所以尽量不去接触除冰儿之外的漂亮女人。但是我真正担心的是,山在那边,我在这边,我不过去山过来。

“等等,还有其他人没出来呢。”以前我们是整个部门一起下去,现在就剩下我和冰儿,娃娃和小张一直吃外卖。正如菜头说的,这两个人都不运动,哪天肯定像猪一样胖。

“还有谁?怎么那么慢,我都饿死了。”叶秋好像真的很饿,这让我很纳闷。据说众多美女为了保持苗条的身材,早餐不吃,午餐吃水果,晚餐喝牛奶。但是看看面前的叶秋,这样的身材不能说苗条,但绝对算不上丰满。苗条骨感,丰满肉感,她就是那种介于骨感和肉感之间的女人。

“我们部门的一个女生,就我对面的那个。”叶秋没见过冰儿,肯定也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上午我就有在琢磨,到底要不要向这位新来的女同事公开一下我的婚恋状况,最后的结论是顺其自然。如果我无缘无故跟她说:“坐在我对面的美女是我女朋友,叫冰儿”。那么这句话很有可能会达到这样的效果:“我有女朋友了,叫冰儿,就坐在我对面,所以你不要打我的主意”。我承认我是厚脸皮的人,但绝对不是自作多情的人,也特别介意别人这么认为。

“等等我······”还没看到人我就知道是谁来了,伴着高跟鞋咯吱咯吱的作响,冰儿一扭一扭的向我们走来。我知道她走路的姿势是装出来的,也只有我才有荣幸欣赏她“迷人性感”的猫步,这是我在她“不做饭给你吃”的威逼下而说的。在其他人面前她是一板一眼的,该怎么走就怎么走,唯独在我面前会撒娇。我很庆幸她也是苗条之人,要是也像羊脂球那样,扭起来可就让人喷饭了。

“叶秋,冰儿。”我帮她们简单的介绍一下。

“你好,初来咋到,多多关照。”叶秋很礼貌的伸出右手,冰儿本来是和她点头微笑表示打招呼,看到对方主动伸出右手,也有点木讷的伸出手和叶秋握手。我们公司是私营企业,也不算大企业,三十几号的员工。虽然老板强烈要求员工一定要统一着装,但我们还是我行我素,菜头更夸张,穿着拖鞋上班。作为这么一个比较“低级”的公司里的员工,握手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生疏的事情。

“猪头,愣着干嘛呢?”冰儿打断了也在发呆当中的我,我的发呆不是因为两只纤细的手握在一起,而是在想中西文化为何有如此巨大的差异,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在自家人眼里为什么就一文不值,为什么那么多人削尖脑袋往国外钻。

我一直以身为中国人而自豪,但是有部分中国人就是不给这三个字争气,其他方面我不说也不了解,我们就说电影吧。我承认我有点哈美,我认为好莱坞的电影确实很好看,《泰坦尼克号》我看了六遍,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想。《黑客帝国》我也一篇都没落下,尽管我不大清楚它要表达什么。我觉得《虎胆龙威》很有气势也很有胆量,至少人家敢做白宫被炸的特技。或许是我对欧美文化的不了解,我无法从这些电影中找出任何破绽和荒谬。且看国内电影,乾隆手里的手表、古装片里的飞机、旧版《三国演义》里的卡车,这样的小错误不少见。曾经号称风靡全球的电视剧《李小龙传奇》,这可谓是大投资的巨作,然而看过此电视剧的人,只要对李小龙有点了解,拍案就说此片是垃圾。先别说街上的空调和年轻人脖子上的MP3,就李小龙的成长史就误导了很多对李小龙不了解却非常崇拜的热血青年。更荒诞的是李小龙在泰国拍《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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