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梨贝的引水道蜿蜒曲折,全长4。8公里,5500尺路碑即大埔道沙田岭路段,距离石梨贝水塘中心足足有3公里远(以当年的路况算,不过现在也有2。8公里),而公路另一侧山脚下就是水务署沙田滤水厂(当年还没有建成)。四人在崎岖的道路上疾行,足足走了40多分钟才抵达目的地。由于女青年并未说明尸体究竟在公路的左侧还是右侧,四人只好分成两组搜寻。不一会儿,孔初与一位便衣在公路右侧的三米高的山坡密林中,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腐臭味。他们顺着臭味深入密林,眼前的景象令人毛骨悚然。
只见一具年轻男尸衣着完整地吊在一棵大树下,他的双手双脚都被反绑着,颈部那根粗壮的尼龙绳勒得极深,几乎快要将脖子扭断。在他旁边1。2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具全身赤裸的中年女尸。白色衬衣、灰色长裤以及内衣、内裤都散落在尸体旁边,只有脚上还穿着一双黑色胶鞋。女尸的头部有明显外伤,由于腐败严重,伤口浮肿,已经看不清模样。更让人胆寒的是,一根直径10公分、长1米的木棍压在她的脖子上,似乎已经彻底压断了颈椎,仅剩皮肉连着头颅和躯干。很明显,这两人就是失踪了近10天的何宁芳、周建强母子。
半个小时后,九龙侦缉总队的大批警员赶到了事发地点。经过仔细的搜查和勘验,警员们在现场找到了一副破碎的眼镜、一封圣保罗中学的染血信封、一块白色手帕、一个竹藤菜篮、一串钥匙、一个空钱包。另外,尸体以及衣服上都没有遭到野草擦蹭的痕迹,因此判断此地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11月5日中午,警方通知周忠明前往验尸房认尸。尽管两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但周忠明还是通过各种物证以及牙齿,确定了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儿。这个残酷的事实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他的心上。本就瘦了一大圈的周忠明两眼一黑,一头栽倒在验尸房。
根据法医李福基的尸检结果,母子俩的死因都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为一星期左右。其中,何宁芳头部遭到严重击打,导致颅骨破裂、面部肌肉脱落,并且两人的鞋子都沾有血迹,【有可能】就是何宁芳头部伤所致。但奇怪的是,全身赤裸的何宁芳竟然没有遭受性侵,所以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劫财杀人案。
然而,还没等大家把焦点放在凶手身份上,一系列的争议就爆发了。
11月5日傍晚,警方在深水埗警署召开了记者发布会。侦缉大队主任马广义向媒体透露称:“两具尸体已经腐烂,死者都是被扼颈窒息毙命,但没有明显外伤,两人衣服完好,女死者未被奸污,目前推测是劫财杀人,相信是石梨贝水塘一带出没的恶徒所为,年纪应该相当年轻,估计有二至四人,也有可能是偷渡客,现呼吁知情人士或当日的目击者提供消息。”
但这一说法存在诸多疑点:
第一,马广义说尸体为机械性窒息无其他外伤,可法医李福基的尸检报告明确指出何宁芳头部遭到重击导致颅脑碎裂,周忠明也看到两人的鞋子上都有干涸的血迹,只是因为尸体表面腐烂严重,无法判断是否一定属于何宁芳头部受伤所流的血。
第二,马广义声称尸体衣服完好,但这与尸体第一发现人孔初以及另外三名警员的描述不符。那么,马广义为什么要“撒谎”两次呢?
第三,周忠明以及第一天晚上陪他去搜寻的那五位警员都表示当天晚上他们就沿着大埔道往北搜过,并且明确表示尸体被发现地的密林他们进去过。除此之外,第二天早上陪同周忠明去寻找的那二十个人里面也有7人进入过那片密林(由于地处公路旁,所以当时主要搜寻方向是在那些位置,警方大规模介入后才改向金山郊野公园)。为什么前两天都没有发现尸体呢?难道母子俩的死亡时间并不是28、29号?
第四,根据当年的路况来衡量,从水塘中心到尸体被发现地超过3公里,从他们的住所到尸体被发现地更是超过了4公里,当年步行需要1。5个小时。何宁芳体弱多病,这也是她坚持锻炼的原因,走这么长的路再锻炼是绝不可能的,平常她也只在水塘东南位置活动,为什么尸体会出现在那么远的地方?别忘了,根据勘查警方认为第一现场就在尸体被发现地!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10月29日,有人曾寄给周忠明一封勒索信,信中声称给5000元赎金就放人。可29号白天周忠明带着亲友去搜寻了,所以直到深夜回家后才发现,并连夜将此信送到了深水埗警署。而警方看到信件后示意这是有人在恶作剧或者趁机勒索。然而他们却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10月30号白天他们才将此事登报征集线索,29号除了周忠明的亲友以外并没有其他人知道。如果真有这封信,那么寄信人很可能就是凶手,甚至正是因为警方的“大意”才导致母子俩遇害。因为别忘了,28、29号有两批人到尸体发现地点搜过都没看到任何人影,说明凶手是眼见周忠明无反应才不得不撕票的(前面说了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衣物没有野草拖拽痕迹可以判断就是第一现场)!
