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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可等到了他得知这个国家即将面对的命运,知道无论贫贱都会被一视同仁对待时,他才能开始产生一丝感同身受的愤慨,开始因为都是待宰的中国人的身份,与这些穷人有了一点点共鸣。

人,大多是没有走到那境地,就无法体会旁人的苦。

沈魄本质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只是没机会,也没理由无缘无故去跟别人共情。

不知不觉的,沈魄越走越远。

他在这寒夜里,穿梭于上海滩富人不愿意涉足的贫民区。

也因为夜色的遮掩,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位少爷的到来。

否则若换了白日,沈魄这样的装扮,还真有可能引来或冷漠或不怀好意的注视。

小吴没法子,只得紧紧跟着他,心里也不知道自家少爷到底发的哪门子神经。

前几天闹着转系去参加什么沙龙,好歹还能说浪子回头,这会子半夜来逛贫民区,总不会是看上什么好人家的姑娘被拒绝了,受不了打击失心疯了吧?

小吴暗自嘀咕,然后就看见前面有个人遛着墙边低头匆匆路过,而沈魄却咦了一声,然后拔腿快步追去!

第22章

对方原本脚步就很快,在察觉出有人跟踪之后,就越发快了。

只是他再怎么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的右脚好像受过伤,走路一瘸一拐,慢的时候还察觉不出,一旦跑起来,就很明显。

对方头也不回,任凭沈魄在后面狂追。

直到沈魄压着嗓子喊道:“你、你是不是我哥?沈充,你给我站住!”

带着鸭舌帽,围巾都快围到眼睛上的人忽然就脚步微微一顿。

只有一瞬间的耽误,但沈魄几乎马上能够确认,这就是他哥沈充,那个失踪了很多年的混蛋!

他咬咬牙,趁着对方迟疑的片刻,一个箭步扑上去,直接把人压在身下。

“好你个沈充,居然真的是你,有家不回是吧,明明人就在上海,还——”

他一边说一边蛮力撤下对方裹在脸上的围巾。

借着隐隐绰绰的微光,沈魄却愣住了。

胡子拉碴,满脸憔悴,连带多了个疤痕,从嘴角到耳朵,像是被人划了一刀。

但沈魄还是能认出来,这就是他哥,沈家曾经的大少爷沈充。

那个手帕只用一次,洗了也不要的沈充,那个喜欢玫瑰花,每天用西洋玫瑰香水把自己浑身弄得香喷喷,让沈魄闻见了就要打喷嚏的沈充,那个爱捉弄他,爱把他举高高,把年幼沈魄逗得哇哇大哭才罢休的沈充——

现在变成了个流浪汉。

不,比流浪汉还不如。

趁着沈魄怔愣的当头,对方挣脱,起身就要继续跑。

对方力气很大,沈魄差点压不住,忙把上半身都按过去。

“你再跑,我就回去告诉妈,告诉老头子,让他们来找你,看你还跑不跑!”

对方果然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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