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公馆首先是餐馆,但希望不仅仅是餐馆,能在保己的基础上,和大家一起多渡几个人,是我们的荣幸。”我欠了欠身子,补上了两句李千千该说未说的话。
散会之后,李千千随着我一起出来,一脸心事一路沉默。
“看来心事不小啊。”我挑破沉默。
“啊?”过了有半分钟的样子,李千千才一扭脸,“您是说我呢么?”
我一乐:“多新鲜啊,眼前就咱俩,不说你,难道我跟空气说话哪?”
“哪有什么心事。我在琢磨白总刚说的那些话呢?”李千千装傻充愣。
我哂笑:“小千千啊,你倒不如说在欣赏这蔷薇花来的实在,那PPT你做的,还什么琢磨白总的话。嗤。不是每个人都能做成王家卫那样,把想剪的全都剪了,哪怕是电影的主角。所以伤口发痒很正常,没什么可丢人的。”
“您既然都知道,还说什么呀。”李千千百无聊赖地边走边轻轻碰着路边的花。
“我得说啊,因为我不想跟块儿焖子坐车里边。”
“还驴肉火烧呢。”李千千被逗乐了。
说着笑着,我俩走到车子跟前,一按车钥匙,拉开车门,准备上车。
☆、第144章 从来就没离开过(二)
一只手按住了李千千的手:“千千,我有话跟你说。”
隔了三年的光阴,程毅的语气依旧是那种情人间的霸气。
“程总,我回去还有事要处理,请放手。”李千千绷着脸,但是眼睛不看程毅。
“就几分钟的时间。”程毅没放手。
“请讲。”李千千依旧绷着脸,眼睛依旧不看程毅。
程毅看了看我。
我很识趣地钻进车里,探头道:“千千,等你啊。”
“你还好吗?”几分钟时间的谈话,颇有情感经验的程导居然是讲这种小儿科的话。
“挺好的,比任何时候都好。”李千千临时组装了一个笑出来。
“那就好。”程毅看着李千千,眼神里的话远比嘴里的多。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李千千的笑定格在了高傲的冷笑。
就凭这笑,我知道她输了。在男人和女人的关系里,有多少斗气就还有多少爱。
李千千上车,程毅的手一把扳住车门,也不顾忌我的存在,盯着李千千说了一声:“我爱你。”
声音分贝不高,却清晰,沉稳,有力。
“在一只蜗牛攀爬的途中选择了默然而过,那任何时候都不要再回头。” 李千千说着,一扬脸,目光冒着寒气杀了过去。
目光来得太突然,程毅没有招架住,松了手,李千千一关车门,我配合着点火踩油门,一个华丽丽的转身动作完成,有如高冷的模特在T台上的一回眸。我想那一刻,李千千心里是解气而快意的。有些装蒜有些肤浅,但可以原谅,毕竟这一回眸时的自信,她用了三年的时光去练就。
“李大小姐,我刚刚配合得够默契吧。”我打趣。
“粥董,瞧您说的,我哪有……”李千千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不自觉地用手摸了摸在脖子上戴的东西,用力捏了捏,咬着嘴唇,鼻孔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以前并不知道那是谁送的还是自己买的,只是每天见李千千脖子里戴着,目测是羊脂白玉,颇有些价值。现在想来,送玉的人就是刚刚被甩在车外的那位了。
我哈哈一乐,问:“今后免不了要碰面,准备怎么面对啊?”
“不存在面对的问题。伤口痒了,是要愈合了,所以碰都不会去碰。”李千千这话还是小姑娘的违心话,脱不开斗气。
斗气是需要大把时间的,那是十几二十岁年纪的特权,那时未来的一切都还很遥远,李千千不懂自己的年纪还剩几斤几两,依旧行使着过了期的特权。而一个男人走到四十岁,就没时间也没心思斗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