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虽然只占据了这座城不多的时日,不过哈奇对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带着他们成功绕过隆巴达的追击,送他们到城门。
顾朝歌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个北胡人说谢谢。不过哈奇似乎也并不期待她说谢谢,他一见城门就在眼前,勒马掉头就走。
北边的城门,果然大开,黑洞洞的城门,以往在夜里看来会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兽的巨口。如今却觉得这巨口十分可爱,只要跨过这道城门,他们就自由了!
哒哒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隆巴达虽然失去他们的踪迹,却根据他们的方向判定他们要往北城门来。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语罢,三人同时扬鞭,三声马嘶,十二只马蹄撒欢地奔向城门,跑过城门,跑出了这个北胡人控制的梦魇之地!
“我真的出来啦!”迎着呼呼的风声,顾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这样畅快奔放的声音笑着叫着。夜风里泥尘的味道,她都觉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间,身后传来古怪的呼哨声,忽长忽短,仿佛某种信号。同时,顾朝歌发现身下的马动了动耳朵,然后跑步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马头向后张望。
“坏了,是信号,这马是隆巴达的,他知道怎么控制!”李佑大一声骂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使劲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李佑大狠狠一扬马鞭,强迫马在听到呼哨的情况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顾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没有李佑大那样好的技术,她的马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这让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来。
身后的马蹄声却越来越近,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会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头,忽然向顾朝歌射出一箭:“低头!”
顾朝歌应声低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谩骂:“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达的声音!
顾朝歌来不及心惊肉跳,只觉马背一沉,一个男人生生从另一匹马上跳到她的马上,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马缰。他的汗臭和膻腥味钻进顾朝歌的鼻孔,她恶心得想吐,而这人却还在拿沾满酒渍的胡茬贴她的脸,热烘烘的试图亲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达的声音听起来得意非凡。
去死!
顾朝歌行医数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样的恶毒念头。她的身体反应快过大脑,毫不犹豫地抽出腰间那把薄而韧的鱼皮匕首,猛地转身,朝隆巴达的额骨间狠狠刺进去!
第91章
额骨,的确是人的身体中,最硬的骨头之一。
不过,额窦——
这个只有一元硬币大小的部位,却是额骨中最脆弱的部位,犹如武侠中金刚不坏之身者的死穴,一击必杀。
在顾朝歌的时代,尚且没有什么一元硬币大小的比喻概念。但是如果要顾朝歌比划一下额窦的位置、样子和大小,她一定能画出一份符合实际、较为精准的图出来。
起码在她的时代,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人的头骨构成,因此也不会有人比她更了解头骨的薄弱之处。
顾朝歌研究这些,本只是为了完成师傅遗愿,和更加了解人身的结构,以臻医道之完善。
她从未想过用这种知识来杀人。
活该隆巴达倒霉。
隆巴达的反应能力很好,他看见这女人拿把匕首朝自己额头扎过来,以他的身手,立即反击的话其实可以阻止,但他偏偏迟了那么一刹那。因为他在心里觉得这女人很愚蠢,他杀过那么多的人,认为额头是一整块坚硬的骨头,没有哪个杀人者会把刀刃扎向敌人的额头来致人死地的。
因为根本杀不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