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守仁道:“我总结了一下,要想做到“钱情两分”,要把握下面两点:
1。事业和情分要分开
许多人在合作之前,都有许多无话不谈的朋友,这些人或者是同学、同乡、同胞,或者本来就是工作上的朋友。首先在朋友圈中寻找合伙人再正常不过了。但事业归事业,情分归情分,把握好这一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彼此的关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2。责、权、利要界定清楚
俗话说:丑话说在前面。现在是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社会,个人之间的承诺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把戏。如果在合伙之初,不把各种规定讲清楚,以后发生纠纷就难免要通过法律。因此,责、权、利要界定清楚,才能有效避免发生意外纠纷,减少矛盾和误会。
中国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在“情、理、法”上,是“情”字当先,但是这和现代商业文化有很多地方不相容。情分固然重要,但现实中,往往熟人也最容易不讲规则。
因为是朋友,碍于情面,很多规范也都简化了、省略了,人情代替了一切;一旦出问题,利益摆到桌面上的时候,说不清,道不明,事业没做好,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越是感情深,越要将规则定在前面。
于是,在蔡文静的办公室,他们草拟了一个《公司协约》:
第一:股东。公司成立之初,员工3人,分别是钱守仁、蔡文静、任大全。如需增加人员,必须经3人会议决定后方可增加。
第二:股权。第一期筹资元,钱守仁4000元,占40%股份;蔡文静3000元,占30%股份;任大全3000元,占30%股份。如需进行第二期、第三期等以后的筹资,届时再开会商量。
第三:账户。由于蔡文静和任大全没有股票操作账户。将元存入钱守仁的股票账户,用钱守仁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账户操作密码由蔡文静修改后一个人掌握;资金存入取出由钱守仁负责,任大全陪同监督。
第四:管理。日常买卖由蔡文静全权负责。但是买什么股票,何时卖出,由三人协商,每人一票,暂定三人全部同意才能执行。公司一般每3个月召开定期会议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集,会议要形成记录,大家签字确认。
第五:财务。股票账户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公开,资料留存。
第六:保密。公司一切事宜,不允许泄露给外人,包括自己的家人。
第七:股票:第一支购买的股票为贵州茅台。
第八:本协约经三位股东签字后生效。由蔡文静保管《协约》原件,出具交资收据,钱守仁和任大全手持《协约》复印件。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情都需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约束和规范。在商业合作中更是如此,规则越严格,对于双方来说就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当规则足够严格时,双方都会更加谨慎地对待合作事项,尽可能地去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同时,也会促使大家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努力实现目标。这种严谨的态度有助于建立起互信互利的良好合作关系。
当然,在制定规则时也要注意合理性和灵活性。过于苛刻的规则可能会导致合作伙伴望而却步或者产生抵触情绪;而缺乏弹性的规定则难以应对实际操作中的各种变化情况。
因此,一个好的规则应该既具有约束力又具备适度的可调整性。
总而言之,适当提高规则的严密程度将有益于维护并促进双方之间稳定、健康且持久的合作伙伴关系。只有在公平公正、清晰明了的框架下展开合作才能够真正实现双赢甚至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