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很好骗,只要给它一根肉骨头,它就会冲人摇尾巴,认人做主人,跟人回家。
而买方世杰的命,只需要一瓶脚气膏。
他就会用三年,出生入死。
陈姝跪在那一滩残肢里,血肉成泥,分不清哪块是虫,哪块是方世杰。
那些血,就顺着她的手指淌下去,和她的血一起,混在这片土地上。
她在贫民区见多了,卑劣的偷袭,下三滥的手段,出卖,反水,背叛,没有永久的朋友,只有眼下的利益。
她以为自己惯了生死。
死,有什么的?
陈姝连对自己死都没什么感想。
她觉得人终有这么一遭,人从出生,不就是为了活到死吗。
或许死在这个垃圾场,或许死在那个废墟堆。
可是方世杰不该。
他不该死在这儿,这片被污染,充满了危险,不安的孤岛。
这里抬起头连星星都看不见。
没有温暖的围炉,没有火锅啤酒,没有心心念念的朋友,没有…未来。
“不是说要一辈子跟着我吗?”
陈姝分拣不出他,怎么都分拣不出,迷茫又无助,胡乱地将那些腥气扑鼻的东西全部抱进怀里。
她弓下身子,头就要压在地上。
温热的。
这瘫肉泥的温度还没有散,还是温热的。
就好像方世杰还活着,只是他受伤了,他需要包扎。
陈姝眼前被泪水模糊,她用自己的外套把那些肉泥兜住,手指不停地穿梭,从白天,到黑夜。
偶尔路过的动物会驻足,不明白她在做什么。
蝙蝠也会停落,好像想要分一杯羹。
陈姝就呲着牙徒手去抓它们,将它们撕扯碎,然后再将手擦干净,继续穿梭。
“我这样会弄疼你吗?”
她问。
但没有人回答。
她在拼方世杰的尸骨。
她想把他拼起来。
最终得到的却还是一滩滩的肉泥。
“方世杰,方世杰,方世杰…”她一声声唤他,总觉得眼前是场噩梦,醒了,她就还躺在他腿上睡觉。
是啊,昨天晚上她还躺在他腿上睡觉呢。
他们流浪了五个月,坠机,整个人泡在大海里漂泊,迷失,荒岛求生,生疮,高烧,易感期,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
不是都过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