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匀速,能改变一切,可真正让人心变质的却是某个瞬间的心灵冲击。爱情之于子竞,全然陌生。可,狭路相逢,金戈无声,兵不血人,十五岁的少年,突然就懂得了愁滋味,偶尔,竟还发觉已识沧桑。
“诶,想什么?”身旁的栏杆上突然跳上来一个人。此前充满敌意的凌晨歌。
子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于是只是耸耸肩。
“喜欢我姐吧?”
“很喜欢。”坦坦荡荡。
“真可怜。你是别人,对我姐来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幸灾乐祸。
“如果将来我也成了她的家人呢?”不知道怎么,就和这个少年聊起了这些。凌晨歌该是很不欢迎自己的,这个男孩,毫不掩饰自己对家姐的感情,说他恋姐成痴也不为过,甚至近乎禁忌。可子竞想跟他说些什么,这个人,和暮歌流着完全相同的血液,他是暮歌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神圣的存在。
“那可得问我愿不愿意。”撇撇嘴,不悦,但还是沉住了气。这是个心眼子贼多的孩子,遇到和暮歌无关的人事时,自制力惊人,甚至冷漠冷血,阴狠得不像个十五岁的孩子。
“关你的事了?”子竞也毫不相让。“愿不愿意是她的回答。而且,这个句话是留着上教堂才问的,追求本来就是一种侵略行为,我不需要她的同意,自然更不需要你的同意。”
“就关我的事了。她说了,我是她的一切。”其实暮歌的原话是:晨歌,你和舅舅就是我的一切。“她的身体里有两种心跳,她的,我的。”
子竞不置可否。对于血缘的牵绊,他没有任何异议。可是,有些时候,双胞胎还真是蛮讨厌的不是?
“请你喝。”晨歌从随身苏乐的包包里掏出一罐可乐,递给子竞,自己又拿出一罐。
子竞接过来,不疑有他。
真的没什么可疑的,零食是苏乐准备的,路上也都是苏乐背着,就是到了寺里以后凌晨歌拿了一会儿,易拉罐,怎么会想到饮料会被动手脚。
有谁会想到,当晨歌决定两害取其轻以后就拐回家拿了药和针筒出来。更不可能想到,凌晨歌这个变态,会有这么些害人的东西。
晨歌念的军校和普通高中不一样,那里完全封闭,里头养着的又都是一群前途无量的少爷兵,自然想着法子搞怪。对上级的态度自然是有分寸的,可毫无畏惧,除非这些臭小子真的打心眼儿里敬佩,不然任何人都是他们恶作剧的目标。
这是贺子竞这辈子最丢脸的一天,面对的是自己心仪不已的女孩,仅仅半个小时他跑了七趟厕所,拉得腿脚发软脸色发白。她照顾他,可他却更窘迫。
“当排毒,轻松轻松。也真是的,身体不好就别跟着出来嘛,现在还要麻烦别人照顾你。”始作俑者吊儿郎当地坐在一边说风凉话,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把人家还成这样而有愧疚心。
一定是凌晨歌干的,可没证据,子竞有苦难言。吃了止泻药了,稍稍消停了些,可这会儿子竞已经虚脱了。
“如果我说,你弟弟下的药,你信不信?”子竞靠在暮歌耳边很小声很虚弱地说。现在他半躺在医务室的床上,暮歌就坐在他身边照顾,刚才她是让他靠在她肩上喂的药,他也算是享受了一回软香温玉。虽然窘迫,可稍稍冷静下来后,子竞开始反击。
暮歌这才注意起晨歌的神色,刚才心里着急,也没想过晨歌会这么顽劣。
相较于另外两个人的忧心,显然晨歌太惬意太事不关己了。当然也可一解释为他与子竞并不认识,可他的唇边是抑制不住的得意。
晨歌心头一颤,迅速转头撇了病床边上的暮歌一眼。下一秒他迅速站起来,认真地行了个军礼,然后火烧屁股似的跑出了医务室。
这孩子的态度很明确:事迹败露,迅速认错,死不悔改。
“不好意思。”暮歌无奈,转头是一脸愧疚。
子竞摇摇头,朝暮歌又挪近了些,闭眼假寐,右手不着痕迹地握住暮歌的食指。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回去的车上,苏乐戴着耳塞坐在副驾驶座,暮歌靠在晨歌怀里睡着了,子竞盯着窗外的茫茫夜色发愣。
“你真不要脸!”晨歌压低了声音。
“彼此彼此。”子竞浅笑。
“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
“她永远都是我的。”
“……你是弟弟。”
热闹哄哄的一天,以敌意开始,以敌意结束。
男人之间的友谊很奇怪,他们很容易找到哥儿们,但前提是臭味相投,无利益冲突。而他们寻找敌人的方式也很奇怪,条件比寻找朋友更加严苛。他的敌人与自己至少实力相近,必须在某些方面与自己相仿,之间有着不可妥协的因素。不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