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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页)

持,怎么样?够朋友吧!”

阿弥受到鼓舞,兴奋地拿出一盒哈瓦那雪茄:“我们兄弟抽这个!要来,就来讲究的,这儿现在是‘烟酒所’嘛—”一切的聚散离合在雪茄的燃烧中归为平静,男人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在烟雾的弥散中建立得愉快而可靠。

“烟酒所”正式营业的那天,阿弥远在北京的朋友“侠客”和“猿人”,从上海、广州过来的几个广告界朋友,从重庆回来的Coco以及姜灿、文静济济一堂,大家在古巴音乐的摇摆中跳起了“恰恰恰”。阿弥特意演讲了一段开业说辞:

“烟酒所从概念上提供两种场地,即研究问题和交烟酒朋友;从服务上提供两种产品,即烟和酒。希望大家在这里能化解困扰你们的问题,能够结交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众人打开香槟,惊艳和欢畅的情绪笼罩了一切……

姜灿就在那一夜告诉了大家,他将到上海求学。Coco强行送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并祝他“充电”成功。文静眼中有丝丝的隐情,她原以为大团体的结束,正好是她与姜灿小团体的开始;但事实是,姜灿将离她更远,这一点她事先并未料到。

酒喝高了的“侠客”,赤膊上阵,亲自打碟。音乐的迷幻作用比酒精和烟草来得更快更猛,节奏能轻易将人们的外套褪去、将激|情点燃、将情绪推向高潮。虽然没有霓虹灯的闪烁,人们的眼睛却更加迷离,这跟心理的波动有关。在阿弥的心里,生活的派对从此重新开始,而且更加无拘无束;在姜灿看来,一种新生活的召唤就在不远的前方。一首老歌曾描绘过癫狂状态的人们有着怎样不同的心理—Some dunce for remember; Some dunce for forget!

阿弥逐渐发觉,成都是一个有“话筒”的城市。这个“话筒”应该这样去理解,当你掌握了“话筒”,全城都可以听到你的声音。当年罗斯福总统面临“二战”的形势,想对欧洲说话,却苦于欧洲各自为政的状况,他生气地指责“欧洲没有话筒”。事实上,作为市场而言,上海是没有话筒的,在上海,你很难讲哪一家小店能够一夜扬名;“新天地”这样的大酒场也是在外面火得比里面凶。但成都是有“话筒”的城市,“烟酒所”掌握了这个“话筒”,所以生意火暴得让阿弥诧异—你本来想创造的是一个闲来静处的悠然所在,结果成了人潮汹涌的酒吧!人多造成的格调丧失,并没有左右“研究问题、结识朋友”的定位,人们的确在这里研究了很多问题,阿弥也有幸结交了很多朋友。他忘了成都是一个喜欢“研究”、“勾兑”的城市,他这种由小众到大众的歪打正着,体现在生意上,就是无限地成功。

生意的成功也算是创意的成功。广告人爱上了这个地方,于是很多创意会、提案会转到这里来开;阿弥成为了这个城市广告行业的知名人士,甚至有企业直接向他咨询问题。各种艺术家常常落座,除了对装修品头论足之外,也拉着阿弥讨论各自的奇思妙想。游客也慕名而来,各条旅游线路上的独特风光以多种方式在这里展示……转眼间阿弥由一个封闭自我的个人主义者擢升为身姿敏捷的社会活动家,真是人生何处不春风!遥想司马相如当年在成都坐市沽酒,杜甫宁可身居茅庐,成都总有着这样把人留住的魅力,“天府之国”的美誉决非浪得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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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阿弥渐渐发现,人们当初是冲着环境和气质而来,慢慢变成了一个个小圈子的固定约会,已经跟店和店主没有了关系。也就是说,开始是你阿弥带着大家玩,后来成了大家自己在玩,很多人甚至仅仅因为自己崇拜的人在这里而玩到了这里。这个时候,“烟酒所”已经跟阿弥没有了多少关系。各个圈子的“意见领袖”正在形成,这种状况对于生意人,也许是最好不过了;但阿弥这样的好事者,却感到了十分地失落!

