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如果你不想被拿走地话,就不该带那东西。’’
她从脖子上摘下钻石项链递给我。正在这时,我看见她脖子上有一大块难看的黑色瘀痕。我知道了,她冒险带这么昂贵的项链,是为了遮盖那些瘀痕。
“谢谢,夫人!”我说,慢慢向后退去。我们的视线又短暂地相遇了一下,然后我就走了。山姆已经在我的公寓里等着了。
“一切顺利,老兄。我把那家伙带到东河附近,让他下车。然后我就掉回头,把车扔在中央公园。你得手了吗?”我把钻石项链扔到桌上,“到手了。”
“啊,真漂亮!”
“我想她带项链是为了遮盖喉咙上的瘀痕,这事真奇怪。”
“管她为什么带它呢,反正我们已经到手了。”
“你说的对,明天我去看看能不能脱手。”
“我的一千元呢?”
“你没费多大的劲嘛。”
“我带走了那个家伙,对不对?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你不可能摆脱他吧?你不可能有机会。”
“也许吧,”我凝视着项链,“能不能等我换到钱再说?”
“不行,老兄,如果想要我等的话,那就多加一千块。”
“好吧!”我叹了口气,同意说。我进卧室取钱,想叫他先滚开,“你在车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吧?”
“当然没有!”他接过钱,仔细地数着。干我们这行的人相互间是不可能信任的。
“我会再打电话给你。”他离开的时候,我说。
他走后,我锁上门,坐下来打量我的战利品。珠宝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一边看它,一边想起那个女人脖子上的瘀痕。那伤痕一定是有人企图扼死她时留下的。
她是不是被人掐过脖子?被人强暴过?或者是被那个男伴欺侮过?那个男人是他的情人还是丈夫?我必须搞清楚。
她一定是没有别的办法遮盖那个伤痕,所以才冒险用钻石项链来遮掩,以便参加那个舞会。显然,她不想被人看见这块伤痕。这是不是意味着,陪伴她的男士不知道伤痕这件事?这伤痕是不是她的情人一时冲动下造成的?
我把项链扔到桌上。他妈的,我在瞎操心什么,我是一个贼,不是侦探!
第二天上午,我买了一份《邮报》,看到一则头条新闻:“社交界名流麦迪逊夫人晚宴归途中遭抢劫”,旁边有一张麦迪逊夫人的照片,她露出脖子上的瘀痕,说是我抢劫时留下的!我厌恶地扔掉报纸。瞎扯,门房就是证人,他一定知道这是谎言。
当然,她可以贿赂他,叫他撒谎,这是很容易的。现在,她可以公然出现在社交场合,因为那瘀伤找到了理由,那理由就是我!
我可不愿意这样背黑锅!
我把那条新闻从头到尾读了一遍。陪伴她的那位男士是她的丈夫,一位着名的股票经纪人,但是这并没有解开我心头的疑惑。
我又把那条新闻读了两遍,久久地注视着照片上的脸和瘀痕。
然后,我决定再见见她。
“是麦迪逊太太吗?”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很犹豫。“是的,你是哪一位?”
“我在中午的报纸上读到抢劫的新闻,太可怕了!”
“你是哪一位?”
“这无关紧要,我只是一个可能给你弄回项链的人。”
“如果你有什么消息的话,请打电话给警方,或者通知保险公司。”
“麦迪逊太太——。”
“你是谁?”她又问。
我听见她倒抽了一口气,同时知道她听出我的声音,“你就是抢我的那个人!”
“但不是那个想掐你的人。”
“你要什么?”她的声音就像陷入绝境的蛇一样,发出冷冷的嘘嘘声。
我要什么?“和你见面,和你谈项链的事,也许安排归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