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迈阿密人。”我说。
“圣保罗,巴西。”
“噢,你什么时候搬到这里的?”
“三年前。离婚以后,跟我爸爸做事。”
“那么,你和他住在一起?”
“没有,没有。他和我妈妈住在巴哈波。我住在离他们几里外的地方。”
“和小孩住?”
“是的。两个女孩。罗莎娜七岁,瑞吉娜五岁。她们非常可爱。”
“你说你来跟爸爸做事……”
“和他做事。和他一起开拓事业。”
“成就什么事业?”
“你真的不知道?我离婚后恢复我的本名,我以为你认出来了。”
我好笨,我应该立刻想起来。她的父亲是专门销售高级服饰公司的老板,过去两年公司扩大销售范围,开发更年轻、不算很贵的运动服饰新产品。我的妻子不久前告诉我,他家的运动新装是那种如果你是年轻人就会买来穿一次的衣服。我问克里斯汀娜是否她的搬迁和父亲的新企业同时进行?
“同时发生,”她说。“但我没有下所谓的决定,也没有不表示意见。”她的眼睛因愤怒而发亮,“我只是一个有单间办公室的老爸的助理小妹而已。”
“这使你感到很受挫?”
“受挫?不,是非常生气!”她俯身朝向我,颤抖地、激动地说着话。
“女人应该有权决定一些事情,即使我的眼光比他好两倍,我比他聪明两倍。我老爸搞得那些衣服流行一阵子,就像所有一时的流行,都会过时,消费者已经不再买了。但我的衣服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我认为,克里斯汀娜可以完成任何她想要做的事。
“但是他不会听?”我问道。
“他不听,还否定我,就像关掉汽车引擎一样,所以我已经放弃尝试了。和他抗争,就像和军阀作战。”
“有这么夸张吗?你母亲怎么样?她能帮到你吗?”
“她连自己都帮不了。我妈简直是家里的装饰品,就像一束花。她才不敢说个不字,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因为她知道,老爸随时可以把她休掉,只要他感觉该如此的时候。”
“但是你老爸不是也没有休掉你妈妈吗?对吧。”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休掉我妈100万次了吧,他把他那些大大小小的情人放在不同的公寓或旅馆,依据对她们感觉有多认真而定夺,他没有和我老妈直接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在他的信仰中,离婚是不被允许的。可是我违抗他的信仰,四前年离婚时,他几乎杀了我。只有当他需要我时,才让我回到美国。”
“你母亲知道其他女人的事吗?”
“你觉得会不知道吗?我妈又不是一个大傻瓜,她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她停顿了一下。“不过,她就是一个大傻瓜!不傻谁能忍受啊?对吧?”
“你是独生女吗?”我对她挖苦她可怜的妈妈不加以评论。
“唯一的女儿,我还有两个哥哥。”
“他们也在你老爸的企业里工作?”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