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回春县。
聚财楼,地下拍卖会。
赢尘一众的出现,引起了不小的躁动,归根结底都源于高县令一家三口齐齐现身的缘故。
这里与外界隔绝,很是封闭,他们大部分,似乎都不知道先前一会赢尘在县里的行为。都在诧异赢尘是什么来历,值得高县令携带妻儿一起护送。
“他在吃人肉,喝人血……”唐明哲也注意到了那赤膊大汉,双目一凝,不禁失声开口。
他并非没有见过这种场面,只是对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顾及的吃喝,也太张扬了。
那吃的满嘴血红的大汉听觉似乎很好,扭了扭脑袋,瞪了一眼唐明哲。
瞪的让唐明哲心里毛,感觉转移目光。
“这是来自东蛮的食人族,生性残暴,杀人如麻。”钱阁主干咳了几下,徐徐道来。
赢尘对于食人族略有耳闻,没有过多关注,相比这个吃人肉的大汉,他更在意那个吃着糖葫芦的小女孩。
钱阁主察言观色的本领也不差,连忙给赢尘介绍道:“那是来自西蜀鬼奴门的千金,擅长使毒,手段残忍,人小鬼大。”
“修为?”
“这个……在下不清楚。”
“罢了。”赢尘没有再问,这所谓的鬼奴门他倒是没有听说过,西蜀宗门林立,多为小门小派。
他现这来自鬼奴门的小女孩,居然在对着他眨眼睛,更是生出细长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妖异十足。
“啧,这小女孩怎么阴阳怪气的……”唐明哲小心翼翼的瞧了瞧,又嘀咕了起来。
但见小女孩约莫十一二岁的样子,穿着一身紫色的露肩襦裙,扎着长长的马尾辫。小小年纪却浓妆艳抹,明亮的眼珠子转来转去,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盘算着怎么折磨人的方法。
比如她脚下的两个带着面具的奴仆,之所以说是她脚下,是因为这两个奴仆各自背着小女孩的一只脚。
之所以说是背,是因为这俩奴仆是四肢着地,像两条乖顺的狗,贴的很近。
小女孩自然一脚踩在一个奴仆的背上,似乎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双脚,代为走路。
她的左手拿着一串冰糖葫芦,吃的正欢。右手上,时而落下一只黑漆漆的乌鸦,似乎是她的宠物。
这只乌鸦同样小巧玲珑,生着墨绿色的眼睛,在这并不亮堂的地下拍卖场里显得有些阴森诡异。
此刻,正冲着赢尘右肩上的小白呀呀怪叫,充满挑衅的味道。
小白身为王室信鸽,高贵非凡,岂会和这穷乡僻壤出来的黑乌鸦一般见识,看都不看一眼,相当的高傲。
“呀呀——!”绿眼乌鸦叫的更大了些,似乎有那么一丝恼羞成怒。
小女孩安抚了一会手中的乌鸦,饶有兴致的继续打量着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