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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催婚催生上(第2页)

毕竟是要回家走亲戚的,穿个校服去走亲戚,陈爱芳的脸怕是都要在亲戚面前丢尽了,面上虽然亲戚们都保持着和善,但私底下,肯定会说陈爱芳家里揭不开锅了,连小孩的新衣服都买不起之类的。

陈爱芳最怕别人说她穷了,所以,项翛年的衣柜里,基本上都挂着天冷的时候穿的衣服,每次去见那几个爱嚼舌根的亲戚前,陈爱芳都会亲自到项翛年的衣柜里,挑选“不显穷”的一套衣服,让项翛年换上。

有一点,因为冬天的衣服大多比较耐洗,而小时候,承担大部分的家务的,是陈爱芳,所以,项翛年每次天冷的时候,只能从衣柜里挑选出两件保暖的外套换着穿,其他的,就得等到下一年了。

所以,项翛年柜子里的大衣、羽绒服、棉服,看上去大都还像新的一样。

因为初中后,项翛年的身形基本上就没有太大的变化,衣柜里面的衣服还都能穿,挑拣着拿了几套像样的,把行李箱塞满,项翛年就停手了。

把房间的四角都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落下之后,项翛年就把行李箱合上了。

与此同时,外面,好像长了一个电子监控的陈爱芳,几乎是在项翛年刚刚整理好,走出房门正纠结接下去要干什么的时候,陈爱芳的大嗓门也开始吆喝了起来:

“诶,年年啊,帮我把蒜剥了!”

“年年,把阳台的姜给我拿来!”

“年年,菜盆里的葱给我拔点来!”

“年年……”

都是琐事,但是,项翛年从房间里出来后,屁股愣是没沾到坐的地方过,而期间呢,项爱国就像个瞎子聋子一样,老神在在的,屹然的,坐在沙发上,就好像屁股和沙发长在了一起。

全球大部分男性的通病,都是老大爷,都是祖宗,纤手不动,小时候都是被伺候着长大的。

然后,在项翛年和陈爱芳一顿的忙活下,中饭终于煮好了。

一条红烧鱼,一盘清蒸虾,一碗肥腻的千张结红烧肉,一个清脆的炒豆芽,还有一盆皮蛋豆腐羹。

对于项翛年印象当中的,平时日常的伙食来说,可谓是相当的,丰盛了。

“年年,拿筷子拿碗吃饭!”

“哦,好。”

感觉自己的名字,在短短的一个上午,已经被喊包浆了的项翛年,任劳任怨的,从碗柜和筷子桶里,把该拿的东西全部都拿了出来。

“开饭!”

项翛年拿着碗筷出来的时候,刚才做饭的时候喊着帮忙干活却各种拖延、各种干不动、各种借口的就好像残废了一样的项爱国,却在饭菜都摆上桌的这一刻,灵活闪现,早早坐在看自己的位子上等着开饭了。

哦,不,甚至他也等不到项翛年拿筷子,看着色泽诱人呈焦褐色的肥duangduang的红烧肉,他没忍住就直接上手了。

“嗯~我老婆的手艺果然是这个啊!太好吃了!入口即化,这碗红烧肉我能干三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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