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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1页)

李逸帆选好了歌,音乐声响起,这是一首大家平时好像都没听过的歌,再看看电视上出来的那个大家都不怎么认识的歌手,摆着土里土气的PSOE,张雷在心里更加的不屑,果然是个乡下的土包子,竟然只会唱这种十年前的老土歌。

而另外一边的付一鸣甚至已经做好了鼓掌,喝倒彩的准备。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

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幽幽一缕香,飘在深深旧梦中。

繁花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情也无语。

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人间有我残梦未醒。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泊。

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独向寂寞。

人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

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一首曲毕,顿时整个KTV的包房里都陷入了一阵沉默,这首歌的曲调和现在的流行音乐比起来,可以说是格格不入,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老土。但是歌词确实是非常的棒,意境非常的好,而且曲调悠扬,寓意深远,如果从纯歌曲角度欣赏,更不是那些现在流行的口水刚和所能够比拟的。尤其是在今天下午,大家在颐和园里刚刚看了盛开的桂花之后,这首歌仿佛更能印衬出今晚的那般景sè。更为难得的是李逸帆对这首歌的演绎,这首歌从歌词的意境上来说,应该是那种上了年纪的,对生活非常有感受的中年成熟男人的歌。而李逸帆却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按说他应该很难唱出那种中年男人的沧桑感,可是这个少年却便便做到的。而且他唱这首歌的时候,他那脸上的孤寂和落寞,就好像他对歌词里那些人间的喜怒哀乐真的都是有亲身体会一般。就连已经准备好挑刺的张雷和付一鸣也说不出什么,而就算是心机深沉的沈晓晓,这时候也忍不住站起来,猛拍着巴掌。周斌看着李逸帆的眼神,更是jīng光闪闪,这小子果然是深藏不露啊,我就知道唐甜不会对那种平凡无奇傻蛋感兴趣的。而唐甜这时候则是呆呆的看着李逸帆,原来这就是他说的那首《尘缘》,果然很好听,不过这首歌,明明是一个成熟的男人才能唱得出来的,那种意境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这歌词写的可真好呢!看不出他还挺有品味的,这首歌真的很不错呢,可是最奇怪的就是,他怎么能够把这首歌里那种孤寂和落寞的情绪,演绎的如此出sè?要知道他才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可是他怎么好像都经历过一样?这时候的唐甜,看向李逸帆,正好少年的眼神也转了过来,宁静,平稳,一点都不做作,确实不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的眼神。可是。。。。。哎呀呀,我怎么突然想起这么多,唐甜突然想起,自己怎么会突然开始这么用心的琢磨起李逸帆来?难道是自己。。。呸呸呸。。。唐甜啊唐甜,你可不要想得太多。李逸帆和唐甜的眼神交流,张雷可都看在眼里,这时候他感觉就是百爪挠心,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要不,咱们干脆来打牌吧!”和李逸帆的这首歌比起来,他的那刚刚唱的那几首流行音乐,简直就是口水歌,他已经没兴趣再上去唱了,因为他知道无论在怎么唱,今晚也不可能超越李逸帆了。于是他开始拉着李逸帆打牌,打牌的规矩就是谁输了谁喝酒,玩的是争上游,可是不管他和付一鸣怎么配合,结果还是他们俩被灌了很多。最后张雷少爷脾气发作。“不玩了,不玩了,没意思,我们下去跳舞吧。”说着也不理会他们几个,直接和付一鸣下去跳舞去了,这时候唐甜看着李逸帆的眼睛亮晶晶的,在这幽暗的包厢里,就好像是两颗启明星,她这时候心跳的很厉害,连她身边沈晓晓在说些什么也没听清楚。“哥们,你唱得不错啊,平时也经常玩音乐吧。”李逸帆还没来得及和唐甜说话,这时候边上的周斌凑过来和他说道。“嗯,略有涉略,不过不是很专业。”“呵呵,别谦虚了,有机会,咱们组个乐队来玩玩。”“好啊!”李逸帆没想到,他今天随口答应的一句话,后来还真的成为的现实,后世京城大学圈里出名的乐队组合,竟然在这样的环境下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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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和付一鸣气哼哼的下楼去跳舞了,这时候的京城各种夜总会,和歌舞迪厅都是蓬勃发展的阶段,而且因为这些都是新生事物,所以大多都是抄袭粤东和香江的流行模式,还不想后世那样的歌厅是歌厅,舞厅是舞厅,夜场是夜场区分的那么专业。

