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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桃花潭水(第1页)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家凤不说怎么的正经,却是那一类,把女孩们都当自己亲人似的。

男女恋人朋友的亲密接触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本着平日所受的教育和秉性,家凤是没有越雷池一步。

否则菲菲在如此烦躁、心事重重之下还能跟家凤朝夕相处,只有二人心心相通,而不为外人道也……

可见要做好男人是不容易的,做了也没什么人信……这是家凤引以为傲的事,被多名高人批评“孺腐,不可教也!”,这就是家凤本性。

据考证,历史上最冤的男人非登徒子莫属了。

当时宋玉的一篇《登徒子好色赋》便将他打得永世不得翻身,而宋玉的理由现在看来真是荒唐地可笑。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将菲菲比之于文字中描绘的美女,竟有几分神似,家凤也可与登徒子有几丝相似。

先不谈文中的宋玉有没这么好的运气与这样的美女为邻。

先,宋玉对那美女要是没意思怎么会掰着指头算出她看了他三年,可见宋玉也是时时注意着她。

其次如果宋玉生理方面没有问题,必定要找女人,但放着这样极致的美人不要,只可能找姿色不如东家之子的女人,结果还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和登徒子也差不了多少。只可怜了登徒子,守着糟糠之妻,想做个好男人,却被人说了千年的好色。

其实他是模范丈夫,并没有追求邻家美女。因为他是个有家室的人。

感情的问题,非得已婚男女才看得仔细,这么简单的案例放现代来说,高下立判,估计很多人会早蠢蠢欲动了。

只为了“美女”岂能坐怀不乱?

男未婚、女未嫁,二人的情况岂非文中所描述。

家凤感觉自己似乎恋爱的滋味远往日。

二人是可以双宿双栖、比翼双飞的,不管遇到如何阻力?也阻止不了那份期盼……

家凤的定力非凡,足可见一斑,其实也可归功于陈经理的潜移默化,上次有提的“苦谛”脱之说。

“佛说孽缘”的“善缘、孽缘、过客”之分,让家凤从一种自认为卑劣的冲动复归于真情流露,只记得视菲菲如自己的亲人似的,不忍亵渎,只是纯粹的精神寄托,但倾注的关爱却出了普通朋友的界限和理念,这就是真真实实的爱的流露,只是不能轻易造次……

此时,心里总是暖暖的;那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红楼中视为意淫,家凤待如知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只是美丽、可爱的菲菲而已。

家凤能不倍加珍惜这份情缘,温馨、默契、真诚与感动吗?

石头镇有如香港警匪片中的“庙街”,闹哄哄的、打打杀杀、惊险不断!

短短两日,让家凤见识了平哥的卖艺(棋艺)、谢哥的赌档(黑吃黑)、无聊工友、小男孩们的**(等西瓜吃到半夜)。

现在,又见识了横卧街头的古惑仔小罗,可惜没有传奇色彩,只多了些许凄凉、无助、悲哀……

早上小杰就来影院等了,然后三人一道去早餐店。

已倾诉了一夜的情意绵绵、家凤、菲菲两人只觉饥肠辘辘。

家凤要了一大碗炒面,估计平时两个人也吃不了,菲菲叫了最爱吃的肠粉,小杰胃口最好,吃了鸭脖子,满嘴流油,生活不错哦……

玩到第三日了,家凤口袋里的钱不减反增,拜谢哥的功劳(黑吃黑)所赐,因为菲菲昨晚说玩累了,今天回工厂去,还可休整个三天才会上班,兴致好的话,还可以约上表姐一起上莲花山一览风光,不知道欢欢等玩得是否尽兴?

才几天不见就有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似的,想到菲菲……就在身边还是不用想啦!

故家凤准备今天跟平哥等辞行,小杰拿起手机就拨平哥的号码,说来他家吃饭,万老板请的,有要事相商……小家伙会假传圣旨了!小杰说,非也,他家里今天休息一天,请大家吃饭,呵呵,有这好事,“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出门在外不容易,就聚一下吧!

就在电话聊这会,前面几个人拳打脚踢、扭打在一起了。

不好,是昨晚的痩高个,小罗,外号叫“锣锅”的。

外人以为是“罗哥”(尊称),有面子,其实不然。

说来那是老家的鄙陋风俗,调戏人家的身理缺陷,类似冬瓜(矮)、肥猪(肥)、瞎熊(矬)等,至于“高富帅”,“白富美”则无人形容,可能是那种以贬低对方为能事,而不屑于吹捧他人,只用一个“好”字包罗万象,评价为“好”时已代表了世间所有美好的词汇,其它已成多余。

唐代诗仙李白著名的送别诗《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在这即将辞行的时刻,乱哄哄的你方唱摆我登场,莫非石头镇总是那么精彩、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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