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合’二字如两把利剑,直直戳进沈清禾心里。
她眼眶不由自主红了,颤声道:“父亲何故这样羞辱女儿?”
“羞辱?”
沈既明冷笑,“你是如何同他勾搭上的,又是如何主动不顾廉耻的投怀送抱,珠胎暗结的,自己心里最清楚。”
沈清禾浑身颤抖,久远的记忆重新浮现在脑海。
三年前中秋节,鄂国公府后巷那场争端,她看出了顾谨川冷漠背后对姜书漫潜藏的情谊。
没了陆宴和,竟还有个顾谨川。
姜书漫怎的这样命好?
沈清禾难以控制的嫉妒。
把温之玄送去医馆后,离开之时,她看见他扯下了姜书漫的香囊。
突然心生一计。
姜书漫是定了亲的,若被人知道,她与外男私相授受,必然身败名裂。
于是她去医馆看温之玄。
原本是想说动他借香囊攀咬姜书漫,威逼利诱各种手段她都想好了。
不成想短短一夜,他竟已痊愈。
她从马车下来,一抬眼正巧看见他跨门而出。穿一身粗布长衣,手持一柄古剑,眉目俊朗如画,气质卓然似仙。
她怔怔的看着,一颗心几乎要从胸膛跳出来。
脑中最初的想法瞬间烟消云散。
医馆的学徒认出了她,她便顺势默许了救命之恩,再加上有香囊为证——姜书漫只会舞刀弄剑,根本拿不动绣花针。
他说,自己是修道之人。
她信。
因为她看见了他是如何的‘呼风唤雨’。
沈清禾告诉他,与其在那些眼高于顶的世家门前讨生活,不如做天子身边宠臣。
秋猎,便是最好的机会。
她虽然没去过,可姜书漫去过,还曾带她去附近春游。
所以她能画出地形图。
为了阻止他和姜书漫在猎场相遇,她还特意费了一番心思——姜书漫这个自幼生在公门,出入宫廷的千金小姐,偏生喜欢人间烟火,经常去吃一些街边摊,有时候还会带上她。
城北有家早点,店面虽小,但豆浆很出名。
沈清禾让人状似无意的暗示老板,黄豆里加些花生,磨出来的汁会更好喝。
姜书漫对花生过敏!
不过她是练武之人,身体强健,再加上喝得少就发现了不对,症状并不严重。
也就是腹泻,恶心呕吐,脸上起一点疹子。
总之狩猎是别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