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莉右手中的枪开火了。
西都没来得及表示惊讶。
他倒在她脚下,死了。
“见鬼。”蜜莉轻声道。这不公平,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从一开始,她就不想要那支愚蠢的枪。她曾恳求西不要把枪给她——他叫西蒙,但他喜欢别人叫他西。她的抗议没有用。西坚持说她应该学会射击。西是她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蜜莉必须学会怎样专业地摆弄枪支,以便保护自己。西的工作使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蜜莉(她的真名应该是蜜莉森特)一个人呆在家里不安全。她必须能够保护自己,这就是说她要学会射击一个不速之客。
蜜莉对枪支——不管它们是叫左轮还是叫手枪——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恐惧。为了不和一支枪呆在家里,她请求西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她就能享受到他随时随地的保护。西联想都不愿这样想。他不愿让蜜莉牺牲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和他一起四处奔波。
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西把那支枪买了回来,并开始给她上第一课。
“你看,亲爱的,”他说道,“你就这样拉开枪栓,”他姿势相当优美地做了示范,然后把枪递给蜜莉,让她重复自己的动作。蜜莉刚一碰到那枪,它就开火了。
可怜的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死得也同样的突然。他非常喜欢水。蜜莉的叔叔亚当曾说阿克生下来时应该是带着鱼鳍的——也许是鱼鳃?反正他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蜜莉怕水。有一些东西会让她害怕。闪电不会吓着她,老鼠她也认为很可爱。她甚至还很喜欢蛇。但她不喜欢水。也就是说,她不喜欢大面积的水。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还是相当惬意的。如果她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里,那她肯定不会去美国之外的地方。阿克喜欢水,而蜜莉也支持他在闲暇时间尽可能多地呆在湖边。她只是很礼貌地请求他不要让她一起到船上去——她会很高兴地坐在岸边,看他划船,并向他挥手致意。
但阿克并不满足。他下定决心要治好她对水的恐惧,并说她的恐惧和她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码事,如果她不坐到船上来,就意味着她不爱他。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她胆战心惊地爬上了船。就连他们离开码头时,她还在恳求阿克带她回去。她当时简直是吓疯了。阿克哈哈大笑。巨大的恐惧使她想跳进湖里淹死自己,以使这恐惧消失。她站了起来,阿克也站了起来,想伸手扶她,可她把他推了开去。
突然“扑通”一声水响,船上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开始大叫起来。
附近的人们听到了她的叫声,把船划了过来。她告诉他们发生的情况。他们潜下去救人,还叫来了更多的帮手。
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四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阿克的尸体。
乔纳森是另一个。如果蜜莉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阿克死后她嫁的那个丈夫。乔纳森喜欢别人叫他乔。他对蜜莉的母亲很气恼,因为她提到他时,总把他叫做约翰。他说蜜莉的母亲是一个女婿所能期望的最好的岳母,但她为什么要坚持叫他约翰而不是乔?可怜的宝贝,他没有多少时间可让蜜莉的母亲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非常喜欢野餐。但是那种很原始风格的。蜜莉也不讨厌野餐。如果你拿着一张折叠桌、一把小帐篷、许多椅垫、银餐具、餐巾纸、美味的鸡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镇香槟,她还可以说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但乔喜欢从自然获取一切。他说,如果你不自己采摘食物,那野餐就不能称之为野餐。那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时,乔负责钓鱼,他让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她不知道怎样挑选蘑菇,也这样告诉了乔,所以他就非常详细地解释了她应该采摘什么样的、不应该采摘什么样的。她尽力按他说的做了,但她那天没戴眼镜。乔不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他似乎认为那是她为赶时髦而戴的装饰品,他说她根本就不需要它。所以在没戴眼镜的条件下,她尽最大努力采摘了蘑菇和野草莓。