他们所来的这家歌厅,正处于朝阳这边的后世著名的酒吧街地段,规模不小,不过经营模式倒是什么都有,楼上有KTV包房可以唱歌,楼下是舞厅,可以跳舞。

这个时段,正是这里一天下来最热闹的时候,舞池里是人头攒动,群魔乱舞的架势,DJ在一边扭动身躯的同时,一边在播放着时下流行的电子音乐。

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正在随着音乐的节奏,和头顶的镭shè灯光,拼命的扭动身躯。唐甜不喜欢这样的气氛,虽然沈晓晓劝说在三,但是她始终是微笑着婉拒了沈晓晓的邀请,周斌也不喜欢跳舞,而心理年龄上早就过了喜欢疯玩的李逸帆,更是对这样的活动敬谢不敏。最后只有沈晓晓和带着满脸怨愤的张雷还有付一鸣下去跳舞了,而李逸帆,唐甜,周斌他们三个,则是留在了这个KTV的包间。

“你刚刚唱的真不错。”唐甜很认真的看着李逸帆的双眼对他说道。

“谢谢。”

“对了,这首歌写的这么好,但是我以前怎么没听过?”

唐甜又问道,作为一名京城长大的孩子,她接受的信息量可是巨大的,这样一首好听的歌曲,她居然不知道,而李逸帆却知道,她还真是有些奇怪。

“这首歌,是十多年前香江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曾经在南方广为流传了一阵,不过因为电视剧的引入制度,那部电视剧并没在国内播放,所以知道这首歌的人并不多。我也是前段时间,我老爸买了部VCD机,我在家无聊租了些碟片看的时候才知道的,当时觉得挺好听,就学了下来。”

李逸帆说起谎来,可以说是驾轻就熟,事实上这首歌是上辈子他最落魄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当时的作为一名北漂吊丝,无房,无车,无钱,无女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四无青年,每次被同事拉着去唱KTV的时候,也就只有这首歌,最符合他的心境了。

当时每次唱,都能够让同事们手掌拍烂,后来在成为特工之后把妹的时候,装成熟,装落寞,这首歌更是一度成为他的泡妞利器。

那些八零后后期,还有九零年代初期出声的小妹妹,哪里会挺过这么老的歌,尤其是再有点文艺范的少女,每次都会被李逸帆这个中年大叔沧桑的声音,和落寞的眼神所征服。所以这首歌,可以说已经被他演绎的是轻车熟路了,今天在演绎一边,那更是驾轻就熟,毫无难度的就征服了唐甜这个涉世不深的小妹妹的耳朵。

“哥们,你平时也玩音乐吧,我挺你刚刚的歌,曲调把我的很准,而且你的声线也非常不错,我和几个朋友组了个乐队,还正缺一个主唱呢,怎么有没有兴趣?”

这时候的周斌满脸兴奋,他是个出了名的叛逆少年,平时最喜欢玩乐队,玩摇滚,但是他比较讨厌张雷这样的骄傲自大的家伙,而李逸帆这首歌一唱出来,他顿时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已经寻找了很久的主唱,只要他愿意加盟,那他们的乐队就齐活了。

“啊?我也就是瞎唱着玩,并不太jīng通音乐。”

李逸帆刚开始的时候也就是敷衍他,不过这周斌一认真起来,他就有些头疼了,开什么玩笑,俩人一个在京城,一个在滨城,组什么乐队?他可没有现在放弃学业,来京城搞音乐,成为一名北漂音乐吊丝的想法。

“呵呵,李逸帆你太谦虚了,他会弹钢琴,而且还弹得很不错呢。”唐甜可是亲眼看到过那天李逸帆在滨城凯莱斯基酒店的表演,所以这时候看到他这么谦虚,当然要揭发他的‘真面目’。

李逸帆有点惊讶,唐甜怎么知道自己会弹钢琴,那天在凯莱斯基酒店,他可没看见唐甜。

而这时候周斌一听,眼睛就更亮了。“嘿!我说哥们,你这可不够意思了哈!”看到周斌有点不乐意,李逸帆连忙解释到。

“是这么回事,我确实懂点音乐,可是谈不上jīng通,再者说我现在还在上学,家在滨城,怎么来京城和你组乐队啊?”

周斌一听这话,顿时就有点泄气,他刚刚实在是太兴奋了,没想那么多,就一门心思琢磨着把李逸帆拉进自己的乐队,完全忽略了他学生的身份,还有他不在京城上学的事情。

“那好,那这样吧,等到你高中毕业,你就往京城考,等你考来了这边的大学,到时候可不能在推辞哦?”

周斌眼珠一转,反正也不急于一时,这个李逸帆他很是看好,他还是决定好好的拉拢他。

“京城的大学哪有那么好考,我又不是京城户口?”

李逸帆笑嘻嘻的对周斌说道。

“嗨!屁大点事,你考完了给我打个招呼,到时候清华北大不敢保证,但是只要你的成绩不差的离谱,哥们肯定能给你弄到京城一个差不多的大学。”

周斌的口气很大,不过看他蛮不在乎的样子,李逸帆知道,他肯定有这样的能力,他抬起头看了唐甜一眼,唐甜倒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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