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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第2页)

“真搞不懂,大哥家里美艳侍女这么多又何必在外面搞成这样。”任天生对于赫连奇这种特殊的爱好深深有种无力感。

“老四,你这就不知道了,俗话说得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赫连奇话一落下来,一个大汉刚从洗手间出来便一把抓过经过的空姐,把手中的匕首放在空姐洁白的脖子上大叫道:“不许动,劫机!”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看着大哥赫连奇那磨拳搓掌那迫不急待的样子,任天生摇了摇头此时他把心念锁定在了劫匪的两个同伙身上,大哥当英雄,当弟弟的只有当根班来完善他英雄的形像。

“都不许动,我们有ZY。”这时另一个清瘦的中年人站了一起把身上的夹克一拉开,里面全是黄黄的ZY管子。

“客位,请不用惊慌,我们只求财,只要大家配合,本人保证大家会没事的。”这时一个身穿西装的中年人慢慢的从坐位上站了起来,看样子是劫匪头头。

那位空姐虽然经过航空公司的劫机培训,但是培训和实际情况是两回事,恐惧,不安,对人间的留恋……等,种种感觉出现在空姐的脑海里。

“光天化日这下居然对美丽的小姐做出这样的事。”这时赫连奇神情严峻的站了起来,“唰”的一声折扇一收,以惊人的速度冲向拿匕首的大汉,精巧的擒拿手,几下就把大汉的四肢关切全卸脱了位。

“嘿!”双手向前一撑,任天生在矮小的机舱里跳了起来,单脚在坐头靠背顶端一点,扑向身黄色ZY的清瘦男了,那男子先还准备抵抗,但是他那里是任天生的对手,和赫连奇的手法一样,被任天生卸下了四肢关节,变成了暂时的活死人。

“不许动!”这是劫匪头子从怀里拿出了一把白色的手枪,看来是象牙或塑胶质品,不然怎么通得机场的检查呢。

“叮铃!”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任天生知道二哥出手了,抬头一头,只见劫匪头子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只剩下半节的手枪,而慕容痴心依然躺在坐着上戴着眼罩,安静的睡着,丝毫看不出动过手的痕迹。

“这下你死定了。”赫连奇拳头捏得“嘎吱”直响,任何冒犯魔君威严的人都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结果两个暂时性活死人和一个类人形猪头人物被关进了飞机的储物室,而赫连奇法之无亏的成了救机英雄,那位空姐悄悄的在赫连奇耳边说了一句话后,便红着脸离开,而任天生清楚的听到是“我住在维京大酒店305号饭。”

做为另一位救机英雄,任天生也收到不少空姐的小纸条,但是他都偷偷的塞给了大哥赫连奇,乐得赫连奇直叫任天生是自己的好兄弟。

飞机直达了巴而顿市机场后,机场治安员马上逮捕了三个劫匪,而两个救机英雄得到英雄应有的欢迎,而我们血族少爷博客丝正在家里无聊的看着新闻喝着手中的红酒,正好看到了两位救机英雄的样子,“乓!”的一场,手中的昂贵的高脚杯被兴历的博客丝捏了个粉碎。

“快,给我准备车,在皇家酒店给我订最好的酒宴和包间。”博客丝没想到这三人会真的到来,以为当时没留联系方法的他们只是一句戏言而已。

而当博客丝到达机场时,任天生和赫连奇正苦闷的陷入了记者们的采访当中,如果不是惊世骇俗,两个真想把这十多号讨厌的苍蝇干掉,而慕容痴心侧退到一边,笑着看着这两位义兄义弟。

“噢!赫连先生,任先生是什么风把你们给吹来了。”博客丝排开众记者,热情的握住了赫连奇起的手。

“闲着无聊,大哥和我,还有二哥过来玩一下,轻松一下。”任天生见到博客丝任天生觉得“缘份”这东西确实巧,当初买机票的时候之所以选巴而顿是因为它是一个有名的海边度假城市,没想到博客丝居然也会在这里。

