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于归将焯过水的鹌鹑肉堆在一处,执刀细细切碎。脚店中的橱役见状,皆自告奋勇要来帮忙切这鹌鹑肉,沈于归便让这四个橱役轮换着来切,如此四次,鹌鹑肉也应该切得极碎了。
趁着橱役们切肉的时候,沈于归又烧了一锅滚水,锅中加盐巴、姜片、醋、酱、少许胡椒调味,等到水滚,橱役们手上的鹌鹑肉也切好了。
沈于归便将切好的鹌鹑肉下入滚水中煮,将鹌鹑肉彻底煮熟。
橱役们见此,依旧去各干各事,锅中鹌鹑肉汤不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鹌鹑肉的香味,也顺着锅边一丝丝、一点点地飘出来。
鹌鹑的肉香与鸡鸭鱼肉皆不相同,或许是因其生长环境的缘故,其香不如彘肉一般浓厚,而是颇为淡雅,却又十分悠长,颇有隐士身居幽林之中的清新脱俗之感。
肉香清新,扩散的速度却是十分的快,没过一会儿,整个厨房里便弥漫着鹌鹑独有的肉香,引得在场的所有人不禁偷偷多吸了几口。
沈于归找出自己许久未曾使用的豆粉与面粉,开始调粉,准备待会儿鹌鹑肉出锅时用来勾芡。
吃鲜嫩的肉食,尤其是做羹汤,香浓者为最佳,清淡者为次。而羹汤口感中的香浓,除了使用其他特别熬制的汤水增加浓香以外,还有一种方法,便是通过勾芡来增加汤水的浓度。
其实在沈于归看来,制作羹汤的方法无非就是水煮,除开食材本身所带香味的不同以外,便再无太大差别。所以说,所谓“香浓”二字,更多的,还是要在“浓”上下功夫。
汤水有了黏糊糊的浓度,再添肉香,亦是难得的上品。
沈于归取适量豆粉与面粉,在小碗中搅匀混合,又往碗中加水,用竹箸进行搅拌,直至碗中无明显粉质沉积即可。
掀开锅盖看看,锅里煮的鹌鹑肉早已开了,锅中汤水各处正欢快地翻着泡泡。沈于归将碗中调好的水淀粉均匀倒入锅里,还不忘翻一翻锅中煮着的鹌鹑肉,使其受热均匀。
盖上锅盖又煮了一盏茶时间,打开锅盖。锅中原先的清澈汤水已经变得粘稠起来,沈于归取了小盅,讲究地用这小盅来盛鹌子羹。
不过用这小盅,沈于归也算是有些自己的私心在里头——毕竟鹌子羹就只有这么多,若是用碗来盛,一锅盛不了几碗便没了,如今自己又哪里再去找一筐鹌鹑来?
若是用小盅来盛,便能多盛几盅,也能多卖几个食客,多赚些钱。
再者,小盅精致小巧,用小盅讲究地装着美味的鹌子羹,端上食案去,优雅无比,这不就是那些喜好舞文弄墨的文人们追求的所谓“情调”么?
当下脚店里还没有什么食客,沈于归便先提前盛了几盅,分与众人一齐尝尝味道如何。
鹌子羹一端上来,众人皆是惊呼兴奋。鹌子羹汤水浓白,小盅颜色青蓝,光是看着便觉得精致无比,那几个小女使一时皆舍不得吃了。
沈于归在出锅前特意撒了些胡葱段,嫩绿的葱段漂浮在乳白色的汤水之上,倒为整道吃食增添几分野趣。
那猎户亦十分赞叹:“娘子所做的这道鹌子羹,漂亮得如同金明池上盛开的莲花一般,某此生还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吃食!”
阿桃阿竹她们皆捂着嘴偷笑。沈于归也不客气,实在是这鹌子羹太香,即便是自己也抵挡不住其诱惑,于是舀了一小匙,送入口中。
鹌子羹味道清香,这自不必多说。因鹌鹑肉切得极碎,又煮在汤水中,如同鹌鹑肉化于汤中一般,虽吃不到鹌鹑肉,却满口皆是鹌鹑肉香。
汤水入口,舌头只是微微一动便顺畅地从喉咙滑进胃里,整个过程畅快无比。热乎乎的鹌子羹下肚,从口舌到咽喉再到肠胃,没有一个器官不叫嚣着“美味”。
鹌子羹因最后出锅前的勾芡而增添许多浓香,而正是这浓香使人像是中了邪一般,一口接着一口,欲罢不能。
吃到最后,干脆连小匙也懒得用,捧起小盅,一仰头,直接豪迈地将小盅中剩下的鹌子羹一齐倒入口中。
沈于归放下小盅,这才发现,其他人亦是恋恋不舍地舔着嘴唇,只是不好意思说“再来一碗”,那四个小女使甚至将小盅底也用小匙刮了个干净。
那猎户亦放下手中小盅,起身准备告辞:“今日多谢掌柜娘子款待,不曾想汴京城中还有如此妙手娘子,能将鹌鹑做得如此美味。”
沈于归刚想谦虚几句,那猎户又道:“俺平日里得了肉食,只知在山林就地生火,或火烤或水煮,味道皆不如此。俺有个不情之请,恐怕让娘子笑话。”
沈于归摇头道:“郎君只管说便是。”
那猎户有些不好意思:“若是娘子以后还需野食,俺打猎得归可以向娘子的脚店专供,价钱都好说,只是能否让俺多尝一尝娘子的手艺?”
沈于归一听,脸上恨不得笑出花来。既有专供的货源,又可以减少成本,如此美事还真被自己给碰上了,于是爽快道:“好啊!”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