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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之路拜占庭之路与诸神的裁决(第1页)

自我意识的觉醒是民族生命中最神秘的一刻,其超验的程度仅次于个人的诞生。起点是初民的乡邦——泥土、风景和地理,终点是末人的国家——塑料、机械和统治。初民只有感性的混沌,末人只有理性的计算。两者都是孤独的浪人,在天地不仁、宇宙孤寂之中演出无意义的布朗运动。他们有无穷的“事件”,但没有“历史”;因为历史是融会贯通的“意义”和“边界”,像雕刻家对待石料一样,凿开“意义”和“无意义”的边界,于是大卫像抛弃了无意义的碎屑,从无形态的粗坯中跃然而出,好像他一直在那里。

初民与末人之间、生与死之间、石坯与碎屑之间,有民族、灵魂、历史。人类智性的光芒在这一瞬间照亮了宇宙的黑暗,第一次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自己注定落入的那个长夜,在恐惧和颤栗中发现了自己的使命,这个使命就是短暂生命对无尽黑暗的挑战。然后,长夜来临,雕像破碎。留下的满地碎屑虽然像石坯一样无形态无意义,但是不像石坯那样孕育着潜在的生命;只有接受千年劫火的轮回后,才能充当石坯的原料。在十字架君临的库斯科[1]、宣礼塔坐镇的孟菲斯[2],你可以看到这些碎屑在轮回中跳动。

英格兰古老的自由

英格兰曾经是一个地理名词,除了岛国的地理形势,在基督教世界和封建西欧的框架内没有特殊性。英国人首先是好天主教徒,然后才碰巧是英格兰国王的臣民,诺曼底人、加斯科涅人也曾经是这样。这不过是常见的采邑转移,他们之间只有地方性、风俗性的差别。鲁昂市民曾经痛恨法兰西国王,坚守他们对英格兰国王的封建义务,只是遭到昏庸的约翰王抛弃,才勉强归降法兰西。[3]封建自由的基石是保护人和被保护人之间的个人契约,它不承认有别于私人的公共事务概念,与民族的观念不能相容。封建各邦只有家族之间的临时交涉;立足于民族体质或宪制、与国本融为一体、具有使命性质的长期外交政策要到十七世纪以后才会出现。

十七世纪的英国内战有两条线索,一是循着宗教改革的路线,以反对教皇权力为起点,而后从教会的共和主义(长老会)推出国家的共和主义;二是逆着绝对君主制集权的路线,以保全英格兰传统的混合宪制为起点,而后从国会特权和封建自由推出国会政体和立宪自由。前者是具有高度草根性质的社会动员,越是激进化的教派,其平民化的色彩也就越重。从国教会的“我英伦教会以其睿智恪守中道”[4],到长老会的保守共和主义,再到独立派的激进共和主义,直至掘地派、平等派的基督教共产主义,几乎可以画出一条从绅士到小市民、商贩再到浪人的阶级曲线。后者则具有显著精英性质,是社会地位高到足够充分感受王权扩张压力的贵族和布尔乔亚上层的精巧设计。

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把英国国教会看作早期罗马普世教会的正统继承者,除以英王取代教皇为教会正统首脑外,大体承袭教阶体制,原本无意容忍教派分立,更不用说共和主义的自治教会了,但爱德华六世、简·格雷政府的软弱无力和血腥玛丽政府明显的党派性质却使二者都不可避免。1554年,逃亡欧洲大陆的新教流亡者以他们的宗师约翰·加尔文1541年建立的日内瓦神权共和政体为模板,在大陆组织了第一个长老教会(PresbyterianChurch)。其章程规定:教务管理权属于平信徒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委员会,牧师和执事都由选举产生。[5]这是斯特拉斯堡—日内瓦教规的翻版。相比之下,国教会的克兰默大主教由英王任命,国教公会议也只有咨议之权,远不能与大权独揽的加尔文宗长老会议相比。1556年新《教规》将最终权力交给全体会众。[6]此后,“反对万恶的主教制”成为新教徒最有感情号召力的动员口号,出现在反对查理一世的1638年苏格兰叛乱[7]、反对查理二世的1679年博斯威尔桥战役[8]、反对詹姆斯二世的1685年蒙茅斯叛乱[9]中。

1558年,伊丽莎白一世登基,流亡者获准返英,他们去国时携走(国教的)《爱德华祈祷书》,归国时带来(加尔文宗的)《教规》。但这只是一个权宜性质的政治同盟,建立在对血腥玛丽恐怖统治的痛苦记忆之上:国教会搁置对共和主义的戒心,清教徒克制对主教制的厌恶,携手应付共同敌人天主教—西班牙的威胁。清教徒否定教阶体制的自然结果就是不断产生更多的分裂教派,满足不了王室确立正统、维护教会统一的要求。国教会把罗马教廷的正统性和统一性转移到英王一身,明显更符合伊丽莎白一世的胃口。1577年,伊丽莎白重申主教制和君主的叙任权,软禁了最后一任流亡者出身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格林德尔的职务,以惩罚他坚持加尔文宗的王权不得支配教务的立场,拒绝压制不由官方主持的民间宗教会议——长老监督会——它肯定会发展为长老会的胚胎。

