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来到陈慕面前,接过火铳,轻触感受铁壁上的余温。
就跟看情人似的,注目看了许久这才轻声道:“这玩意儿……比弓弩如何?”
陈慕笑道:“距离差不得多少,但相比威力,十倍有余。”
夏侯抱着火铳,当真是越看越出神,眼中情绪复杂,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良久后,夏侯这才悻悻问道:“一次喷射十数发,倘若百个,就是千数发……慕哥,你说这东西能拿去对付那些草原铁骑吗?”
“我之所以费尽心思研究这玩意儿,就是用来保家卫国,杀那些侵略者的。”
“真的?”
夏侯一听这话,陡然起身,那一眼的神往渴求之色自是一览无遗。
参军这么些年,他见过太多昔日过命的兄弟被那些草原蛮子给砍了脑袋,不是他们怕死不会打仗,而是草原的骑兵太厉害了。
骑兵本就属冷兵器时代,最强的兵种。
草原水草丰盛,盛产上等马,因此草原上的骑兵厉害至极,每每在沙场上交战之时,鞑靼铁骑恍似洪流过境。
纵马横冲直撞,并且机动性极强,龙夏王朝主以步兵为主,机动性弱,又怎不会被那群草原蛮子一年接着一年的蹂躏屠戮?
但若有了这个火铳,一切就不一样了。
此物速度快过弓箭,并且威力不俗,一次性能喷射十几枚弹丸,若军中能有这么一批军队,岂不是可以将那群草原蛮子杀死在近身前?
夏侯有一种预感,当今龙夏王朝的局势,会被这个铁棍给扭转过来。
不对……应当是因为眼前这个书生而改变。
“慕哥大义!”
越想,心中的那股崇拜之情便愈加强烈,当下便朝陈慕深鞠一躬。
至于陈慕,只是笑了笑,随后摆了摆手:“不过暂时咱这些东西,必须保密,若要让别人知道咱这火铳,唯你是问。”
“是!”
说罢,陈慕便抱着黑火药,再次朝地窖走去。
如今就是要看看,能不能把炸药给搞出来了,相比之下,炸药要复杂的多,也要危险的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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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立秋,科考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天还未亮,柳思便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
虽说童试就在夜郎城举行,但在柳思眼里,就好似要去西天取经一般,很早就开始絮絮叨叨给自己准备行李。
换洗衣物,钱财,吃食,反正就很大一包。
果真,媳妇儿就是第二个妈,总是能在媳妇儿身上感受到母爱。
随着那一股炊烟缓缓消散,柳思便端着一望汤圆出了厨房。
汤圆自是意喻高中状元,但奈何柳思是用白糖包的馅儿,吃起来那叫一个腻歪,不过最终,陈慕还是将汤圆全给吃完了。
空山新雨后,立秋的这天早上,仍是下了一场雨,雨不大稀稀拉拉的,但却是将山里的晨雾给激了出来。
关上门,陈慕便背着包袱,打着伞,于山野云雾中,往夜郎城而去。
童试本就是夜郎县衙承办,来到夜郎城,陈慕便径直往衙门报道,经由衙门的人核实完身份,无误后,这才能拿到准考的浮票。
做完这一切,陈慕就没啥事儿了,毕竟考试要明天才正式考,真不知道柳思这丫头天还没亮就把自己喊起来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