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音工作室里,粗犷明亮的唢呐声戛然而止,这里的年轻人
还真不气盛。
“你们都吹唢呐了,画点眼线怎么了?”
“你们都画眼线了,穿点旗袍怎么了?”
“都摆成这样了,唱腔里带点二人转的感觉,不过分吧?”
路扬在椅子上撑着腰,一副为你们着想的模样,侃侃而谈。
可顾添衡一群人只觉得他在报复。
路扬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带了词曲,扔给他们之后就坐在一旁,就像把废纸投进垃圾桶似的,都不带回头看。
常人总说,搞摇滚的就是一群疯子,可当顾添衡见识一番之后,看见路扬,像是看到疯人院院长。
总的来说,他们的反应可以用三个阶段概括。
第一次见到词曲。
——这什么玩意儿?
路扬让唢呐和乐手弄出旋律并小唱一段的时候。
——我是什么玩意?
听完之后。
——老子就是仙儿!
然后魔音乐队的人就真的让路扬成为了仙儿,他们四人把路扬逮住,不断地抛到半空,只不过一时手滑,让他闪了腰。
“不是,路兄弟。”顾添衡没想到路扬会这样设计,又说,“咱们乐队是要转型,但总不能从摇滚转到东北二人转吧。”
“我承认歌好,但哪有男人唱歌穿旗袍画眼线的道理?
“是啊,现在还是练歌阶段,眼线和旗袍,就没必要了吧。”
“”
路扬看着他们抗拒的神情,沉默了。
说到底,他只是想看这帮人唱这首歌合不合适,《仙儿》这首歌,最主要的还是鲜明的特色,还有唱法。
其中唱法,需要从咬字入手,不能每个字都咬得太死,还要加一点点二人转的感觉,一点就够,不能太过,不然味不对。
“所以说,二人转元素能够满足?”路扬问。
“没问题。”顾添衡拍拍肩,东北味十足,“我老家那疙瘩都会唱点二人转。”
“那穿上旗袍试试吧,眼线就不画了。”路扬摇摇手机,“我给了二十万。”
那笔巨款绝对是最大的杀器,一时间魔音乐队的四人都站了起来,对他们来说,穿旗袍可以,拿回钱,不行。
反正都摆烂了,还差那一点?
“旗袍好啊,房间里空调开得冷了,有点宫寒。”
“上边不凉,下边凉啊,确实需要穿旗袍。”
“之前乐经不调,是该穿。”
——摆烂大赛。
都说男人的攀比心很奇怪,哪怕是在摆烂这种事上,一旦有人开了口子,那么底线就能无限下降。
穿好衣服,魔音乐队等人开始练习。
之前顾添衡简单哼唱了几句,但路扬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感觉。
但现在,可能因为旗袍,也可能是底线被击溃的缘故,他们放开了,大发神威,味道十足。
——一股神经病味儿。
很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