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西楼心想,挖人参竟然那么赚钱吗,那等他们离开这镇子,要去附近山上挖点人参卖。
要是挖到什么千年人参,万年人参的,那不就发财了?!
早知道离开青璃山前找人先挖个几麻袋的人参!
鹿雁犹豫了一下,在心里问富贵:“你能不能把你说的什么原书内容全部告诉我?”
所有的东西,都在书里可以找到,那就不用每次富贵再告诉自己了,毕竟,富贵不太聪明,她可不能这么不聪明,她要变得更更更聪明点才行。
富贵真的觉得它的第一个主人很不简单,短短还不到一天,智商蹭蹭蹭往上长,至少比那只八尾天狐智慧一百倍,第一次寄主就遇到这样智慧的主人,真的让它内心感动。
“好!”
所以内心感动的富将原书内容全部灌输给鹿雁,“不过有些内容书中并未详细描写。”
这一下子,鹿雁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比如澹青枫最怕鸡,比如灵心的二师兄萧焕云和灵心还偷过情,书中还详细描述了具体过程。
鹿雁单纯空白的人生一下子被各种消息填充满了,她的三观在这瞬间也被刷新了。
鹿雁发表幸福的感慨:“富贵,我学到了好多东西啊!”
富贵沉默了,富贵忽然想起了书里有少儿不宜的东西,但只要他假装不知道就好了!
鹿雁幸福地吸收新知识的时间里,厌西楼吭哧吭哧抱着她在屋顶上到处乱蹿,这些僵尸都长一个样,灰眼,行动僵硬,都很丑,就没一个好看的,当然,也没丑得让人眼前一亮的。
“咦?”
厌西楼忽然发出疑惑的声音。
正在努力学习变聪明的鹿雁立刻就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重要发现?”
厌西楼:“那边有间屋子,屋子外有两只僵尸在那站岗。”
鹿雁立刻就说,“那我们偷偷去那间屋子里看看,”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反正厌西楼是很听鹿雁话的,他抱着她轻盈无声地跳进了院子里,一进去,他就打了个哆嗦——
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还有碎肉残骸,连人的脑髓都在地上流淌着。
‘叮铃铃,叮铃铃——’
屋子里传来一阵铃铛的声音。
鹿雁觉得十分好听清脆,对于她来说,也是新奇的,她忍不住凝神听着。
但这铃铛的声音对于厌西楼来说就有点不怎么好听了——
屋子里有一只僵尸步履僵硬缓慢地一步一步拖着身体走出来,阴暗的屋子里,他的身影由下而上,慢慢清晰。
这僵尸身高八尺,浑身沾满了血,衣服已然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随着他走出来,他的上半身也显露出来,在他的脖子里竟然挂着一颗人脑袋。
是一颗女人的头颅,由耳朵里穿过绳子悬挂,这女人闭着眼,即便已经面目青白染血,但依稀可见往日的貌美。
她的头发上插了一根簪子,簪子上挂着一只银铃铛,那‘叮铃铃,叮铃铃’的声音就是随着僵尸走动传过来的。
而这僵尸……面容消瘦发青,眉眼却生得清隽,只是此时嘴唇发乌,双眼通红无神,头发沾着干涸的血迹,他的那两颗獠牙露在外面,血红血红的,可怖异常。
厌西楼:这就是僵尸王了,确实那双红眼和獠牙丑得别致。
他盯着那颗人头上的发簪,铃铛,发簪,八成就是了。
糟糕!难道那颗脑袋是小器灵她娘的脑袋?
应该不是吧,大定海神针不至于混那么惨,而且他也没感受到那脑袋像是小器灵身上散发出的神器威压的威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