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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第3页)

“以前,那不是没有特别那什么,”董洁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没有仔细看嘛。”

大山摸摸她脸上漂亮的粉红色,“相对于人的外表,内在更重要。”

他直直看人的表情,也许是阳光的关系,竟然让她想到了“柔情似水”这个词。“人的长相不是很重要,可是长的好还是让人看着舒服,也容易吸引人是不是?”

大忽然笑起来。

“哥?”

“你知道你最吸引我的是什么时候吗?”

董洁摇头,眼睛紧紧盯着他,她想知道。

大山眼睛向前看,脸上浮现一抹追忆的神色,“七年前,你第一次踏上巴黎的舞台,你上台谢幕,面对掌声和镁光灯,所有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一刻,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努力,要做一个可以配得上你的男人站在你身边,要做可以跟你肩并肩一起站在人前的人。

“你那么小,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初出国门的人,对着镁光灯,一张嘴就是流利的法语,让所有人惊上加惊。小洁——”

他摇摇头,“我有时候想,是我太自私,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些年你陪着我,很少出门。以你的工作来说,留在这里对你的发展更好,至少一年中应该有半年的时间留在国外,保罗先生跟我说:爱她,就要给她一双想飞的翅膀——我却做不到,我的事业重心在国内……”

“哥,”董洁挽住他的手臂,“没什么啦,我反正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倾身靠近了轻啄他唇角,笑道:“以后会更满意,你知道的——”她眨眨眼,眼波流转,似乎是抛媚眼,但并不成功,反而有种捉狭的调皮感。

大山噗嗤一笑,实在拿她没办法,又爱极她时不时流露出的小儿女情态。

董洁拍手道:“笑了笑了。哥,你是不是对我前些时候说要努力工作的话有些上心?我提前来巴黎,你又多想了,是吧?真是的——”

她一把抱住他,“我过去是有个心愿,希望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如今愿望圆满达成,当然是能偷懒则偷懒了,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整天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人吧?我是很羡慕那种人没错啦,不过一想到要那样活着,整天周旋在人情往来中,为了保住名气和地位兢兢业业不敢有片刻放松,时刻要想着充电开阔见识——我一想到这些就头疼,这样的日子我可不爱,太累了。我就喜欢躲在你的背后偷懒,偶尔想振作的时候就努力一把,衣食无忧,又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这样随心所欲的过日子最好。”

第三百二十九章 初见

林小芳第一次来北京。

此行之外,她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的县城。

不用种地,住在县城里的人,过着每天上班下班的生活,到月底就有工资拿。到处有小商店,街头巷尾都有小店,卖各种吃食和服装。农贸市场上天天人来人往的卖菜买菜,不像乡下地方,每五天才赶一次集。

私心里很羡慕县城里的孩子,他们无忧无虑骑着自行车上学,把车子骑的飞快,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她去县城,一次是参加运动会。

乡下来的学生和县城里的学生,有很明显的区别,不单单表现在服装的逊色上,还有说话看人应对,这些稍微有心留意就能看出差别的地方。站在自己的队伍里,看着别个队伍来了,又去了,穿着不一样的整齐些的服装,来去坐的是大客车。

有两次是去考试,参加课业上的选拔赛。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有足够的聪明,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和董洁通信这几年,林小芳自觉成长了很多,主要是心理方面。

她觉得比身边的同龄人早熟,有时候,内心可以在一定的高度上,理智的、客观的衡量和评价一切的人和事。当然不免也带一些主观色彩。

然而她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不管县城的学生过的怎么样,大抵是承父母余荫,这是先天个体上地差异。只是出生和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大家也只是还在念书的学生,各自的未来,还得是他们自己去闯。而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第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去的是北京,祖国的首都。

一路上林小芳都没有合眼。

这些年和于大伟的父母熟的像自家人,也认了于爸爸于妈妈做干爹干妈。

对干爸干妈。林小芳是发自内心地感激。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做人如果没有能力知恩图报,至少要铭记心头,这是朴素的传统伦理教给她的,根深蒂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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