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将那只卖土里的哥布林拎了起来,用匕首在心脏处割出一道口子,把手伸进去掏出一颗指头大小,黑色的菱形结晶。
这种东西叫晶核,里面是魔物的精华,经过炼化后可以制作武器,镶嵌在武器上都能有不错的提升,具体还要看魔物的等级,低了用不上,高了用不起。
“走。”
一路火花带闪电,一个小时后,哥布林住的地方早已物是人非。
“喂!收获怎么样?”
达卡斯朝另一边阿希帕他们挥手询问。
“还好,有一百二十七个晶核,你们呢?”
“差不多,一百二十三个。”
汇合后,将鼓得不能再鼓的过肩包交给鲁曼,他是队伍里的吉祥物。
“怎么样,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林启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虽然魔力的消耗微乎其微,只是这个腿啊,它说它很累!
“不行!血腥味太重了,哥布林首领和哥布林王一定察觉到,说不定已经在行动,贸然休息可能会被偷袭,还不如去打它个措手不及。”
达卡斯把手搭在林启肩膀,“你还太年轻。”
“正如你所见,我才十五岁,嘿嘿。。。。。。”
“无所谓,再怎么也不能让你一个小孩子受伤。”
雅克隆擦试着手中的剑,将剑上的血泽擦干净后才收回剑鞘。
“走吧,完成这单后,估计能摆烂个两个星期!”阿希帕竖起拇指,已经开始想摆烂生活。
“没错没错,早干早结束,事不宜迟,赶紧!”
达卡斯也是如此,这些人,都是赚点,花点,一年也攒不了几个钱。
倒不如说他们这样才是对的,干这行,死亡率高,也许今天还在和你说笑,明天坟都挖好了。
赚玩就享受,也死得体面,况且都是些苦命人。
“哒哒哒!”
石洞内,头顶时不时传来水滴搭在地面的声音,听着有些渗人。
“我们不会迷路吧。”
走在中间,手上悬浮着发光蓝色水珠的林启问道。
不得不说,从前世起,他就是一个路痴,除了上班那一条路,还是那一条路,休假了就在家,不出门。
也算半个宅男,外界基本不涉足,更不要说这种石洞里错综复杂的地下。
他都感觉回去的路已经找不到了,即使在身后,但已经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走过几个岔路口了。
“第一次来吧,不用担心,哥布林王和首领所在的地方,基本会有一条捷径,完全不用担心迷路,只要这么一直走,就会遇见哥布林首领。”
达卡斯解释,还不忘说“要是这么容易迷路的话,那些完全没有脑子的杂鱼,早就不知道死多少只了。”
“有道理。”
“就是这样。”
走了十几分钟,走在前面的达卡斯示意后面四人停下,自己则先小跑前去,观察着什么。
“到了,前面应该就是哥布林首领的栖息地,咱们动静尽量小一点,别惊醒它,看了它还没察觉到外面的事。”
四人点了下头,都踮起脚朝前方走去。
到拐角处,果然有一个三米高的洞,里面冒着微光。
“跟上来,准备大干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