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大逃杀2结局 > 第34部分(第1页)

第34部分(第1页)

来做线路检查的电话号码阻断,那么这条线路也就和其他一般电话一样,完全无法接通。问题是——为什么政丨府会知道要采取这样的因应措施呢?自己应该没有做出像蹩脚骇客一样泄了老底的蠢事才对。关于这点,他有相当的自信。

这么一来,想得到的理由就只有一个了。政丨府是用除了电脑线路内部的防御系统、警戒系统,和以手动操作方式进行的监视以外,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得知信史正在尝试骇客行动。而得知这项情报之后——

信史和察觉到了“那玩意儿”的存在时一样,再次伸手摸了摸箍在脖子上的项圈。

当计画被政丨府知道后,就算立刻遥控引爆项圈里的炸丨药来杀了自己,也一点都不奇怪。或许连阿丰也难逃一死吧。

拜这种情况所赐,中午过后,吃着政丨府配给的面包和水充饥时,更加感到难以下咽。

阿丰看到信史停止操作电脑,开口询问目前的状况时,信史最后也只能这么回答:“不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就是不行。说不定是电话坏了。”

阿丰也是自那时开始,就一副完全颓丧消沉的模样,和早上一样,一直坐在同一个位置上。除了对于时而响起的枪声彼此零星交谈几句之外,一直保持着沉默。因为阿丰大叹“好厉害”的三村信史之华丽逃脱计划,已经宣告破灭了。

不过——

我要让你们后悔没有马上杀了我。绝对要让你们后悔。

稍微想了想之后,信史将手伸进裤袋,拿出一把从小学时代便不曾离手的老旧小刀。那把小刀的钥匙环上,挂着一个金属制的小圆筒。信史将那个外表都是擦痕的小圆筒高举到眼前。

小刀,这也是叔叔很早以前送给自己的。而圆筒则和左耳上的耳环一样,是在叔叔死后,信史才留在身边的遗物之一。叔叔和自己现在一样,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小刀。

圆筒的大小约和拇指相同,那是一个盖子内层装有橡胶圈的防水盒。一般士兵们带着那样的小盒子,是为了装写有姓名、血型、病历等资料的纸片,以备在战场上负伤时之需。也有人会在里面装火柴。一直到叔叔死前,信史都以为圆筒里面装的也是这一类的物品。可是叔叔过世,信史将盖子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不,就连盒子本身的材质都是用特殊合金制成,内侧还有两个同样的小盒子在里头。当然,信史也将里面两个盒子的内容物打开。乍看之下,看不出那是什么。但唯一能马上理解的就是:这两样东西似乎是要组合在一起使用的。一边的螺纹和另一个正好相符。之所以会拆成两部分,妥善保管在不同的容器内,应该是因为组合在一起后,会有不太妙的事情发生。后来经过多方调查,明白了那东西的作用之后(当然要拆成两份保管,否则实在太过危险,更别提是随身带着走了),完全不了解叔叔将这东西带在身上的企图是什么。这东西在一般的情况下并派不上用场,还是说,和现在信史带着这东西的心情相同,叔叔也和信史无法放弃耳朵上戴的耳环一样,单纯只是因为思念某人,才将之带在身上的也说不定。不管怎么说,这个东西也成为信史推测叔叔的过去的其中一个线索。

发出些微吱嘎的摩擦音,信史将盖子旋开。自从叔叔死后那一次以来,这算是第一次打开它。将装在里面的两个小盒子倒在手心,再打开其中较小的一个封口。

为了防止冲击,里头塞满了棉花。而在棉花堆里可以看见一个暗淡的黄铜色。

信史朝那东西看了一会儿,将盖子盖回去。和另一个小盒子一起装回原来的那个大盒子。其实——原先以为就算真的要使用这个东西,也应该是从这个岛上逃脱之后的事情。或者,让那所分校的电脑当机之后,备齐必要的东西,再向坂持发动奇袭时,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不过不管怎么说,如今也只能靠这东西了。

信史将盖子旋紧之后,将折叠在小刀柄里的刀身抽起。太阳已经向西边的天空倾斜了一大半,在银色钢铁所映照出的树丛里,看起来更显昏黄。接着,自学生服口袋里掏出铅笔。这就是游戏在开始前,大家一起用来写下“我们要自相残杀”的铅笔。因为用来标记地图上哪些区域是禁区、在学生名册上确认死者姓名等,尖端已经变得圆滑。信史用小刀削了削铅笔,接着将收在学生服的另一个口袋里的地图拿出来。翻到背面。当然,是一张白纸。

“阿丰。”

听见信史喊自己,抱着膝盖、视线无神地落在地面上的阿丰,将头抬起。他的眼睛闪着光辉。

“你想到什么办法了吗?”

此时不知阿丰什么地方惹得信史不快。是说话的语气吗?还是那句话本身呢?总之,信史心里的某处,瞬间传出了“你这算什么”的声音。我想破了头、拼命找出逃脱方法的时候,你就只会呆呆坐在那里就好吗?还嚷着要帮金井泉报仇什么的,讲得那么大声、那么像回事,却也没看你想出任何方法啊!你以为你是来速食店消费的客人,而我是店员吗?可恶,那你要不要顺便来份薯条呢?

不过,信史把这些心声都压抑了下来。

阿丰圆脸上的双颊消瘦了不少,颧骨的线条看得很清楚。这也难怪,在这场不知要持续到什么时候的杀戮的紧张感中,想必十分疲惫了。

信史从小时候起,体育成绩就从来没有比别人差过(升上中学二年级后出现了两个例外。一个是WILD SEVEN七原秋也,另一个是桐山和雄。如果比篮球也就罢了,其他的竞技项目是不是还能赢过他们,就没有自信了)。从小叔叔就常带自己去登山,如果单纯较量体力,自己有自信可以赢过其他人。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像“第三之男”三村信史一样的基础体力,更何况,阿丰对体育本来就不拿手,感冒流行的季节也常请假在家。和信史相较,疲惫的程度不同。可能连脑袋瓜也无法顺利思考了吧。

接着,信史因意识到某件事而吓了一跳。刚才只因为一点小事就生阿丰的气,这不正是自己疲累的证据吗?当然,在这个几乎完全没有获救机会的情况下,说不定是神经还能保持正常的人反而奇怪吧。

这样不行。

非得小心一点不可。否则——若这只是篮球比赛输球、让人不甘心而已也就罢了——以这场游戏来说,失败者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信史稍微摇摇头。

“怎么了?”

阿丰问道。信史把头抬起来,露出笑容。

“没什么。我想跟你讨论一下地图,可以吗?”

阿丰将身体靠向信史。

“啊!”信史发出惊呼。“你身上有虫在爬!在脖子上!”

阿丰一听,吓一大跳,连忙作势将手伸上脖子。

信史制止他:“我来帮你看看。”然后接近阿丰,专心看着阿丰的脖子——实际上看的却是另一件东西。

“啊,跑掉了。”

信史说完,绕到阿丰背后,更专心地看着。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