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克,累函嘱臣勿撤淮勇,以备剿捻之用。
同治四五年间,曾国藩剿捻齐豫,虽未见速效,然长墙
圈制之策,实已得其要领。臣得变通尽利以竟全功,其创始
之劳,实不可没。臣于七年七月,曾经附片奏明,初非推美
之辞也。
这是说曾国藩办理军事的情形。
致治之要,莫先察吏。曾国藩之在江南,治军治吏,本
自联为一气。自军旅渐平,百务创举,曾国藩集思广益,手
定章程,期可行之经久。劝农课桑,修文与教,振穷戢暴,奖
廉去贪,不数年间,民气大苏,而官场浮滑之习,亦为之一
变。
其在直隶,未及两年,如清积讼,减差徭,筹荒政,皆
有实惠及民。前后举劫属
吏两疏,尤为众情所翕服。其法于
莅任之始,令首中司道,将所属各员,酌加考语,开折汇进,
以备校核。一面留心访察,偶有所闻,即登之记簿,参伍错
综,而得其真。俟贤否昭然,具疏举劾,阖省惊以为神,官
民至今称颂。曾国藩平生未尝专讲吏事,然其培养元气,转
移积习,则专精吏治者所不逮也。
这是说曾国藩办理政治的情形。
两淮盐务,自兵火以后,疲滞极矣;商本既亏,引岸渐
发,加以营弁把握,票法全坏。曾国藩自驻安庆,即将淮南
北盐厘,次第整理,奏定新章。以运商运监到岸,弊在争售,
则立督销总局以整轮规;场商收监人垣,弊在抢跌,则立瓜
州总栈以保牌价;以商本宜轻,方利转输,则定缓厘以圩商
力;以正课所入,丝毫为重,则定奏报以务稽查。
计自同治三年春初,九月冬杪,共收课银至二千万两以
外,厘钱至七百万串以外。近来湘淮各军饷项,及解京之项,
实以监利为一大宗。而商民乐业,上下获益,则其平日之公
且溥,尤有在立法之外者矣。
这是说曾国藩办理监务的情形。
自泰西各国通商以来,中外情形,已在变于往古。曾国
藩深知时势之艰,审之又审,不肯孟浪将事,其大旨但务守
定条约,示以诚信,使彼不能求逞于我,薄物细故,或所不
校。
曾国藩自谓不习洋务,前岁天津之事,论者于责望之余,
加以诋议,曾国藩亦深自引咎,不稍置辩。然其所持大纲,自
不可易。居恒以隐患方长为虑,谓自强之道,贵于铢积寸累,
一步不可蹈空,一语不可于张。
其讲求之要有三:曰制器,曰学技,曰操兵。故于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