“请上车,我已经在皇家酒店订好了酒席为客位接风洗尘。”不理被众手下排开的记者,博客丝拉开车门请赫连奇,任天生和慕容痴心上了加长型轿车。

一众人来到了目前西盟唯一,也是世界唯一的六星级酒店,精美的装修,有礼的服务,确实显出了皇家酒店的不凡之处,而博各丝的殷情招待下让任天生和慕容痴心都感到了满意,唯一不满的是老大赫连奇,居然没有美女,四周站着的全是穿着黑以西装的保镖。

“小博,能不能把这些扑克脸全都换下去,这样站着倒人味口呀。”赫连奇的折扇早已收起放在了桌上,此时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杯红酒。

“你们都下去吧。”听到赫连奇的抱怨,博客丝挥了挥手让保镖全都到房外去后,诉苦般说道:“没办法,我们血族的天敌天使圣教搞了一个猎魔人公会,小弟现在的人头就值五亿西盟币,如果不多带点人出来,早就见不到各位了。”

“猎魔人公会有什么可怕的,异能者公会都怕我三份。”任天生嘴里嚼着一块牛排,心想:“以后也搞个西盟厨子回去,这牛排味道还不错。”只不过确实任天生还没有加入魔道四君前的实力已经在异能者公会排名第一,连会长都不敢命令他。

“哈哈哈,小博你胆子太小了,跟本魔君在一起就算你们那个什么东东教皇来,我也抗得住。”赫连奇拍了拍博客丝的肩膀力道之大,差点把博客丝拍到桌子上。

“大哥,你不如送件法宝给小博防身算了,兔得他一天提心吊胆的。”慕容痴心剑法超绝,看他发牛排的手法就知道了,从不用第二刀。

“嗯,我看看。”赫连奇除了“绝命魔君”外,还有个外号就是“法宝大王”身上法宝之多,居说从来都没有人能知道他身上有多法宝。

第一部 第四十五章(。dushuhun。)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09…6…29 15:23:23 本章(。dushuhun。)字数:2538

“唉,找到了。”手上“无量戒”一闪,赫连奇手中多了一根红色的小针,只见到小心的捏着小针介绍道:“别小看这根小针,它叫化血神针,仿上古封神之战的化血神刀所制,威力虽只有化血神刀的十分之一,亦不可小看,中者除非功力高深,否则将化为一滩血水。”说完拉起博客丝的手就刺了一下。

“赫连大哥,你干嘛!”博客丝惊骇的看着被扎的地方。

“没事的,我借你一点血来让它主。”只见一颗血红的血液慢慢的被化血神针所吸收。

“行了,以后他就是你的了,你没有真力,以后可以试着以你们血族独有的力量去崔动,”赫连奇把化血神针递给博客丝后马上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谢谢,赫连大哥。”看着手中不起眼的化血神针,博客丝毫不怀疑赫连奇的话,龙魂国的法宝血族古老文献中早有记录。

接下来一众人吃得高兴喝得开心,到最后博客丝带着赫连奇说是要去搞什么“特殊服务”,慕容痴心则是提着他的痴心长剑早早回房休息,而任天生否闲来无聊打算四处逛逛好好看一下夜晚的巴而顿是何样子。

但是当任天生穿行在人潮汹涌的夜时,却心念却发现有人跟踪着他,并且从这人身上散发的力量看来和博客丝身上散发的非常相似,看来也是一只吸血鬼,多半是因为博客丝的原因才会跟上他。

任天生有意无意的向人最多的地方走去,此时他还不想和西盟的吸血鬼家族搞得太僵,就算要开战也要等自己玩够了来再说。

正当任天生买了一串小吃后继续窜行在人流中时,这时一个小孩突然从任天生擦身后过,那一瞬间一刀闪运着白光的尖刀刺进了任天生的肚子里。

如果任天生是普通人有可能他会成功,因为这招曾经使很多身手不凡的佣兵和追捕者饮恨,但是他这次对手却不是普通人,而是已经有了近千年修为的任天生,“呛!”的一声轻响,匕首如刺在超合金上面,强大的反震,几乎把杀手整个左手骨头震断。

“很可惜。”任天生这三个字的意思杀手是没有机会去猜想了,他的心脏已经被任天生一根化为金线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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