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有不少人。”
“唔!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你们要找昨晚在城内,把冯家大院里的人,杀得落花流水的好汉。”
“咦!你怎么知道昨晚冯家大院的事?”姜成粱脸色一变。
“我该知道。”曹世奇拍拍胸膛。
“你该知道?”姜成粱又是一惊。
“是呀!因为我昨堍去了两次。”
“胡说八道。”
“你居然听不进老实话,怎有胜任侦查的眼线?”
“你的意思…”
“昨晚我第一次去,被那个什么无双剑客,出其不意突然用什么天狼指,给了我一记狠毒无比的一击。第二次去找他算帐,他睡的地方不易找。最后,我废了他不少爪牙,我没数,大概有二十几个。我姓曹,曹世奇。”曹世奇安坐不动,继续说:“如果我所料不差,你们是找我的,赶快派一个人去向无双剑客报信,我在这里等他。”
他语惊四座,加上姜成粱四大汉狞猛的气势逼人,胆小的食客知道将有事故发生,纷纷会账惶然走避。
片刻间店堂半空,只有几个旅客不走,避至一旁看热闹。
三个店伙惊惶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赶快把桌椅搬开,要打架了。”另一副食桌,一位眉清目秀穿青衫的公子爷,向店伙含笑吩咐,“不然你们的生财用具全完啦!”
三个店伙真听话,拉桌搬凳以免家具遭殃。
“他娘的,你真是打不死还是冤魂不散呀?”姜成梁怪叫,居然不敢冲上动手,“你真是曹世奇小狗,不是冒充的?”
“你又来了,就是听不进老实话。”曹世奇泰然自若提壶自斟,“你们的石领队,硬说一记天狼指把我射死了,而我却青天白日出现在这里,你信他抑或信我?要不要摸摸看?据说鬼魂是冰冷的。又说,鬼魂出现在阳光下,会被天火所焚,所以鬼是见不得阳光的。”
“我来摸摸看。”清秀的公子爷装模作样离座,将描金折扇合拢插入腰悬的扇袋,一面走近一面捋起衣袖,“我摸过仙,摸过狐,就是不曾摸过鬼,料想摸鬼的滋味一定不怎么愉快,但我仍想摸摸……”
“滚到一边凉快去,书虫。”一名大汉怒叫,伸手便拨向公子的胸口。
那时,读书士子的地位颇高,每一种人所穿的衣衫都有严格的规定,那一袭青衫只许公子们穿着,所以大汉把这位公子爷叫成含有轻蔑用意的书虫。
大汉身材魁梧,手长脚长,公子爷矮了一个头,宽大青衫裹住的身躯似乎弱不禁风,如果被拨中,不仅会被拨到一旁凉快去,很可能拨飞出店门乘风而逝。
一个孔武有力的虬虬武夫,哪将一个瘦弱的小书生放在眼下?比识字,武夫当然斗大的字识不了两箩筐;比打架,动手脚书生准输无赢。
所以自古以来,读书人瞧不起虬虬武夫,武夫也轻视读书人,除非情势可以相互利用,不然决偿会走在一起水乳交融。
所以,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只能帮助武夫打天下。武夫得了天下之后,秀才便被搁在一边凉快去了。
所以,功臣一定是武夫,封王封侯也一定是武夫,没胡有秀才的份,秀才永远是被利用的一群。
公子爷本来是笑嘻嘻的,玩世不恭的神情也令人好笑,大汉的大手及胸,笑嘻嘻的神情骤然消失。
小手一伸,扣住了大汉那大了几乎一倍的手掌,有骨折声传出,大汉的手变了形。
“给我滚出去!”公子爷冷叱,信手一挥。
大汉狂叫一声,手舞足蹈,身形离地,飞出店门,飞越凉棚,砰然大震中摔翻在店前的空地里,滚了一身灰尘,挣扎难起。
“你也想动手?”公子爷瞪着姜成梁,用怪怪的刺耳嗓音质问。
姜成梁与两名同伴大惊失色,确也跃然欲动,伸张双手作势,闻声反而急退两步。
“动手手断,动脚脚折,决无例外。”公子爷双手一背,真有爷字号人物的气概,“胆敢在本公子面前张牙舞爪的人,后果自负。”
姜成梁三个大汉,如果同时扑上,必定可以把弱不禁风的公子爷压扁,这位公子爷却背着双手,毫无戒意等候对方扑上。
“呵呵!小兄弟,如果他们拨刀动剑呢?”曹世奇笑问,依然安坐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