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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史新谈(第2页)

宋人张端义《贵耳集》里有一段很沉痛的话:“一时代有一时代的风度,唐虞尚德,夏尚功,商尚老,周尚亲,秦尚刑罚,汉尚才谋,东汉尚节义,魏尚辞章,晋尚清谈,周隋尚族望,唐尚制度文华,本朝尚法令议论!”

光从文字上形式上讲究,满意于纸面的空谈,靖康之变是最现实的一例。

(八)冗兵冗吏

北宋这一个时代,就内政说,算是比较像样子的,有见识的政治家都能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批评政府,指摘的题目之一是冗兵冗吏。

至道三年(公元997),有一个在政治上失势,被赶到外郡去的地方官,知扬州王禹偁写信给皇帝,指出冗兵冗吏的弊端说:“过去三十年间的一切,就我所亲见的说,国初疆域,东未得江浙福建,南未得两湖两广,国家财赋收入不多,可是北伐山西,御契丹,财政不困难,兵威也强。道理在哪里?明白得很,第一,常备兵精而不多,第二,所用的大将专而不疑。其后,尽取东南诸国,山西也收复了,土地增加,收入增加,可是财政反而困难,兵威反而不振,道理在哪里?也明白得很,第一,常备兵多而不精,第二,所用的大将也多而不专。如今的办法,要国富兵强,只有学以前的办法,采用精兵主义,委任好将官,用全国的财力,培养数目不大的精兵,国富兵强自然不成问题。”

接着他举出冗官的实例,他说:“我是山东济上人,记得未中进士时,地方只有刺史一人,司户一人,十年以来,政府不曾添过人,地方上也没有什么事办不了。以后又添了一个团练推官。到我中进士回乡时,除了刺史,又有通判,有副使,有判官,有监库,有司理,管卖酒收税的又有四个官,衙门天天增加,官的数目自然也多,可是算算地方收入,比过去反而减少,逃亡的人民呢,反而比过去增多。一州如此,全国可知,冗吏在上消耗,冗兵在下消耗,两头吃国家,国家如何能不穷!”

五十年后,户部副使包拯也告诉皇帝说:“五十年前文武官的总数九千七百八十五员,现在是一万七千三百余员,这数目不包括未管差遣京官使臣和候补官在内。比五十年前增加了一倍。全国州郡三百二十,县一千二百五十,平均算来,照定额不过五六千个官就够办事,如今的数目恰好多了三倍。而且三年一开贡举,每次考取二千多人,再加上中央机关的小吏,加上大官的儿孙荫序,再加上出钱买官的,总共算来,逐年增加的新官又不止三倍!做官的一天天增多,种田的一天天减少,国家如何能不穷,民力如何能不竭!”

在承平时代,有如此公开的指摘,过了九百年,到了我们的时代,有史以来国难最严重的时代,我们读了这两个文件,有点惘然!

——《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二、卷一六七

(九)书帕

明代后期贿赂之风盛行,官官相送,讲究用新刻书,面子上送书,底子里送黄的金子,白的银子,落得好看。一时东也刻书,西也刻书,赶刻得快,便顾不得校对,错字脱简,一塌糊涂。大凡那时地方官府所刻书,序文上写着“捐奉绣梓,用广厥传”的,例如弘治时温州知府黄淮重刻陈埴《木钟集》,和州知州黄桓所刻都穆《南濠诗话》一类杂书,都是为着送大官的人情的点缀品。

明代后期书刻得不好,这是一个原因,我们现在还有许多明版书可读,这也是一个原因。

——蒋超伯:《南滣楛语》

(十)贪污史例之一

元朝末年,官贪吏污,因为蒙古、色目人浑浑噩噩,根本不懂“廉耻”是什么意思。这一阶级向人讨钱都有名目,到任下属参见要“拜见钱”,无事白要叫“撒花钱”,逢节有“追节钱”,做生日要“生日钱”,管事而要叫“常例钱”,送往迎来有“人情钱”,差役提人要“赍发钱”,上衙门打官司要“公事钱”。做官的赚得钱多叫“得手”,钻缺叫“好地”,补得要缺叫“好窠”。至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则一概“晓勿得”!

刘继庄说:“这情形,明朝初年我知道不清楚,至于明末,我所耳闻目见的,又有哪一个官不如此!”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

(十一)贪污史例之二

明代中期,离现在四百多年前,一个退休的显官何良俊,住在南京,告诉我们一个故事:

南京也照北京的样子,设有六部五府等机关,原来各有职掌,和百姓并不相干。这些官家里需用的货色,随时由家奴到铺子买用,名为和买。我初住南京的头几年,还是如此,不过五六年光景,情形渐渐不妙,各衙门里并无事权的闲官,也用官府的印票,叫皂隶去和买了,只给一半价钱,例如值银两钱的扇子只给一钱,其他可以类推。闹得一些铺户叫苦连天。至于有权有势的御史,气焰熏天,更是可怕。例如某御史叫买一斤糖食,照价和买只要五六分银子,承买的皂吏却乘机敲诈了五六两银子,他在票面上写明本官应用,要铺户到本衙交纳,第一个来交纳的,故意嫌其不好,押下打了十板,再照顾第二家,第二家一算,反正来差要钱,门上大爷又要钱,书办老爷还是要钱,稍有不到,还得挨十下板子,不如干脆拼上两三钱银子,消灾免祸,皂隶顺次到第三、四家一样对付,谁敢不应承,于是心满意足,发了一笔小财,够一年半载花销了。

南京某家买到一段作正梁的木料叫柏桐,很是名贵,巡城御史正想制一个书桌,听说有好材料,动了心,派人去要,这家舍不得,连夜竖了柱,把梁安上,以为没有事了。不料巡城御史更强,一得消息,立刻派皂隶夫役,一句话不说,推翻柱子,抬起大梁,扬长而去。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十二)贪污史例之三

明末的理学家刘宗周先生指出这时代的吏治情形说:

如今吏治贪污,例如催钱粮要火耗(零星交纳的几分几钱银子,镕铸成锭才解京,镕铸的亏蚀叫火耗,地方不肯担负这损失,照例由纳粮的人民吃亏,额外多交一两成,积少成多,地方官就用这款子来肥家),打官司要罚款,都算本分的常例,不算外水了。新办法是政府行一政策,这政策就成敲诈的借口,地方出一新事,这一新事又成剥削的机会,大体上是官得一成,办事的胥吏得九成,人民出十成,政府实得一成,政府愈穷,人民愈苦,官吏愈富,以此人民恨官吏如强寇,如仇敌,突然有变,能献城就献城,能造反便造反,当机立断,毫不踌躇。

举县官作例吧,上官有知府,有巡道,有布政使,有巡抚,有巡按,还有过客,有乡绅,更有京中的权要,一层层须得应付、敷衍,面面都到。此外钻肥缺,钻升官,更得格外使钱,当然也得养家,也得置产业,他们不吃人民吃什么?又如巡按御史吧,饶是正直自好的,你还未到任,地方大小官员早已凑好一份足够你吃几代的财宝,安安稳稳替你送到家里了。多一官百姓多受一番罪,多派一次巡按,百姓又多受一番罪,层层敲诈,层层剥削,人民怎能不造反?怎能不拼命?

——刘宗周:《刘子文编·卷四·敬修职掌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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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文弱集·卷一·请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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