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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立说的对,他应该回去看看,然后再离开。
孟峄对身边关心他的人很抱歉,但他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活着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
孟鼎夫妇快七十岁了,身体每况愈下,去金斯顿医生那里的频率越来越高。他们放松了对他的监视,给了他更大的权限,但“孟岭”这个身份成为他的噩梦,就算他改了名,也时常被脑海中闪现出的那间密室惊醒。
他先去了蒙特利尔。
他在那座城市出生,在郊区长到五岁,父亲吸毒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和四个兄弟搬到城区,给一个印度老头当情妇,寄居在一栋小楼里,一年后被正房赶出来。母亲得养活五张嘴,就拖家带口来到温哥华,她做过许多职业,在小餐馆帮工,帮街头毒品贩子望风,在垃圾桶里翻针管卖给神志不清的瘾君子,最后有人看她长得漂亮,就介绍她去当鸡,一晚能挣不少。
孟峄家里行二,没有正经名字,大家叫他“火柴杆”。他负责管家务,洗衣做饭照顾弟弟,哥哥十二岁,已经能在贫民窟讨活干了,时常鼻青脸肿地带着钱回来,兄弟二人商量着怎么花,是给妈妈买点药膏,还是买只鸡来改善伙食。他们早就对垃圾桶里过期的超市食物深恶痛绝了。
有一天孟峄又从垃圾桶翻出一盒颜色发暗的牛肉丝,这东西以前在魁北克俗名叫做“Cheveuxd'ange”,天使的头发。
世界上哪有什么天使啊。他刚这么想,面前就多了双手,递给他一个塑料袋,里面是足够六个人吃的汉堡和炸鸡。
第二天,孟峄就在母亲的允许下,跟他们走了。
临走时母亲跪在那两人脚前,不停地吻他们的鞋尖,谢谢他们收养她的儿子。又叫孟峄要乖,不要哭,要笑,以后不要认她这个妈妈了。弟弟们羡慕地看着他,哥哥哭了,悲愤而不舍地嚎啕。
孟峄也哭了,从那之后的叁年,他再也没有哭过,连孟鼎跟他说“你的家人已经不在了”,他也只是麻木地点了一下头。
孟鼎和靳荣很满意。他们才是孟岭的父母,那个陪人睡觉的女人算什么?她配吗?
但他们很快就不这么想了,开始怀疑从密室熬出来的孟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孟岭。他太不听话了,孟鼎跟他说话的时候,很容易看出他的心思不在上面,他注视一只鸟的时间都比注视“父亲”要长。
渐渐的,这种分心随着年龄增长变成了激烈的反抗,孟鼎夫妇放弃了。可这孩子聪明得不像话,他会破解密码逃出去,他们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家,就把他带去了中国,正好能派上用场。他有一张比女孩子还漂亮精致的脸,配上挨鞭子时倔强又柔弱的表情,最能唤醒人心最阴暗的一面。
孟峄被当成礼物送给了郝洞明,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待了叁天,这叁天他见识到比孟家的试炼还残酷的东西。所幸他没有忘记反抗,拼死逃出别墅,带着满背伤痕在蚊虫肆虐的山林里藏了一晚,跑到了镇上。
那天下着很大的雨。
孟峄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雨,他在雨中躲刀,躲枪,杀手如同一条恶犬紧咬着他不放。他撕开厚重的雨幕,看到了两个人,不顾一切地冲上去。
他回头,杀手不见了。
孟峄反应很快,他知道他找的这个男人可能是个警察,他穿着制服,是杀手害怕的角色。
警察。他往后退了一步。
“孩子,你遇上抢劫了吗?不用怕,叔叔带你去警察局。”
男人叁十多岁,面容刚正温和,身材十分高大,脸上挂着明朗亲切的微笑,他身旁的女人神态温柔,穿着红裙子,在雨里就像一朵美丽的芍药花。
他们刚刚瞥见了逃走的杀手,皱起眉。这孩子生得漂亮,形容狼狈,不像是没家的孩子。
孟峄大致听得懂他说话,但他会讲的中文和男人的口音差别很大,所以闭上嘴,一个劲地摇头,怎么都不肯去警局。
男人伸出手,孟峄下意识握住,他的掌心很温暖。
他把孟峄交给妻子,折回去报案,打算看看这一带谁家丢了孩子,叫他跟妻子回家。
妻子开着小摩托,一路上和他说话,介绍自己和丈夫,还有他们的小女儿,又逗他开口,然后发现他脸色越来越白,停车掀开衣服一看,眉头皱成川字——他背上有许多又长又深的伤口,触目惊心,像是鞭子打的,血已经干了,这孩子竟能忍住一声不吭。
下车时孟峄已经昏过去了,叶碧和奶奶把他搬进屋,清理伤口,擦洗身子,他发了高烧,他们要带他去医院,他在半梦半醒间死死抓着床单,不愿走。
孟峄是被人戳醒的。
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亮晶晶地盯着他。
她还在戳。
一边戳他的脸,一边好奇地说:“小——哥——哥。”
讲话漏风,右边的虎牙缺了一颗。
孟峄趴在床上,也看着她。
他知道这是那对夫妻的女儿,八岁了,在县里上小学二年级,名字叫席桐。
席桐舀了一勺绿豆汤,送到他嘴边:“奶奶让我照顾你,她说你走丢了,我爸爸帮你报警去了。你不要怕,我爸是警察,他很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