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俱乐部每三个星期聚一次。大家一致认为一个月时间太长了。你会失去动力。你不想再去参加聚会,或者不记得自己应该干什么了,或者忘记俱乐部里那种微妙的关系了。两个星期时间又太短,读不完一本书,或者时间保证不了。三个星期刚刚好。他们会限定读书的页码范围。这次他们读的是迪迪恩的书。还算不错,但是有点儿烦人。沙拉怀疑人们之所以喜欢琼·迪迪恩,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她身材苗条,光彩照人,或者曾经身材苗条,光彩照人。她读的那个版本封面上有作者的照片,看上去很雅致。
今晚由沙拉主持。这个时机不错。清洁工都是星期三来,每隔一周来一次,今天刚刚来过。浴室里不再到处都是金黄色的头发,头发多得就连她都觉得吃惊。还有炉子,也闪闪发亮。就连冰箱里面都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按照高度依次排好,摆放得井井有条。那个清洁工有点儿强迫症。沙拉带着列好的清单走出家门:葡萄酒(读书俱乐部里总是有葡萄酒)、好吃的零食和甜点(每个人都会带吃的来,不过她的责任心很强,不会让人觉得她没有准备,万一大家都忘了带呢)、鲜花(你得先买好鲜花才能让别人到你家去,这就好像开会之前要涂口红一样)。
她以前读过迪迪恩的书:她上过大学。她当时的梦想是读书、抽烟、做爱、熬夜和某人或者所有人激烈地争论某些问题或所有的问题。罗伦跟她怀着一样的梦想和期待。她们对大学英雄所见略同。她们一起选择的那所大学。
当然,高中生活要求极其严苛。她们读过《苍白的火》,知道马克思、内德·诺姆、沃森和克里克,知道巴黎弗勒吕斯街27号的沙龙。沙拉不需要知道太多,不需要醍醐灌顶,不需要朱迪·芝加哥、辛迪·谢尔曼、玛丽·麦卡锡(唔,没有她,她们在大学里也没有读她的书)或者约翰·凯奇告诉她如何思考。她有自己的思考方式。大多数时候,沙拉渴望的都是同样的东西——优异的成绩和教授的刮目相看,可她又有点儿放纵自己。一点儿探索,一点儿挣脱。她在高中永远都不会摆脱束缚。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不过,她会去上大学,没有人知道她变成了什么样,除了罗伦。她剪短了头发,或许,穿着农民穿的裙子,学着用颤音唱琼尼·蜜雪儿的女高音歌曲,跟女孩做爱。
她们认识很多这样的女孩。这是陈词滥调了。她们有坚持下去的原因。来自那么多所高中的那么多女孩——或者女人,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女人,不是女孩,有的甚至称自己为“womyn”[1]。有的学生跟她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有的来自其他城市或其他地方。大家似乎还沉醉在暑假里,青春岁月,充满活力。每人三万美元学费的校园景色非常美丽:到处都是鲜花,从新鲜的土壤里钻出来。胡克身为守旧派的英雄,并没有期待受到什么欢迎。他习惯了在校园里碰到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愤怒的标语,破坏他演讲和对他置之不理的学生。
他们从来不讨论这些,不过他对这种事的处理方式和对其他所有事一样,都略表困惑。他更喜欢跟研究生相处。
“你瞧,开车要不了多久嘛。”露露不停地说,接着,她叹了口气。因为其实还是有点儿久,来报到的新生和他们的家长像大马哈鱼似的挤在路上。不过露露的意思很清楚:“你要经常回家。”新生不能把车开到学校,不过列车很方便。
这次离别让胡克和露露很难受。他们家本来就是三口之家,就这几个人。当然,克里斯托弗出事后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了。沙拉是他们第二个孩子,也是他们第二个机会,是他们自我救赎的机会。
沙拉的室友是个纤弱而易怒的女孩,叫艾莉儿。艾莉儿从小在伯克利长大。当她最后发现沙拉的父亲是什么人的时候吓了一跳。当时有份档案搞得人们议论纷纷,档案里言之凿凿地说到胡克,说到关于美国插手拉丁美洲国家内政的事。沙拉对此不太确定,她没有调查过。不知道什么原因,拉丁美洲整个洲都是让艾莉儿热情洋溢的事业。她为了消遣读马尔克斯的书,口齿清晰地说着她的西班牙语。两个月后,艾莉儿提出申请更换寝室。校方对这种事很不高兴:大学的室友本来就是为了扩展你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是为了让你认识不同的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学着如何跟别人一起共处。艾莉儿听不进去。沙拉希望过平静的生活,她去找罗伦,叫罗伦跟艾莉儿更换了寝室,接下来那四年,艾莉儿完全当沙拉这个人不存在。
第六十号街有一家很大的花店,沙拉准备最后去那里,这样就不会因为买的别的东西把花儿给弄坏了。她的“待完成事项”清单并不长。她想,或许可以走路去。就当去健身房了。就算有时间,她也不想去健身房,没那个心情。去健身房,一边跑步、流汗,一边听音乐或者看电视,然后冲个澡,几个小时就过去了,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除了有点儿沾沾自喜,饿得前胸贴后背以外,没多少收获。走路是不错的健身方式。