詹姆斯的基本政策是“通过语言、宗教、习俗的相似性把两王国联合起来”[10]。事实上,联合的真实意义是要使苏格兰长老会接受英格兰的主教制度。因此,“在苏格兰,他的任务要艰巨得多”[11]。查理一世继承父王的遗志,把推行主教制当作自己的主要事业,首先激起了1638年苏格兰长老会叛乱,继而使英格兰主教制和苏格兰长老会之间的国际冲突演化成英格兰国教徒和英格兰清教徒之间的国内战争,结果断送了绝对君主制在英格兰的前途。但他即使在完全绝望的情况下,都没有对自己的宗教原则作过任何妥协。[12]整个复辟时代,保王党和辉格党的分野就建立在国教徒和清教徒的边界上,同时对应(查理和詹姆斯执行的)亲法政策和(夏夫茨伯里勋爵胎死腹中的)亲荷兰政策。

宗教改革和宪法危机催生了英格兰民族,赋予她牢固的身份认同:新教的英格兰、自由的英格兰。反对天主教欧洲和绝对君主国是她的国本所系,背弃这条路线,国内宪制和外交利益将会同时动摇,二者已经无法分离。这条路线的逻辑终点通向1688年光荣革命,随着国内宪制的选择确定,查理二世以来犹疑反复的外交路线也告一段落:英格兰坚定地背弃法兰西和大陆,联合荷兰与海上民族。散落在欧洲西北边缘的新教民族面对天主教欧洲大陆的磐石,七海[13]是他们的安全和希望所系。他们告别了神圣的罗马,憧憬着远方。早在惠特曼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路》面世之前,七海就是每一个英格兰儿童的梦想,融化在血液中。

俄罗斯神圣的火种

1453年,君士坦丁堡(新罗马)陷落,基督教的正统与罗马帝国的正统同归于尽。如果倒退六百年,欧洲会感到晴天霹雳的打击。即使倒退三百年,欧洲也会兴奋地抓住这个机会。但现在,欧洲正在创造民族的痉挛中挣扎,教会、帝国和正统性已经不再重要。只有偏远的莫斯科公国愿意接受这顶过于沉重的冠冕。1472年,大公伊凡三世迎娶拜占庭末代皇帝的侄女佐薇·帕拉奥洛高斯。1547年,伊凡四世宣布继承东罗马恺撒(沙皇)的皇位。于是,这位君主由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下属莫斯科大主教的教民一变为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君主。1589年,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他自己是土耳其苏丹的臣仆)把莫斯科大主教提升到独立的元老地位,完成了帝国遗产的馈赠。事实上,这意味着把莫斯科公国变成一个政治实验室,俄罗斯就是这个实验室的产儿,自出生就具有弗兰肯斯坦的特征:一个晚期文明的复杂政权机器嫁接在草昧社会散漫脆弱的基础上,这个混血儿必须为预定使命而奉献牺牲。

俄罗斯的诞生意味着牺牲东正教世界建立多国体系的历史机缘。1478年,莫斯科兼并诺夫哥罗德共和国。1510年,莫斯科兼并普斯科夫,解散了最后一届市民大会,流放三百家当地望族。1520年,莫斯科兼并梁赞,将末代大公驱逐到立陶宛。罗斯各邦放弃了封建自由的自然进程,把自己的法统建立在罗马—拜占庭的正统性上。从理论上讲,“帝都(恺撒格勒或沙皇格勒)”永远在君士坦丁堡,莫斯科公国—俄罗斯帝国—第三罗马[14]是拜占庭—第二罗马的“行在”政权,光复“帝都”是她的先在使命。这个使命超出了俄罗斯社会的支持能力,但并不违逆她的灵魂,因为东正教世界的道统同样来自神圣的南方——俄罗斯的神父总是君士坦丁堡教区的下属,俄罗斯的圣人总是阿多斯修道院的门徒,莫斯科的大公总是在临终前获得高级修士的身份。原则上,第三罗马没有外交,因为她是唯一合法的统治者,正教世界必定是她的臣民,异教世界必定是她的敌人。西欧外交的前提是:基督教世界可以同时存在众多合法(虽然不一定平起平坐)的君侯和邦国。在俄罗斯,这个前提已经不复存在(假定它原先曾经有过存在的机会)。

彼得大帝带来了面向西方的世俗外交,其结果却绝不是世俗的。他把系道统正统于一身的恺撒(沙皇)降格为西欧各地方性君侯的一员,用西欧绝对(absolutism)君主的富强逻辑取代东正教专制(despotism)皇帝的神圣真理,无疑是从内部和上层毁灭正教。从此,俄罗斯永远是一个灵魂分裂的国家。圣彼得堡宫廷、法语贵族和运用欧洲话语比欧洲人更熟练的知识分子生活在俄罗斯的巴黎,不由自主地把这个无穷无尽的世界当作原料来对待。游方修士、乡村神甫和养生送死不出村社的无形态群众生活在俄罗斯的拜占庭,运用他们的本能而不是逻辑,全心全意憎恶西方、热爱南方。彼得以前,俄罗斯与西方的斗争沿着俄罗斯外部地理边界展开;彼得以后,俄罗斯与西方的斗争沿着俄罗斯内部阶级边界展开。文明冲突内化为阶级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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