第六,事实上就在母子俩失踪消息登报后的第一天也就是10月30号,有人曾打电话到报社称28号自己在石梨贝水塘引水道处看到一对母子被人挟持上车,并朝着【沙田方向】驶去。可这个报案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愿意透露姓名,而警方接到报社的反馈后更是“任性”,你不告诉我实名是吧?oK,没问题,我就当你恶作剧不予理睬。因此,警方又继续在水塘附近甚至去“反方向”的金山郊野公园瞎忙活了5天。
面对记者的这些质疑,警方选择了沉默,只是声称还在调查中。
民众对警方的不满情绪迅速蔓延,很多香港市民认为此案有“隐情”,甚至怀疑警方内部有“内鬼”。周忠明更是愤怒不已,强烈要求警方给自己一个说法。
或许是迫于死者家属和香港民众的压力,警方不得不加大调查力度。11月9日,他们成立了以港岛区总探长邓耕为首的专案组,并派出二十多位便衣前往石梨贝、沙田打探消息。后来,他们还对新界600多个聚集地、居民区挨家挨户进行摸排。警方内部开出2万的巨额悬赏,后又将赏金额提升到4万,同时港警总局还另外发布了2万元悬赏,并表示两种悬赏可以同时生效,也就是说只要帮助破案即可得到6万元“天价”奖励。要知道,在80、90年代普遍命案悬赏也不会超过5万,这在当年已经是创纪录的赏金。
然而,重赏之下并没有出现勇夫。几个星期过去了,始终没有任何线索。无奈之下,警方只能开始印发传单,到石梨贝、沙田两地张贴、派发,希望能有没看到新闻的人见到宣传单后回忆起一些重要线索。
这一招总算起到了一点作用。12月,警方接到了两条线索。
其中一位女子向警方回忆说,案发当天正好是自己的生日,所以她非常清楚地记得早上7点多自己去石梨贝水塘晨跑的时候,看见四位陌生年轻男子出现在引水道小路上。双方相遇的地点再往北走600米就是尸体发现地,而且一个多小时以后她再次看到这四位“童党”朝着反方向离去。这名女子自称是石梨贝晨跑的常客,从来没有见到过这四人,并且向警方详细描绘出四人的长相。专案组将这四人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甚至在1973年1月19日公布了他们锁定的四位年龄、外貌相似的嫌疑人,然而却一个都没有抓到。
但这条线索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第一,这位女子当时是独行,那这四人为啥不绑架她反而要去绑架一对母子?而且人家儿子身高还171cm…甚至在学校是运动健将!
第二,这四个男的是步行,而且原举报证词中还声称是穿着拖鞋,报案人看到的地点距离尸体发现地就600多米,那就是母子俩离开了习惯的晨跑地点2。2公里后被撞见的?可前面说了,他们绝无理由离那么远啊?相比之下,之前那位打电话去报社的举报人说用车载的似乎更可信。
第三,如果这四人就是凶手,那一定就是28号这天被杀害的,可为什么28号晚上和29号白天两拨人没看到尸体?
所以这条线索看起来十分可疑,女子可能是为了悬赏编造的。甚至可以推测警方之所以认定这条线索,是为了推卸之前“渎职”的责任:你们看,母子俩28号就遇害了,29号的勒索信和30号的举报电话肯定就是假的。
另一条举报线索来自于显田,也就是现在的滤水厂至笔架山中间地带的村民。此地距离发现尸体地点直线只有800多米,当时这个村里有很多“外来户”“偷渡客”。有3个租户在28、29、30号这几天屋中传出了隐约的女人声音,他们都是年轻的光棍。不过当时村民并未太在意,以为是带了“暗娼”。谁知11月初,三个人居然同时不辞而别。而直到警方展开大规模搜索后村民才得知此事(刚开始警方一直围绕着石梨贝、5500尺路碑这两点间排查,尤其把重点放在石梨贝)。最重要的是虽然三人并没有汽车,但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工作,偶尔会开着一辆破卡车!
然而,当时对这些流动人员的管理非常松散,他们全用的假名,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谁、来自哪里又去向何方。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案子渐渐被岁月尘封,但它却像一根刺,扎在那些关注过此事的人心中。周忠明的余生在痛苦和对真相的渴望中度过,他始终无法释怀妻儿的惨死。如今,距离案发马上就要50年了,当年的凶手或许都已经不在人世。但每当人们提起这起案件,还是会忍不住去想,如果警方在一开始就能足够重视,如果在30号接到线报后可以着重往沙田方向搜寻,或许这场悲剧就能避免。又或者在发现尸体后能及时转移搜查方向,说不定就能抓住嫌疑人。然而,这些都只是如果,这起石梨贝水塘母子命案,终究还是成为了一宗未解的悬案,被笼罩在重重迷雾之中,等待着或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真相大白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