她很喜欢这样的时刻,像具行尸走肉,身子只管往前走,脑子什么都不用想。包括洗澡、走路去什么地方、沿着那条熟悉的路线从家开车到康涅狄格州。她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反复整理自己的思路。思路总是那么凌乱,像许德拉[2]似的。你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现在场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当然,场地。她想把这事告诉罗伦,还要考虑怎么安排那几千位客人——显然,她父母打算请几千人来参加她的婚礼。罗伦了解那栋房子,她肯定会有好主意的。她应该给罗伦打电话,先把这事写进清单里。今晚不行,今晚读书俱乐部要聚会。罗伦不是读书俱乐部的人,她跟俱乐部没有半点儿关系。俱乐部除了沙拉共有四人:梅雷迪思、艾丽斯、瓦莱丽和西蒙妮。梅雷迪思很喜欢读书俱乐部,事实上,俱乐部就是她组织的;艾丽斯是梅雷迪思的同事;瓦莱丽是艾丽斯的老朋友,也是梅雷迪思的朋友;西蒙妮是丹同事的老婆,她有一次在派对上跟沙拉说想加入读书俱乐部。这不是罗伦的圈子。明天也不行,明天沙拉得去跟卡罗尔参加工作晚餐——中餐外卖,要去谈拨款的细节问题。星期五也不行,星期五要工作,下午还要去一家宴会包办公司试吃品尝,晚上要跟丹和丹的同事斯蒂芬以及斯蒂芬的妻子艾米共进晚餐。星期六也不行,露露生日快到了,沙拉要去给露露买礼物,不过到现在她都还没想好买什么;买完礼物丹也下班了,要跟丹见面。丹每个星期六下午都要去办公室加班,沙拉会去逛街或者在家看书什么的。星期天也不行,星期天雷打不动是留给他们过二人世界的。他们白天在家消磨时光,晚上回沙拉娘家聚餐。不过还是要尽快打。到时候她可以告诉罗伦,他们打算在家里举行婚礼,露露提到想在接待会上高歌一曲,还老是问新娘的妈妈应该穿什么衣服。只要是关于婚礼的,不管什么事,沙拉第一个想法就是告诉罗伦。
沙拉厌倦了思考自己的生活现状。关于婚礼的事似乎非常琐碎。上周,沙拉参加了和丹同事及其配偶的晚餐聚会,除了他们二人,还有迈克尔和贝瑟妮、安德莉亚和埃利阿斯。他们都非常可爱,也都非常喜欢丹,认识丹的人,没有不喜欢他的。而且大家爱屋及乌,也都很喜欢沙拉,因为沙拉要嫁给丹了。
戒指还是很有意义的。戒指和戒指象征的东西,是大家反复谈论的话题:从工作说起,说到了婚礼;从房产说起,说到了他们自己的婚礼,接着又回忆起在纳米比亚度蜜月的那些琐事,说到深夜要给客人提供零食(碰巧都是甜甜圈;两对夫妇都准备的甜甜圈,那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呢),说到了婚姻登记的风险,说到了写感谢信的重要性。
婚礼还没有举行,她已经很厌倦了,不希望一次次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显然,新娘唱的是独角戏。比如,她从来没听到有人问丹任何具体的问题,包括他婚礼穿什么,客人们吃什么。从某个角度来说,相对于大家普遍只谈论别人做什么工作的趋势,这倒是个进步——每个人都喜欢一见面就问对方是干什么的,不是吗?
沙拉对这个问题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她总是把自己当成问题的处理者,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清楚地表达这种职业。反正她也没有时间思考应该怎么把自己所做的事情说清楚,因为她只顾着去做了。也没有哪个词语能描述她正在做的事。她每次都试图把话题引开。也没有哪个词语能描述胡克所做的事,可是他做了很多事。这是家族事业,沙拉所做的这些事,将方方面面联系起来,解决各种问题,都是家族事业,尽管她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她很羡慕菲奥娜和罗伦她们,因为她们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自己的事业。
现在她的事业就是这场婚礼。沙拉不介意唱独角戏,也没指望丹帮多少忙:这是她的责任,她知道。这倒不是性别歧视,只是两个人谁更适合处理选购鲜花和蛋糕这样的事情,就由谁来做。她不得不考虑这些该死的问题,倒不是对根深蒂固的女权主义信念的某种背叛——这反映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他们希望建立这样的关系,这是一种相互帮助的关系。她知道,如果她口出怨言,丹肯定会利用午休时间帮她订蛋糕。
事实上,她才不在乎什么该死的蛋糕呢。她去过法院。现在已经太晚了。他们就要这样结婚了,她必须认真对待这件事了,人们想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人们期待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打上领带,穿上不太漂亮的裙子,吃温热的三文鱼,用甜品小勺轻敲香槟酒杯,拍照,跳舞,跟亲戚长辈打招呼,去见大学和高中的朋友,半夜十二点时钟敲响的时候从黏糊糊的盒子里拿热气腾腾的甜甜圈吃。她会克服各种问题,举办一场完美的婚礼。她不会让人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