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一心想要快去快回的赵建松还不知道,这会儿正有位女知青在老赵家门口的那条土路上慢吞吞的来回闲逛,想要偶遇他呢。
没错,姚甜甜婚前婚后的巨大变化,终于让人注意到了赵建松的宠妻特质。
这个人就是新来的女知青梅茜。
在这个新旧文化冲突、融合的年代,人们对于男女关系的思想虽然仍旧保守,可西方“恋爱自由”的新思想,还是影响到了一部分年轻人,甚至成了某些人谋求利益的手段。
赵建松的英俊是毋庸置疑的,老赵家就属他长的最好看。
要不是他这几年非农忙不出工,好吃懒做的混混名声又响彻整个公社,就凭他那张脸也够让十里八乡的媒婆把老赵家的门槛踏平了。
可勤勤恳恳的农家人就算要嫁女儿,找的也是能正经过日子的汉子。当然,那种要高彩礼卖女儿的人家,老赵家又掏不起彩礼,所以赵建松才二十四五了还在打光棍。
姚甜甜婚后的变化之大,让人大跌眼镜。人们唏嘘感叹之余,嫉妒、眼红姚甜甜好运的人不是没有。
可有赵建松非农忙不出工,以前靠爹娘兄弟供养,结婚后靠姚甜甜养。眼红赵建松宠妻,对他的脸和身体动心的大姑娘小媳妇,有取姚甜甜代之的心,却没那个勇气和实力。
毕竟不是谁都能月入三十,还傻的全拿来养个小白脸的。
唯有梅茜从老知青那里打听到姚甜甜以前在知青点的状况,又结合这些天从村里听来的关于姚甜甜和赵建松的那些闲话,辗转了一夜,怎么想都觉得两人同为被原生家庭抛弃下乡的女儿,她要比姚甜甜那个病秧子强多了。
她读过书,身体健康,能下地赚工分,收拾家务,给男人生儿育女。而姚甜甜是早产儿,她的虚症是胎里带来的,谁知道能不能生?
梅茜对自己的想法很有信心,想着女人嫁人之后既然赚钱之余,都要洗衣做饭侍候男人,那还不如嫁给赵建松,至少她不用下地赚工分。
这年头,就没哪个男人不想要儿子的。
梅茜觉得同为知青,只要自己肯放下身段,勾勾手指就能让赵建松抛弃姚甜甜那个病秧子,改娶她为妻。
做为新一代的年轻人,就该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她特意打听了赵建松的作息,下地拔了半垄草就装病遛出来,守在老赵家门前的这条土路上,想偶遇赵建松“谈谈人生”。
只是左等右等,等到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烈,等到赵老太太带着两个孩子去村口的老榆树下唠嗑回来,梅茜也没等到赵建松,她不由急了。
“赵家奶奶,我是新来的知青,我叫梅茜,不知姚知青在家吗?我有事想找她帮忙。”
老太太一脸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瞅着梅茜奇怪道,“你找我家孙媳妇啥不早说啊?我出门唠嗑的时候就见你在这儿晃荡了,咋那会儿不问我呢?”
老太太越说越觉得这女知青脑子有毛病,“姑娘,你该不会一直等在这儿,也没敲门问问我家有没有吧?”
梅茜嘴角一抽,咬着唇一脸讪讪。她总不能实话告诉老太太:说她不是来找姚甜甜,而是来堵赵建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