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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琼浆九(第2页)

柳小姐说,如果是团伙作案,那么,当发生了孩子失踪案之后,当地人一定会非常警惕外乡的陌生面孔,而本地人,则成了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身份(丁文书表示赞同,因为当有人告知你山中有老虎的时候,你便最害怕在山路中遇到老虎,而忽视了最常出现的,其实是狼群);而如果并非团伙作案,而只有一人参与其中,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本地人——哪个外地的人贩子拐了孩子还不赶紧跑而继续在此逗留呢?

丁文书自然也知道,西河口常发生走失孩子的案子。他当然也会去看往日的案宗。

所以他一定会翻看到当初李家的“大少爷”走失的案子。他可能不会去细看那些有关虚假的“二少爷”的描述,但他却注意到了结案之后记录的一件怪事。

李老爷的父亲,姑且称之为李老太爷。于某年某月暴毙而亡,西河口街坊的传闻是,死于怪病。而据调查,李老爷的母亲,即李老太爷的原配夫人,也在差不多十年前暴毙而亡。据说还是同一种病。李老爷将父亲埋在了母亲安葬的地方,为自己的父母合墓。而在李家案发一年后,家族破落,因无人看坟,有盗墓贼光顾了李老太爷夫妻的墓地。该贼运气不佳,被官府抓获。招供之时,贼人说出了这件怪事:墓里只有李老太爷一人的棺材,再无其他棺木。

人的尸体可以腐烂瓦解,棺木怎会消失?

丁文书与柳小姐明白,因为那所谓的李老爷的母亲,自然是没有死的。

李老爷的母亲去哪儿了呢?

她本是外乡人,嫁入李家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李家内部的老佣人,谁也没见过她。至于李家案发之后,那些见过她的老佣人,不是死了,便是离开了西河口……仔细推算下来,周婶儿来西河口的日子,正好是李家事发不久。周婶儿也说自己是外乡人,千里迢迢搬家来此,打算“找个陌生的地方,忘却旧日的烦心事”。可她的本地话,在一开始就是那么流利。

丁文书与柳小姐推算至此,不禁冷汗直冒。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丁文书特意找到一些老一辈的人,问起老李家当初的事。所幸还有几个老人记得李老太爷娶亲时候的事,还说起嫁过来的李夫人是何籍贯。“哦,对,她还有个哥哥呢。只是听说李家出事之后,这个当舅舅的就搬家了。你要找啊?那就费劲咯。”

并不费劲。丁文书派人找到当地,一打听,便知道了这位舅舅的所在。舅舅没死,还好好地活着。“原是想搬家的,但是总是放不下生意。我的妹妹?哎哟,这个就久远了。她也死了好多年了。长什么样?嗯……不高不矮,挺痩的。嗯……哦,对了,眉心有颗黑痣。”

周婶儿的眉心,当然是有颗黑痣的。

舅舅还说了,自己的妹夫当初确实生了病,但是并没有过于严重。要说突然暴毙身亡,实在可疑。而且自己的外甥在这件事上也行为古怪,妹夫刚去世不到两天,外甥便把妹夫给埋了,也没办什么白事。埋完之后,才通知的他。“看他后来做的那些事,哼,畜生不如!谁知道当年是不是为了家产,把自己老爹给弄死了。”

李老爷确实是把自己的老爹给弄死了。周婶儿承认了这点。

周婶儿还承认,这是为了给自己做药引子。当着孙大人的面,周婶儿振振有词。

“方子上写得清清楚楚,引子需是人血。死人的血,为‘死引子’;活人的血,为‘活引子’。若是婴儿小孩的‘活引子’,那为最好,称得上是‘琼浆玉液’。”

周婶儿是知罪的,但是她并不后悔。

她说,自己信这个,就因为自己喝完之后,确实有效。

丁文书明白,她指的是自己的身体保养得不错。

然而究竟真有这样的奇效吗?

这个问题,丁文书不愿深思,柳小姐更是不愿再谈。每每聊天,说起西方英格兰历史上的奇闻轶事,说到玫瑰花,说到都铎,说到那位玛丽,柳小姐都连连作呕,闭嘴不再说。

是的。谁会愿意再提起这个问题呢?当那个夜里,他俩走进周婶儿的后屋,看到那个画面之后。

悬挂在屋梁上,邱家小少爷嘴里塞着麻布,手腕处的血液“滴答、滴答”,落入正下方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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