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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苏家姐妹下(第1页)

对方直到最后恐怕都没意识到自己是被苏天乙算计了。

在排除万难成功地废除了纳捐制度之后,苏天乙开始对狱中的犯人下了手。

没了纳捐,朝廷就少了一项进项。

苏天乙就从另一方面进行了弥补。

她将狱中服刑的犯人分为极重、重、较重、轻等几档,分别进行分配,驱使他们进行不同强度的工作,以此作为支付给朝廷提供他们吃住的费用。

多出来的钱财,自然上缴国库,也算是他们为自己的罪行所付出的代价。

极重的囚犯通常犯下的都是杀人放火的罪行,并且手段十分残忍且完全没有悔过之心。

苏天乙给他们安排的是最重最累的活,比如伐木,比如采石。

手脚都戴着沉重的镣铐,不断地挥动斧子。短暂的休息过后再继续砍树,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采石就更不必说了。

炸石、开采、搬运,哪一样都不轻松,弄不好还会有危险。而且还有铁面无私的监工时时监督,偷懒是不可能的。

重刑犯所做的活计比前者要轻一些,但也只是轻一些而已。

比如烧砖。

那永远炽热的砖窑,无论什么天气都比酷暑之日更加难耐,哪怕赤膊上阵也无法缓解那从皮肤渗透到骨子里的闷热,热的人恨不得扒下自己的一层皮。

以上这两种罪犯都是结局既定的死刑犯,罪行累累。

而余下两档的罪犯,活计就要轻松上许多。

包括给前线的士兵们缝制御寒的棉衣,雨季来临工部人手不足之时被带去修缮各个官署衙门的屋顶之类。

如此一来,为朝廷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开源节流。囚犯们不仅实现了自给自足不再需要朝廷花费银子,反而能挣银子上交。

曾有刑部的官员相互之间玩笑说,做了这么多年官,朝廷终于从犯人们手里见到了回头钱。

不仅如此,苏天乙还劝皇帝废除了大赦。

凡遇盛典没,如新帝登基,或皇帝整寿等,常常会大赦天下,以此昭示皇恩浩荡,同时也是避免在喜庆的日子里见血不吉利。

所有狱中囚犯,罪降一等。

死刑者可改为流放或坐监,轻犯很可能直接释放,以此来昭示皇恩浩荡。

多少年来都是如此。

苏天乙认为的确有改过自新的犯人,可也有极恶之徒,丝毫也没有悔改之心。

对于这种不分情况一概减轻处罚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尤其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很不公平。

想要令世人感受皇恩,可以换一种更好的方式。免去一定时间的赋税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当然,赋税是朝廷的主要收入来源,若是全国性的减免,国库极有可能吃不消。

好在这样的盛事并不常有,偶尔为之倒也无甚妨碍,只是不宜时间过长,三个月比较合适,最长也不宜超过半年。

如此一来,最开心的莫过于老百姓了。

能少交几个月的税银,就好比多了一笔意外之财,日子也能好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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