必须坚持烟酒文化的强大张力,才能保证阿弥在“烟酒所”的影响空间。阿弥借由塑造品牌的思路和主导舆论的手段,思考着“烟酒所”火暴背后的问题,他正好具有这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前瞻嗅觉。阿弥一方面为这样的想法着手工作,另一方面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一种所谓文化沙文主义的倾向?管他呢,有一个广告不是说“我的地盘我做主”吗!为了加强文化的话语权,他不得不再次研究烟酒文化方面的东西。

酒的世界,品种丰富。世界各地的人们带着各自独特的生活感受创造了自己的酒。曾经与大麻一起风靡了美国校园的伏特加是产自北欧的烈性酒,“北极熊”用土豆酿造出来的透明精灵,极大地补偿了他们躯体上的笨拙。伏特加既充当“吃土豆煮牛肉、喝伏特加、打老婆”的典型俄罗斯式生活道具,也伴随着维京人从食人蛮族进步到极具文化观念的民族!有谁注意到绝对伏特加、诺贝尔奖、葛丽泰·嘉宝与英格丽·褒曼同样来自瑞典这样一个事实?

第七章 呛(4)

龙舌兰酒,用仙人掌酿造的怪味液体,是继伏特加之后在年轻人中显酷的好摆设。拉丁人的喝法是在虎口上撒点盐,把杯子送到嘴边时,嘴唇灵巧地舔些盐、和着酒落肚,一股粗野的豪气就随着酒气升腾。

金酒,带着松香的味道。阿弥曾经最讨厌这种酒了,奇怪的松香味,搞得人跟松鼠似的。毫无疑问,老人和女人更愿意喝它,加些奎宁水后,她几乎可以作为补酒。

在西方人的酒盅里,阿弥觉得威士忌最俗了。这种俗气正如苏格兰卫兵的服装—不穿内裤—是透着底的粗俗。粮食酒的底子,却无端地掺杂着橡木香!

意大利橄榄酒有着可怕的绿色,也叫人不大舒服。惟有法国人的葡萄酒令人赏心悦目。波尔多地区就像是上帝恩赐的酒窖,一般的产区已经可以出产惊世骇俗的好酒,大小香槟区就更加不得了。白兰地的橡木香才算是锦上添花的点睛之笔!这样的好酒,曾经被大瓶大瓶地拿来下饭—中国人拿“人头马”下饭,就是一道残缺的风景线。如果要下饭,还是中国白酒来得自然天成。

阿弥原来的梦想,是能复活那种—就一碟花生喝一壶白酒的“侠客”式中国酒馆;所以,他对于洋酒的考察,目的莫过于更好地对白酒加以推崇。中国白酒是最早的蒸馏酒,这种古老的工艺集中体现了萃取日月精华的智慧。在白酒之前,是黄酒的灿烂时代,很多古书中所描绘的“大碗喝酒”,准确地说喝的是黄酒。人类的进步之一是在物质的提纯工艺中可以达到更高的纯度,于是更高酒精度的白酒大范围取代了黄酒,它们的工艺也大相径庭。中国黄酒味酣、酒精度低,应该比白酒更容易在“烟酒所”这样的地方推广。日本人全盘西化,却保留着清酒在酒吧里的位置!阿弥觉得白酒和黄酒哪一种都不会输给清酒的—那只不过是米酒而已。

当然,如今的酒桌,是啤酒的天下。一个中国人可以声称自己不喝所有的酒,但啤酒可以是个例外。德国的巴伐利亚引领着啤酒的风尚潮流,他们不把啤酒当酒,最多只算酒精类饮料。所以啤酒不能在“烟酒所”里呈现—这是阿弥考察酒文化的重要成果!

酒的形态多姿多彩,本质上是人的多姿多彩。人们在不同的地方,酿造不同的液体把自己灌醉,却有着同样一个缘自生命的本能。尼采归纳人的两种精神为日神和酒神;人们要理性地思考问题、应对生存,需要日神精神;也要感性地忘记问题、感觉存在,需要酒神精神!

烟的文化似乎要复杂一些,或者说更简单一些;因为烟草本身并不具有文化,它是与人类发生关系的那一刻参与了人类的文化旋涡。这一点正如女人,女人的身体结构本身并不具有审美价值,甚至也没有男性的身体那样具有自然界“刺激生殖”的审美条件,我们只要比较雄孔雀跟雌孔雀就会明白。但自从男权社会树立了男性主观的审美趣味后,女性的身体、女人的一切占据了审美高度。好在对于女性的审美虽然带有“性”的印记,但终究没有以物化的东西为基础,贞操裤、吊带袜这样的东西并不能主导我们对于女性的审美。人类在伦理的教化下把女性审美提升到抽象的“感情”层面。烟草文化恰恰相反,你很难在人类情感的海洋里挖掘,究竟哪些是烟草参与、创造或催生的。烟草从出现在人类视野中起,就是天使和幽灵的双重身份。人们吸食烟草留下的各种工具,只是文明演进中记录历史片段的某个标点符号—就像战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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