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刻意咬重了“吃”字,而莫知义用方巾擦手的动作也是一顿。
莫知义眯起眼睛:“可我们现在不是正在吃一顿吗?”
林甲摸不清楚对方到底有没有听懂他的暗示,于是露出一个“你懂得”的暧昧笑容:“这顿吃得是饭,下一顿吃得可就不是菜了。”
莫知义似乎颇为诧异地挑眉:“噢?难道现在的华国都喜欢这种吗?”
林甲跟他绕了一晚上的圈子,早就筋疲力尽,失去了按兵不动、相互试探的冷静:“华国喜不喜欢我不敢保证,华国的男人倒是喜欢得紧啊。”
莫知义闻言勾唇笑笑,随手将方巾扔在桌子上。
林甲没有出声,一双如炬的鹰眼紧紧地锁定着猎物,仔仔细细地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莫知义不紧不慢地拿起公筷,勺了一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放在自己的骨碟中。
“我不是很喜欢吃清淡的肉呢,不知道林先生意下如何?”
自见面落座开始,对方头一次展现出了松动的裂痕,这让林甲简直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激动难耐地搓了搓手:“当然没问题,失陪一下,我去打个电话,保证给您安排得妥妥当当的!”
说罢林甲便起身出门,冲在外等候的助理吩咐了什么。
而一直背对着屋内的他却不知道,身后的那双眼淬如寒冰。—
以往出门见最高等级的客户,林甲都会让司机开台奔驰Sprinter,与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劳斯莱斯相比,奔驰的车标更多带着“农民企业家”的调侃,属于不会出错又拿得出手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Sprinter最突出的便是它的车高,这使得绝大多人在上车时不需要弯腰,就跟平直地走进机舱没有任何差别,再搭配上迎宾踏板,低调的牌面和细节满分。
作为华国少有的开这般保姆车接送客户的人,林甲深谙其中弯弯绕绕的门道,光是不用弯腰这一点,他便收获了许多合作伙伴诧异中带着赞赏的目光。
只是这巧妙的讨好似乎在今天选错了对象。
还没等林甲说话或是做出请的手势,莫知义便大步流星地踩上了踏板走了进去,他展现出来的熟悉让林甲那微妙的好胜心在瞬间被泼了一盆凉水。
等车启动时,林甲看着熟门熟路地找到冰桶位置,往自己的柠檬苏打水里加了些香槟的背影,本被涌上来的酒气干扰得有些朦胧的理智立刻复苏了。
“林先生在那边也坐这种车?”
看似无关紧要的随口一问,背后却是老狐狸眯成长条的眼睛。
莫知义倒酒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白人社会更讲阶级,也更在意差异的显化,我的级别与这辆车的等级不配备。”
林甲的心在听完这个回答后安定下了大半。
“我看你找香槟跟我在家开酒柜一样熟练,我还以为呢。”以为什么?
未尽之言不是没有说出来,而是刻意的留白,也是隐藏的试探。
“我的父亲在年轻时候曾担任过不短时间的总助,那时候的我正在叛逆期,天天和他斗智斗勇。十六岁那年我往他平常上班车里的冰桶中扔了一只死老鼠,想要报复他,很可惜的是最后反倒是清扫团队和司机被炒鱿鱼了。”
莫知义抿了一口香槟,轻轻地晃了下头。
“我当初为了找一个既显眼又不那么显眼的位置还挺努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