乔回来了,炫耀着他钓到的鱼。他们开始就着瓶子喝着波旁威士忌来开胃。他们一滴酒都没剩下,所以不到一会儿,他们就变得像孩子一样欢欣雀跃、傻笑不断了。他们发现自己已经饿得饥不择食,就四处跑去收集了许多树枝点起了火,并把鱼埋在灰堆里。然后,乔就吃起了蘑菇。蜜莉不喜欢生吃蔬菜,所以就用一些野草莓来充饥。而乔就这样一边烤着鱼、一边吃着蘑菇。
大部分蘑菇都是好的,但有一些却是有毒的。这足以结束了乔短暂而快乐(这一点蜜莉很有把握)的生命。
然后是潘——其实是潘勒顿的昵称。一想到他出的事,蜜莉都恨不能把眼珠哭出来。只要潘往旁边站一点点——不管是向左向右,还是往前往后,哪怕只是连一英寸也不到——那个半身像就不会砸在他头骨致命的地方。
潘从前想做一个室内设计师,但他父亲却不同意,所以他最后成了一个银行职员。和蜜莉结婚后,他在房屋设计方面的天赋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大厅里。刚刚按摄政时期的风格装饰完,他就又想把它变成维多利亚或现代风格。接着他最雄心勃勃的计划是把它按古典风格装饰,并把这一主题顺着楼梯延伸到楼上,包括楼梯的平台。在这儿,他打算放置六个古罗马将军的半身像,以和楼下那六个立像遥相呼应。设计草图完成后,他拿来给蜜莉过目。很庄严,但也冷冰冰的。很快,各式各样的搬运工便按照潘的指令,扛着山一样重的半身像来到家里了。
就在这之后不久的一个倒霉的夜晚,蜜莉正要上楼去,潘刚好站在楼下。他叫住她,说他希望蜜莉穿上那件蓝色的睡饱。她俯身给他一个飞吻,并说好的,亲爱的,可不知怎的,她就碰翻了裘力斯。恺撒的半身像。
她父母依然很有同情心、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边。但当她母材亲听说了潘和裘力斯·恺撒的事故后,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有些尴尬的事。
“蜜莉,亲爱的,”她母亲说道,“我非常不愿这么做,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太冷淡——这么说我的心都快要碎了——但是我们家的墓地里已经没有潘的地方了。你瞧,亲爱的,你叔叔亚当和婶子贝斯、你爷爷、你父亲和我——而且当然还有你,亲爱的——都要葬在那里,尽管我们一直很高兴地接纳着你的丈夫们,但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地方容纳潘了。”
所以,在最后一分钟,蜜莉还得为买墓地而忙碌,而她能找到的唯一一块墓地还是在河对岸很远的地方。
葬礼过后,她为把潘一个人留在那里而感到非常悲哀。
不过,他不用等太长时间就会有人去陪他了。
艾尔——他的全名是艾罗西斯——也很固执。像乔坚持在野餐时一定要自己采集食物一样,他坚持要蜜莉学打垒球。
艾尔非常喜欢体育。蜜莉并不喜欢体育。当然,如果能坐在阴凉地里观看网球比赛,她也会觉得很不错。上高中和大学时,她曾观看过许多场足球比赛——其中有两次还被选为赛场上的女皇。但她不喜欢参加体育运动。她的手脚很容易起茧子,还很容易抽筋,而且她还近视。球都快打到脸上了,她才能看见。艾尔对她的抗议毫不理会,径自在俱乐部报了名,参加那里举行的夫妻垒球比赛。
于是蜜莉就举着球棒站在那里,简直像是一条出水的鱼。艾尔就站在她身后,说着:“击球,亲爱的。狠狠地来一下子。打啊。”
于是她用尽全力挥起球棒。动作过大,她没能收住脚。球棒正中艾尔。他当场倒地死去。
倒不是说那天下午有什么好事发生,但毕竟蜜莉没有打中接球的穆尔或其他什么人。本来是穆尔站在那儿的,可蜜莉击球时,艾尔要求和他调换位置。想象一下,如果蜜莉击球时站在那里的仍是穆尔!如果蜜莉杀了穆尔,他妻子玛丽·穆尔是永远不会原谅她的。
那当然是一次可怕的事故。当蜜莉击中艾尔而不是球时,她只是在努力讨他的欢心。
于是艾尔就到新墓地去和潘做伴了。
幸运的是,男人们似乎还没有被吓倒——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她听到爷爷嘟哝说,男人们像苍蝇围着糖碗一样追逐着蜜莉,但他们全都是为了钱。可爷爷这么说有些太过分了,因为虽然蜜莉的丈夫们都没有什么钱,但他们都很迷人、很可爱,也有很好的工作。其实倒是他们留给了蜜莉一些钱,因为她父亲在同意他们的婚事前,都要证实这些男人已购买了人身保险,而意外死亡则会获得双倍赔偿。而你是不用为保险赔偿金交遗产税的。所以如果说她那些丈夫们是在寻宝的话,真正发现宝物的却是她。
她的下一个丈夫是迦——他的真名是博瑞迦。
迦是蜜莉知道的最和蔼的人。迦的眼睛总是神采奕奕,不管是在什么季节里——这倒不是说他们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他喝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伏特加时,还比较清醒,但喝杜松子酒时,他就会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蜜莉在商店买酒时,总是故意不买杜松子酒,除非她要举行一个大型聚会,有别人要喝时。
一天下午,亚当叔叔来看他们,并带来了杜松子酒。他说这酒是世界上最文明的饮料,可蜜莉和迦结婚后,这屋子里就再也没见过杜松子酒。他赞赏地看着蜜莉按他喜欢的样子调制着鸡尾酒。他几乎可以说是蜜莉最喜欢的亲戚,而他的来访也显得很短暂。当他离开时,蜜莉请求他把杜松子酒带走,可他听都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